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《內經》云:“汗之則瘡已。”東垣云:東南二方者,在人則為內,小腸熱、甲膽風。小腸與膽皆居其下,其性炎上。
《內經》說:「用發汗法,瘡就會痊癒。」東垣說:東南兩個方位,在人體則對應內部,是小腸有熱、甲膽受風。小腸和膽都位於人體下部,它們的性質是火熱向上。
原文
其瘡外有六經之形證,內無便溺之阻隔,飲食如故,清便自調,知不在裡,非疽瘡也,止癰癤也。小則為癤,大則為癰。
這種瘡在外部有六經的形證,內部沒有大小便的阻隔,飲食正常,大便通暢,可知病不在裡,不是疽瘡,只是癰癤罷了。小的叫癤,大的叫癰。
原文
其邪所受於下,風濕之地氣,自外而來,侵加於身者也。經云:“榮氣不從,逆於肉理,乃生癰腫。”諸痛癢瘡,皆屬心火。
它的邪氣是從下部感受的,是風濕的地氣,從外部而來,侵襲到人體。經書說:「營氣不順,逆亂於肌肉腠理,就會產生癰腫。」各種疼痛瘙癢的瘡,都屬於心火。
原文
此瘡自外而入,是丙小腸左遷入於膽作痛,而非癢也。
這種瘡是從外部侵入,是丙火(小腸)向左轉移進入膽腑而產生疼痛,而不是瘙癢。
原文
此二方皆主血,血為病必痛,此元氣不足,營氣逆行。
這兩個方位都主血,血有病必定疼痛,這是元氣不足,營氣逆行所致。
原文
其瘡初出,未有傳變,在於肌肉之上,皮毛之間,只於風熱六經所行經絡地分出矣,宜瀉其風濕熱。
這種瘡剛出現時,還沒有傳變,位於肌肉之上、皮毛之間,只在風熱六經所行的經絡部位顯現,應當瀉除其風濕熱。
原文
醫者只知陰覆其陽則汗也,此宜發汗者,乃濕熱鬱其手足少陽,致血脈凝逆,使榮衛周身,元氣消弱也。
醫者只知道陰氣覆蓋陽氣就會出汗,這種情況適宜發汗,是因為濕熱鬱結在手足少陽經,導致血脈凝滯逆亂,使得營衛運行周身,元氣消弱。
原文
其風熱鬱滯於下,其面色必赫赤而腫,微黯色,東方清埋沒之色也,風木之性上衝,顏必忿色,其人多怒,其瘡之色亦赫赤腫硬,微帶黯色,其瘡之形勢亦奮然高起,結硬而作痛也。
風熱鬱滯在下部,面色必定赤紅而腫脹,略帶暗色,這是東方青色被埋沒的顏色,風木之性向上衝,臉色必定帶有憤怒之色,這人多怒,瘡的顏色也是赤紅腫硬,略帶暗色,瘡的形態也是高起、堅硬而疼痛。
原文
其脈止在左手,左手主表,左寸外洪緩,左關洪緩而弦,是客邪在於血脈之上,皮膚之間,宜急發其汗而通其榮衛,則邪氣去矣,以托裡榮衛湯主之。
其脈象只在左手,左手主表,左寸脈外側洪大而緩,左關脈洪大而緩且帶弦,這是客邪在血脈之上、皮膚之間,應當趕快發汗以疏通營衛,那麼邪氣就會去除,用托裡榮衛湯主治。
原文
謹按前論大要,三法即此,瘡宜汗之,及先托裡,恐邪氣入內,言外因也;宜先疏內,以絕其源,言內因也;當和榮衛,謂不內外因之證也。
謹按前面論述的要點,三種方法就是這些:瘡宜用汗法,以及先托裡,是擔心邪氣入內,這是針對外因;宜先疏通內部,以斷絕其根源,這是針對內因;應當調和營衛,這是針對不內外因的證候。
原文
故瘡之發於皮表者,因大略言汗、下、和之間,然亦有外治之次第焉。
所以瘡發於皮膚表面的,大致說來在汗、下、和之間,但也有外治的次序。
原文
如郭氏治驗云:一婦人,五十九歲,右耳下天容穴間患一疔瘡,其頭黑靨,四邊泡起,黃水時流,渾身麻木,發熱譫語,時時昏沉,六脈浮洪。
如郭氏的治療驗案說:一位婦人,五十九歲,右耳下天容穴處患了一個疔瘡,瘡頭黑色凹陷,四邊起泡,時常流出黃水,全身麻木,發熱譫語,時時昏沉,六脈浮洪。
原文
用烏金散汗之,就以鈚針先刺瘡心,不痛,周遭再刺十餘下,紫黑血出,方知疼痛,就將寸金錠子紝入瘡內,外用提丁錠子放於瘡上,膏藥貼護。
用烏金散發汗,就用鈚針先刺瘡心,不痛,周圍再刺十幾下,流出紫黑色的血,才知道疼痛,然後將寸金錠子納入瘡內,外用提丁錠子放在瘡上,用膏藥貼護。
第二天發汗後,精神稍微清爽,再用破棺丹攻下,病就平定了。
原文
其疔潰動後,用守效散貼,塗紅玉錠子紝之,八日其疔自出矣。
那疔瘡潰破活動後,用守效散貼敷,塗上紅玉錠子納入,八天後疔瘡自然脫出。
原文
茲所謂審脈證,汗下之間,外治次第如此,殊勝不察脈證,但見發熱譫語,便投涼劑與下,或兼以香竄之藥,遂致誤人者遠矣。
這就是所謂審察脈證,在汗法與下法之間,外治的次序如此,遠遠勝過那些不察脈證,只見到發熱譫語,就使用涼藥攻下,或者加上香竄的藥物,因而導致誤人的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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