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回生神膏治陰毒傷寒牡蠣 煉粉 乾薑(等分)上為末,男病,用女唾調,手內擦熱,緊掩二卵上,得汗出愈;女病,用男唾調,掩二乳,取汗。
回生神膏治療陰毒傷寒。牡蠣、煉粉、乾薑(等分)。以上藥材磨成粉末,男性患病,用女性的唾液調和,在手掌內擦熱,緊緊覆蓋在兩個睪丸上,得到汗出就會痊癒;女性患病,用男性的唾液調和,覆蓋在兩個乳房上,取汗。
原文
代灸塗臍膏附子 馬藺子 蛇床子 木香 肉桂 吳茱萸
代灸塗臍膏:附子、馬藺子、蛇床子、木香、肉桂、吳茱萸。
原文
上六味,等分,為末,用白麵相和,生薑汁渥(原書為「渨」,據上下文應為「渥」之誤,但按要求不改字)成膏,紙上圓三寸許,貼臍下、關元、氣海。自晚至曉貼之。陰毒傷寒四肢逆者吳茱萸(不拘多少)
以上六味藥,等分,磨成粉末,用白麵混合,生薑汁浸潤(原書作「渨」,據上下文應為「渥」之誤,但按要求不改字)製成膏狀,攤在紙上約三寸圓形,貼在臍下、關元、氣海穴。從晚上到早晨貼著。陰毒傷寒四肢厥逆的:吳茱萸(不拘多少)。
原文
上為末,溫酒和勻,生絹袋盛之,熱熨腳心,令通暢愈。若以為湯,煎洗接四肢亦可。
以上藥材磨成粉末,用溫酒調和均勻,裝入生絹袋中,熱熨腳心,使氣血通暢即愈。如果用作湯劑,煎煮後洗浴或熨敷四肢也可以。
原文
灰包熨法:治下焦積冷,寒上焦陽盛,更難投溫藥者。
灰包熨法:治療下焦積聚寒氣,而寒氣上迫使上焦陽氣亢盛,更難用溫藥治療的情況。
原文
用灰二三升許,入好醋拌和,乾濕得所,銚內炒令灰熱,以帛包裹,置臍下熨之。頻換灰包,令常熱,以腹不滿痛為度。
用灰二三升左右,加入好醋拌和,乾濕適中,在銚(一種鍋)內炒到灰熱,用絲帛包裹,放在臍下熨敷。頻繁更換灰包,使其常保持熱度,以腹部不脹滿疼痛為度。
原文
如得利三兩行,或小便行,或微似有汗,此陰氣外出也。
如果得到泄瀉二三行,或小便通暢,或微微似有汗出,這是陰氣外出的表現。
原文
灸法(附灸法論)氣海穴在臍下一寸五分治陰厥脈微絕者石關一穴在臍下二寸
灸法(附灸法論)。氣海穴在臍下一寸五分,治療陰厥、脈微欲絕者。石關一穴在臍下二寸。
原文
關元一穴,在臍下三寸。治臟結不可攻者,及陰汗不止,腹脹腸鳴,面黑指甲青者,宜灸百壯。
關元一穴,在臍下三寸。治療臟結不可用攻法者,以及陰汗不止、腹脹腸鳴、面色發黑、指甲發青的,宜灸一百壯。
原文
陽陵泉,二穴,在膝下一寸。潔古曰:煩滿囊縮,宜灸此。
陽陵泉,二穴,在膝下一寸。潔古說:煩悶脹滿、陰囊收縮,宜灸此穴。
原文
太谿,二穴,在足內踝後,跟骨上動脈陷中,灸七壯。治少陰吐利,手足不冷反熱,脈不至者。
太谿,二穴,在足內踝後、跟骨上方動脈凹陷中,灸七壯。治療少陰病吐瀉,手足不冷反熱,脈搏不至者。
原文
按傷寒灸穴,詳見《資生經》,故不備錄。大抵不可刺者,宜灸之。
按:傷寒灸穴,詳見《資生經》,所以不一一列出。大致上,不可用針刺的,適宜用灸法。
原文
一則沉寒痼冷;二則無脈,知陽絕也;三則腹皮急而陽陷也。舍此三者,余皆不可灸,蓋恐致逆也。今附炙法於下。
一是沉寒痼冷;二是無脈,知道是陽氣衰竭;三是腹皮緊急而陽氣下陷。除了這三種情況,其餘都不可灸,恐怕導致逆證。現在附上灸法於下。
原文
《醫學發明》曰:“針經云:陷下則灸之。天地間無他,惟陰與陽二氣而已。陽在外,在上;陰在內,在下。
《醫學發明》說:「《針經》云:陷下則灸之。天地間沒有別的,只有陰與陽二氣而已。陽在外、在上;陰在內、在下。
原文
今言陷下者,陽氣下陷入陰血之中,是陰反居其上而覆其陽,脈證俱見。寒在外者,則灸之。
現在所說的陷下,是指陽氣下陷入陰血之中,這是陰反居於陽之上而覆蓋了陽,脈證都顯現出來。寒在外的,就灸之。
原文
《異法方宜論》云:北方之人宜灸𤋲也,為冬寒大旺,伏陽在內,皆宜灸之。
《異法方宜論》說:北方之人適宜用灸法,因為冬季寒氣旺盛,潛伏的陽氣在內,都宜灸之。
原文
以至理論,則腎主臟藏,陽氣在內,冬三月主閉藏是也。
以至於理論上,腎主臟藏,陽氣在內,冬季三個月主閉藏就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若太過則病,固宜灸𤋲,此陽明陷入陰水之中是也。
如果太過就會生病,固然宜用灸法,這是陽明陷入陰水之中的情況。
原文
《難經》云:熱病在內,取會之氣穴,為陽陷入陰中,取陽氣通天之竅穴,以火引火而導之,此宜灸𤋲也。若將有病者一概灸之,豈不誤哉!
《難經》說:熱病在內,取會聚之氣穴,是因為陽陷入陰中,取陽氣通天的竅穴,以火引火而引導之,這是適宜灸法的。如果將有病的人一概灸之,豈不是錯誤嗎!
原文
仲景云:微數之脈,慎不可灸,因火為邪,則為煩逆,追虛逐實,血散脈中,火氣雖微,內攻有力,焦骨傷筋,血難復也。
仲景說:微數之脈,慎重不可灸,因為火邪會導致煩亂氣逆,追虛逐實,血液散於脈中,火氣雖然微小,但內攻有力,焦骨傷筋,血難以恢復。
原文
又云:脈浮宜以汗解,用火灸之,邪無從出,因火而盛,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,名火逆也。
又說:脈浮宜用汗法解表,如果用火灸之,邪氣無從外出,因火而更盛,病從腰以下必沉重而麻痹,名叫火逆。
原文
脈浮熱甚而灸之,此為實實而虛治,因火而動,必咽燥唾血。
脈浮熱甚而灸之,這是實證用補法、虛證用瀉法,因火而動,必然咽喉乾燥、唾血。
原文
又云: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,其三十穴灸之有害,七十九穴刺之為災並中髓也。”《仲景傷寒例》。
又說:身體的穴位有三百六十五個,其中三十個穴位灸之有害,七十九個穴位刺之會造成災禍並傷及骨髓。」《仲景傷寒例》。
原文
按《明堂針經》各條下所說,禁忌明矣。《內經》云:“脈之所見,邪之所在。”脈沉者,邪氣在內;脈浮者,邪氣在表。世醫只知脈之說,不知病證之禁忌。
按《明堂針經》各條下所說,禁忌很明白了。《內經》說:「脈之所見,邪之所在。」脈沉的,邪氣在內;脈浮的,邪氣在表。世間醫生只知道脈的學說,不知道病證的禁忌。
原文
若表見寒證,身汗出,身常清,數慄而寒,不渴,欲覆厚衣,常惡寒,手足厥,皮膚乾枯,其脈必沉細而遲,但有一二證,皆宜灸之,陽氣下陷故也。
如果表證見寒象,身體出汗,身體經常清冷,頻頻戰慄而寒,不渴,想要蓋厚衣,常常惡寒,手足厥冷,皮膚乾枯,其脈必沉細而遲,只要有一二個證候,都宜灸之,因為陽氣下陷的緣故。
原文
若身熱惡熱,時見燥作,或面赤,面黃,咽乾嗌乾,口乾舌上黃赤,渴咽嗌痛,皆熱在外也,但有一二證,皆不宜灸,其脈必浮數,或但數而不浮,不可灸,灸之災害立生。
如果身體發熱、惡熱,時常出現煩躁,或面色紅、面色黃,咽喉乾燥,口乾舌上黃赤,口渴、咽喉痛,都是熱在表,只要有一二個證候,都不宜灸,其脈必浮數,或僅數而不浮,不可灸,灸之則災害立即產生。
原文
若有鼻不聞香臭,鼻流清涕,眼臉時癢,或欠,或嚏,惡寒,其脈必沉,是脈證相應也。
如果有鼻不聞香臭,鼻流清涕,眼瞼時常發癢,或打哈欠,或打噴嚏,惡寒,其脈必沉,這是脈證相應。
原文
或輕手得弦緊者,是陰伏其陽也,雖面赤,宜灸之,不可拘於面赤色而禁之也。
或者輕手按得脈弦緊的,是陰氣伏藏其陽,雖然面色紅,也宜灸之,不可拘泥於面色紅而禁止灸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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