玉機微義

卷二十六

論脹為諸積所致

卷二十六/脹滿門6
原文
陳無擇云:“五積久而必心腹脹滿,但內所因,不待成積即致也,亦當隨其臟氣而平治之。”
白話
陳無擇說:「五種積證時間久了,必定會導致心腹脹滿。但若是內因所引起的,不一定要等到積證形成才會發生,也應當根據其臟腑之氣來調整治療。」
原文
謹按脹滿,屬寒,或內傷,或諸氣,或因病數服通利藥,脾胃虛而致者為甚。多屬濕熱者少,至積成者亦甚有之。
白話
謹慎地考究:脹滿之證,屬於寒證,或內傷,或各種氣病,或因為生病多次服用通利藥物,導致脾胃虛弱而引發的,情況較為嚴重。多數屬於濕熱的較少,至於積聚形成而導致的,也頗為常見。
原文
但古方多不分治,如禹餘糧丸類燥熱氣血之劑,於內郁之火,豈得不反有所助耶?
白話
但是古方大多不加以區分治療,例如禹餘糧丸這類燥熱氣血的方劑,對於體內鬱積的火氣,難道不會反而有所助長嗎?
原文
夫治是疾,遇大實滿、燥實痞閉、氣滯,或始由內傷,脈洪實者,非下之不可。
白話
治療這種疾病,遇到嚴重的實滿、乾燥堅實痞塞閉阻、氣機滯澀,或者剛開始由內傷引起,脈象洪大而實的,非用攻下法不可。
原文
然有服下劑過多,或瀉痢後所至,或素脾胃虛弱不能運化而成者,皆宜補脾行濕,蓋此際正氣已衰矣,況積而脹乎?故云平治之。
白話
然而,也有因為服用瀉下藥過多,或是在腹瀉痢疾之後所導致,或是平素脾胃虛弱不能運化水濕而形成的,都應當補益脾胃、運行濕氣,因為此時正氣已經衰弱了,何況是積聚而導致的脹滿呢?所以說要平穩地調整治療。
原文
又如血蓄、血瘀致者,當從血藥治之,寒者熱之,熱者寒之,結者散之,清濁混者分消之,或升降其氣,或消導,皆宜適事為故可也。
白話
又如因血液蓄積、血液瘀滯所導致的,應當從血分藥物來治療;寒證用溫熱藥,熱證用寒涼藥,結聚的用消散藥,清濁混雜的用分利消導藥,或者升提或降逆其氣機,或者用消積導滯法,都應當根據病情來處理就可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