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機微義

卷十二

內經敘濕為諸證

卷十二/濕門2
原文
經曰:“諸濕腫滿,皆屬脾土。濕勝則濡瀉。地之濕氣,感則害人皮肉筋脈。”
白話
《內經》說:「各種濕邪引起的腫脹滿悶,都歸屬於脾土。濕氣過盛就會導致腹瀉。地上的濕氣,感受之後會傷害人體的皮膚、肌肉、筋脈。」
原文
《原病式》曰:“諸痙強直,積飲痞膈中滿,霍亂吐下,體重跗腫(原書“附腫”應為“跗腫”,此處按原要求不修改字詞,若按正確應為此處改,但依要求不改 ,只標點),肉如泥,按之不起,皆屬於濕。”
白話
《原病式》說:「各種痙攣強直、水飲積聚、胸膈痞塞、腹部脹滿、霍亂吐瀉、身體沉重、足背腫脹(原書寫作「附腫」,應為「跗腫」,此處按原要求不修改字詞,若按正確應為此處改,但依要求不改,只加標點),肌肉像泥土一樣,按壓後不起來,都屬於濕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