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論云,治傷寒有法,醫雜病有方。方即義方,法即法令。
論說,治療傷寒有法度,醫治雜病有方劑。方就是義方,法就是法令。
原文
外病用法令,猶奸邪外擾,非刑不除;內病用義方,猶父子兄弟不足,以禮格之而已。故內外之治,由是而分。
外病用法令,如同奸邪從外侵擾,不用刑罰不能去除;內病用義方,如同父子兄弟之間不和,用禮儀來規範罷了。所以內外之治法,由此而分。
原文
外邪難辨,當以例明;內證易知,只敘方證,學者不可不審。
外邪難以辨別,應當用例子來說明;內證容易知道,只敘述方證,學者不可不審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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