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因極一病證方論

水腫證治脈例

水腫證治脈例

水腫證治脈例10
原文
古方十種證候:以短氣不得臥,為心水;兩脅疼痛,為肝水;大便鴨溏,為肺水;四肢苦重,為脾水;腰痛足冷,為腎水;口苦咽乾,為膽水;乍虛乍實,為大腸水;腹急肢瘦,為膀胱水;小便秘澀,為胃水;小腹急滿,為小腸水。
白話
古方記載十種證候:呼吸短促不能平躺,是心水;兩側脅肋疼痛,是肝水;大便像鴨糞一樣稀溏,是肺水;四肢感覺沉重無力,是脾水;腰部疼痛、腳部冰冷,是腎水;口苦咽喉乾燥,是膽水;病情忽虛忽實,是大腸水;腹部緊繃、四肢消瘦,是膀胱水;小便不通暢且澀滯,是胃水;小腹脹滿急迫,是小腸水。
原文
各隨其經絡,分其內外,審其脈證,而甄別之。
白話
應當根據各自所屬的經絡,區分證候的內外,仔細審察脈象與症狀,從而加以辨別。
原文
然此十水謂之正水,外有風水、皮水、石水、黃汗。
白話
然而這十種水病稱為正水,此外還有風水、皮水、石水、黃汗。
原文
以義考之,風合歸肝,皮合歸肺,黃汗歸脾,石合歸腎,雖名理不逾,奈證候少異,古方備列,不可不辨。
白話
按照道理來推究,風水應歸屬於肝,皮水歸屬於肺,黃汗歸屬於脾,石水歸屬於腎。雖然名稱與理論沒有超出這個範圍,但證候稍有不同,古方中都已詳細列出,不可不加以分辨。
原文
但風水脈浮,必惡風;皮水亦浮,按不沒指,不惡風;石水脈沉,腹滿不喘;黃汗,脈沉遲,發熱多涎,久而不愈,必致癰膿。
白話
然而風水的脈象浮,必定怕風;皮水的脈象也浮,但按壓時手指不會凹陷,不怕風;石水的脈象沉,腹部脹滿但不喘;黃汗的脈象沉而遲,發熱且口水多,長久不癒,必定會導致癰瘡化膿。
原文
正水,寸口脈浮而遲,浮則熱,遲則潛,熱潛相搏,名曰沉;趺陽脈浮而數,浮則熱,數則止,止熱相搏,名曰伏,沉伏相搏,名曰火;沉則絡脈虛,伏則小便難,虛難相搏,水走皮膚,即為正水。此《金匱》節文。
白話
正水病,寸口脈浮而遲,脈浮表示有熱,脈遲表示潛伏,熱與潛相結合,稱為「沉」;趺陽脈浮而數,脈浮表示有熱,脈數表示停滯,停與熱相結合,稱為「伏」,沉與伏相結合,稱為「火」;脈沉則絡脈空虛,脈伏則小便困難,虛與難相結合,水氣流走於皮膚,就形成正水。這是《金匱要略》的節錄文字。
原文
所以用寸口趺陽二脈者,蓋水氣不在一經也。
白話
之所以同時使用寸口與趺陽兩處脈象,是因為水氣不單獨停留在一條經脈上。
原文
大抵浮脈帶數,即是虛寒潛止於其間,久必沉伏,沉伏則陽虛陰實,為水必矣。要知水脈必沉。論曰:脈出者死。與病不相應也。
白話
大致上,浮脈而帶有數象,是虛寒之邪潛藏停留於其中,時間久了必然轉為沉伏,沉伏則陽氣虛弱、陰邪實盛,形成水病是必然的。要知道水病的脈象必定是沉的。醫論說:脈象浮而外鼓的會死。這是因為脈象與病情不相應的緣故。
原文
諸唇黑則傷肝,缺盆平則傷心,臍出則傷脾,足平則傷腎,背平則傷肺。凡此五傷,必不可療也。
白話
凡是嘴唇發黑,是肝臟受傷;鎖骨上窩凹陷平滿,是心臟受傷;肚臍突出,是脾臟受傷;腳部浮腫平滿,是腎臟受傷;背部平滿,是肺臟受傷。這五種損傷,必定無法醫治。
原文
《治法》曰:腰以上腫,宜發汗;腰以下腫,宜利小便。學者當知之。
白話
《治法》說:腰部以上腫脹,適合用發汗法;腰部以下腫脹,適合用通利小便法。學習的人應當知道這一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