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機微義

卷一

治風不可下論

卷一/中風門3
原文
發明云:“治風當通因通用,惟宜宣發以散之,不可便以苦寒之藥妄下。龍麝、硃砂、牛黃諸鎮墜之藥,瀉之。”
白話
《發明》說:「治療風病應當運用『通因通用』的原則,只適合用宣散發散的方法來驅散風邪,不可以立刻用苦寒的藥物胡亂攻下。像龍腦、麝香、硃砂、牛黃這些鎮靜重墜的藥物,也不可以用來瀉下。」
原文
按此言風本外邪,惟宜宣散,此風在表之時也。如傷寒中風,傳入於胃,亦未嘗不可下。論中“便”字、“妄”字,可見其意。
白話
按:這裡所說風邪本來是外來的邪氣,只適合宣散,這是指風邪在體表的時候。如果像傷寒中風,病邪傳入胃腑,也不是絕對不能使用攻下法。論文中「便」字和「妄」字,就可以看出它的用意。
原文
便者,有早與急之義;妄者,謂有不當下之義。
白話
「便」字,含有過早與過急的意思;「妄」字,則是指有不應當攻下的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