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因極一病證方論

自汗證治

自汗證治

自汗證治7
原文
夫自汗,多因傷風傷暑,及喜怒驚恐,房室虛勞,皆能致之。
白話
夫自汗,大多因為傷風、傷暑,以及喜怒驚恐、房事過度、虛勞等,都能導致自汗。
原文
無問昏醒,浸浸自出者,名曰自汗;或睡著汗出,即名盜汗,或云浸汗。
白話
無論清醒或睡眠中,汗液不斷自出者,稱為自汗;或睡著時出汗,即稱為盜汗,也有人稱為浸汗。
原文
若其飲食勞役,負重涉遠,登高疾走,因動汗出,非自汗也。
白話
如果是因為飲食勞累、負重遠行、登高快走,因活動而汗出,這不是自汗。
原文
人之氣血,猶陰陽之水火,平則寧,偏則病,陰虛陽必湊,故發熱自汗,如水熱自湧;陽虛陰必乘,故發厥自汗,如水溢自流。
白話
人的氣血,如同陰陽的水火,平衡則安寧,偏盛則生病。陰虛則陽氣必然來湊,所以發熱自汗,如同水熱自然湧出;陽虛則陰氣必然來乘,所以發厥自汗,如同水滿自然溢流。
原文
考其所因,風暑涉外,喜怒驚恐涉內,房室虛勞涉不內外,理亦甚明。
白話
考察其病因,風暑屬於外因,喜怒驚恐屬於內因,房室虛勞屬於不內外因,道理也很清楚。
原文
其間如癧節、腸癰、腳氣、產蓐等病,皆有自汗,治之當推其所因為病源,無使混濫。
白話
其中如瘰癧、腸癰、腳氣、產後等病,都有自汗症狀,治療時應當推究其病因作為病源,不要混淆濫用。
原文
如經脈別論所載,但原其汗所出處,初非自汗證也,不可不知。
白話
如《經脈別論》所記載的,只是推究汗液所出的部位,原本不是自汗證,不可不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