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機要云:“腹痛者,和之。如發熱惡寒,腹不痛,藥加黃芩為主。腹痛甚者,加當歸、倍芍藥。”
《機要》說:『腹痛的,用調和法。如果發熱惡寒,腹部不痛,藥方中加黃芩為主藥。腹痛嚴重的,加當歸,倍用芍藥。』
原文
按泄痢腹痛,其證甚多,皆因內氣鬱結不行所致,理宜行氣散郁為先。
按泄痢腹痛,其證非常多,都是因為體內氣機鬱結不通所導致,按理應該以行氣散鬱為先。
原文
然亦有挾寒,有挾火熱者,有因積滯者,有血虛者,又宜隨證處治為當也。今機要雲“和之一字”,總言之耳。蓋加當歸、倍芍藥之法,惟血虛可用。
然而也有挾寒的,有挾火熱的,有因積滯的,有血虛的,又應該隨證治療為適當。《機要》說『和之一字』,是總括而言罷了。大概加當歸、倍用芍藥的方法,只有血虛可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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