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機微義

卷十八

論內傷飲食用藥所宜所禁

卷十八/內傷門37
原文
內傷飲食,付藥者、受藥者,皆以為瑣末細事,是以所當重者為輕,利害非細。
白話
內傷飲食,給藥的人和服藥的人都認為是瑣碎細微的事,因此應當重視的反而被輕視,利害關係可不小。
原文
殊不思胃氣者,營氣也,衛氣也,穀氣也,清氣也,資少陽生髮之氣也。
白話
卻不想想,胃氣就是營氣、衛氣、穀氣、清氣,是資助少陽生發之氣的來源。
原文
人之真氣,衰旺皆在飲食入胃,胃和則穀氣上升。
白話
人的真氣,旺盛或衰敗都取決於飲食進入胃中,胃氣和諧則穀氣上升。
原文
穀氣者,升騰之氣也,乃足手少陽元氣始發生長萬化之別名也。
白話
穀氣是升騰之氣,是足少陽和手少陽元氣開始發動、生長、化育萬物的另一個名稱。
原文
飲食一傷,若消導藥的對其所傷之物,既消則胃氣愈旺,五穀之精華上騰,乃清氣為天者也,精氣神氣皆強盛也,七神衛護,生氣不乏,增益大旺,氣血周流,則百病不能侵,雖有大風苛毒,弗能害也。此一藥之用,其利博哉!
白話
飲食一旦受傷,如果消導藥物能準確對應所傷的食物,消化之後胃氣就會更加旺盛,五穀的精華向上升騰,成為清氣充盈於天,精氣神氣都強盛,七神得到衛護,生氣不缺,更加旺盛,氣血周身流通,那麼百病都不能侵擾,雖然有大風苛毒,也不能為害。這一種藥的運用,利處真是博大啊!
原文
易水張先生嘗戒不可用峻利食藥,食藥下咽,未至藥丸施化,其標皮之力始開,便言空快也,所傷之物已去,若更待一兩時辰許,藥盡化開,其峻藥必有情性,病去之後,脾胃安得不損乎?脾胃既損,是真氣元氣敗壞,促人之壽。
白話
易水張先生曾告誡不可用峻利食藥,食物藥物嚥下去,還沒等到藥丸完全消化髮揮作用,只是藥物外皮的力量剛開始作用,就說已經空快舒適了,所傷的食物已去除,如果再等一兩個時辰,藥力完全化開,那峻利的藥必定帶有特性,病去除之後,脾胃怎能不受損傷呢?脾胃既然損傷了,就是真氣元氣敗壞,促短人的壽命。
原文
常時用枳朮丸一藥,消化胃中所傷,下胃不能即去,須待一兩時辰許,食則消化,是先補而後化其所傷,則不峻利矣。
白話
平常用枳朮丸這一味藥,消化胃中所受的傷害,藥物進入胃後不能立刻去除,需要等待一兩個時辰,食物才能消化,這是先補益而後消化所傷之物,就不峻利了。
原文
因用荷葉燒飯為丸,荷葉一物,中央空虛,象震卦之體,震者動也,人感之生足少陽甲膽也。甲膽者,風也,生化萬物之根蒂也。《左傳》云:“履端於始,序則不愆。
白話
因此用荷葉燒飯做成丸,荷葉這一味,中央空虛,象征震卦的形體,震是動的意思,人感受它而產生足少陽甲膽。甲膽就是風,是生化萬物的根蒂。《左傳》說:「一年的開端要正,秩序就不會有過失。
原文
”人之飲食入胃,營氣上行,即少陽甲膽之氣也,其手少陽三焦經,人之元氣也,手足經同法,便是少陽元氣生髮也。
白話
人的飲食進入胃中,營氣上行,就是少陽甲膽之氣;那手少陽三焦經,是人的元氣,手足經同樣的道理,就是少陽元氣生發。
原文
胃氣、穀氣、元氣、甲膽上升之氣,一也,異名雖多,止是胃氣上升者也。
白話
胃氣、穀氣、元氣、甲膽上升之氣,是同一回事,名稱雖然很多,只不過是胃氣上升罷了。
原文
若內傷脾胃,以辛熱之物、酒肉之類,自覺不快,覓藥於醫者,此風習以為常,醫者亦不問所傷,付之以集香丸、巴豆大熱藥之類下之,大便下則物去,遺留食之熱性、藥之熱性,重傷元氣,七神不熾。《經》云:“熱傷氣”,正謂此也。
白話
如果內傷脾胃,因吃了辛熱之物、酒肉之類,自覺不舒服,去找醫生求藥,這種風氣習慣已成常態,醫生也不問所傷的是什麼,就給予集香丸、巴豆大熱藥之類瀉下,大便瀉下食物就去除了,卻遺留了食物的熱性、藥物的熱性,重重損傷元氣,七神不旺盛。《經》說:「熱傷氣」,正是說這個。
原文
其人必無氣以動,而熱困四肢不舉,傳變諸疾,不可勝數,使人真氣自此衰矣。
白話
這人必定無力活動,發熱且困倦四肢無力抬起,傳變各種疾病,多得不可勝數,使人的真氣從此衰竭了。
原文
若傷生冷硬物,世醫或用大黃、牽牛二味大寒藥投之,物隨藥下,所傷去矣,遺留食之寒性、藥之寒性,重瀉其陽,陽去則皮膚筋肉血脈無所依倚,便為虛損之證。《論》言及此,令人寒心。
白話
如果傷了生冷硬物,世間醫生有的用大黃、牽牛兩味大寒藥投下去,食物隨著藥瀉下,所傷的去除了,卻遺留了食物的寒性、藥物的寒性,重重瀉傷其陽,陽去則皮膚筋肉血脈無所依靠,便成為虛損的證候。《論》說到這裡,令人寒心。
原文
夫辛辣氣薄之藥,無故不可亂服,非止牽牛而已。
白話
那些辛辣氣薄的藥物,無緣無故不可亂服,不只是牽牛而已。
原文
至人要大論云:“五味入口,各先逐其所喜攻。
白話
《至要大論》說:「五味入口,各自先追求其所喜歡攻伐的。
原文
”攻者,克似瀉也,辛味下咽,先攻瀉肺之正氣,正氣者,真氣元氣也。其牽牛之辛辣猛烈,奪人尤甚。
白話
攻就是克似瀉,辛味下嚥,先攻瀉肺的正氣,正氣就是真氣元氣。那牽牛的辛辣猛烈,奪人更是厲害。
原文
飲食所傷,脾胃受邪,當以苦味泄其腸胃可也,肺與元氣何罪之有?夫牽牛不可用者有五,此其一也。
白話
飲食所傷,脾胃受邪,應當用苦味泄其腸胃是可以的,肺與元氣有什麼罪過呢?牽牛不可用的有五種原因,這是其中之一。
原文
況胃主血,為物所傷,物者,有形之物也,皆血病,血病瀉氣,此其二也。
白話
何況胃主血,被有形的食物所傷,都是血病,血病而瀉氣,這是其二。
原文
且飲食傷於中焦,止合克化消導其食,重瀉上焦肺中已虛之氣,此其三也。
白話
而且飲食傷在中焦,只應克化消導那些食物,卻重瀉上焦肺中已虛的氣,此是其三。
原文
食傷腸胃,當塞因塞用,又寒因寒用,枳實大黃苦寒之物以治有形是也,反以辛辣牽牛散瀉真氣,犯大禁,四也。
白話
食物傷了腸胃,應當塞因塞用,又寒因寒用,枳實大黃苦寒之物用來治有形實證是對的,反而用辛辣牽牛散瀉真氣,犯了大的禁忌,此是其四。
原文
殊不知《針經》有云:“外來客邪風寒傷人五臟,若誤瀉胃氣,必死,誤補亦死,其死也無氣以動,故靜。
白話
殊不知《針經》有說:「外來客邪風寒傷人五臟,如果誤瀉胃氣,必定死亡,誤補也死亡,那些死亡的人無氣以動,所以靜。
原文
”若內傷腸胃,反瀉五臟,必死,誤補亦死,其死也,陰氣有餘,故躁。
白話
如果內傷腸胃,反而瀉五臟,必定死亡,誤補也死亡,那些死亡的人,陰氣有餘,所以躁。
原文
今內傷腸胃,是謂六腑不足之病,及瀉上焦虛無肺氣,肺者五臟之一數也,為牽牛之類,朝損暮損,其元氣消耗,此乃暗折人壽數,犯大禁,五也。良可哀嘆!
白話
現在內傷腸胃,是所謂六腑不足的病,加上瀉上焦虛無的肺氣,肺是五臟之一,用牽牛之類的藥,朝損暮損,他的元氣消耗,這是暗折人的壽數,犯了大的禁忌,此是其五。實在令人哀嘆!
原文
又曰:“胃惡熱而喜清,大腸惡清冷而喜熱,兩者不和,何以調之?
白話
又說:「胃厭惡熱而喜歡清涼,大腸厭惡清冷而喜歡溫熱,兩者不和,如何調解呢?
原文
”岐伯曰:“調此者,飲食衣服亦欲適寒溫,寒無悽愴,暑無出汗,飲食熱無灼灼,寒無凔凔,寒溫中適,故氣將持,乃不致邪僻。
白話
岐伯說:「調解這個,飲食衣服也要適應寒溫,天寒不要淒愴,暑熱不要出汗,飲食熱不要過燙,寒不要過冷,寒溫適中,所以正氣將能保持,才不致於偏邪。
原文
”詳見本經,是必有因,用豈可用俱寒俱熱之食藥致損者與?
白話
詳見本經,必定有原因,用藥怎麼可以用俱寒俱熱的食物藥物導致損傷呢?
原文
《內經》云:“內傷者,其氣口脈反大於人迎一倍、二倍、三倍,分經用藥。
白話
《內經》說:「內傷的,他的氣口脈反而大人迎一倍、二倍、三倍,要分經用藥。
原文
”又曰:“上部有脈,下部無脈,其人當吐,不吐者死。
白話
又說:「上部有脈,下部無脈,那人應當吐,不吐者死亡。
原文
如但食不納,噁心欲吐者,不問一倍二倍,不當正以瓜蒂散吐之,但以指或以物探去之。
白話
如果只是吃不下去,噁心想吐的,不問一倍二倍,不應當正用瓜蒂散催吐,只用手指或東西探吐去除它。
原文
若所傷之物去不盡者,更診其脈,問其所傷,以食藥去之,以應塞因塞用,又謂之寒因寒用,泄而下降,乃應太陰之用,其中更加升發之藥,令其元氣上升。塞因塞用,因曲而為之直,何為曲?內傷胃氣是也。何為直?而升發胃氣是也。
白話
如果所傷的食物去不乾淨的,再診察他的脈,問他所傷的是什麼,用對應的藥物去除它,以符合塞因塞用,又叫做寒因寒用,泄而下降,是符合太陰的運用,其中再加上升發的藥物,讓他的元氣上升。塞因塞用,因曲折而變為直接,什麼是曲折?內傷胃氣是。什麼是直接?升發胃氣是。
原文
因治其飲食之內傷,而使生氣增益,胃氣完復,此乃因曲而為之直也。
白話
因治療其飲食的內傷,而使生氣增益,胃氣完全恢復,這就是因曲折而變為直接。
原文
若依分經用藥,其所傷之物,寒熱溫涼、生硬柔軟,所傷不一,難立定法,只隨所傷之物不同,各立治法,臨時加減用之。
白話
如果依照分經用藥,他所傷的食物,寒熱溫涼、生硬柔軟,所傷的不同,難以訂立固定的治法,只隨所傷的食物不同,各別訂立治法,臨時加減運用。
原文
其藥又當問病人從來稟氣盛衰,所傷寒物、熱物,是喜食而食之耶,不可服破氣藥;若乘飢困而食之耶,當益胃氣;或為人所勉勸強食之,宜損血而益氣也。
白話
那藥物又應當問病人向來的稟氣盛衰,所傷的是寒物還是熱物,是喜歡吃而吃的嗎,不可服破氣藥;如果是趁飢餓困乏而吃的,應當補益胃氣;或被人勉強勸說而強吃的,適宜損血而益氣。
原文
診其脈候,傷在何臟,方可與對病之藥,豈可妄瀉天真生氣,以輕喪身寶乎?
白話
診察他的脈候,傷在哪個臟,才能給予對症的藥,怎可妄瀉天真生氣,輕易喪失身體的寶貝呢?
原文
且如先食熱而不傷,繼之以寒物,因後食致前食亦不消化而傷者,當問熱食寒食孰多孰少,斟酌與藥,無不當矣。
白話
就像先吃熱的而沒有受傷,繼續吃寒物,因為後吃的導致前吃的也不能消化而受傷的,應當問熱食寒食哪個多哪個少,斟酌給藥,沒有不恰當的。
原文
喻如傷熱物二分,寒物一分,則當用寒藥二分,熱藥一分,相合而與之,則榮衛之氣必得周流。
白話
比喻傷了熱物二分,寒物一分,就應當用寒藥二分,熱藥一分,相合給他服用,那麼榮衛之氣必定周流。
原文
更有或先飲酒,而後傷寒冷之食,及傷熱食、冷水與冰,如此不等,皆當驗其節次所傷之物,約量寒熱之劑,分散各各對證而與之,無不取驗。
白話
更有的人先喝酒,而後傷了寒冷食物,以及傷了熱食、冷水與冰塊,像這樣情況不同,都應當驗明其先後所傷的食物,約略衡量寒熱的藥劑,分散各自對證給予他,沒有不取得驗效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