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因極一病證方論

傷濕敘論

傷濕敘論

傷濕敘論5
原文
《經》云:濕為停著。凡關節疼痛,重痹而弱,皆為濕著。
白話
經典上說:濕邪是停滯附著之邪。凡是關節疼痛,沉重麻木而無力,都是濕邪附著所致。
原文
若氣不平,亦使人半身不遂,口眼喎斜,涎潮昏塞,此中濕之候也。
白話
如果氣機不平順,也會使人半身不遂,口眼歪斜,口水增多、神昏堵塞,這是中濕的證候。
原文
夫寒熱風濕,皆能併合為病,所謂風濕、寒濕、濕溫者,其證各不同,為治亦別,不可不辨。
白話
寒、熱、風、濕都能合併致病,所謂風濕、寒濕、濕溫,它們的證候各不相同,治法也有區別,不可不辨。
原文
若治風濕、寒濕,當發其汗,但微微似汗出,則風濕俱去;若大汗出,風去濕不去,則不能愈;若治單單中濕,只宜利小便,忌不得以火攻並轉利。
白話
如果治療風濕、寒濕,應當發汗,但只是微微出汗,風濕就能都去除;如果大汗出,風邪去除而濕邪不去,就不能痊癒;如果治療單純的中濕,只適合利小便,切忌用火攻以及使用瀉下法。
原文
濕家下之,額上汗出,微喘,小便不利者死;若下利不止者亦死。論曰:治濕不利小便,非其治也。
白話
濕家誤用下法,出現額上出汗、微微氣喘、小便不利的會死亡;如果腹瀉不止的也會死亡。論述說:治療濕病不利用小便,不是正確的治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