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凡婦人、小兒、老人諸症,除婦人胎產經候,小兒驚疳、變蒸、痘疹,老人血氣衰憊,水火升降失度,與大人治法不同,故另立方法。其餘症同大人者,悉照前四時方法用。白話提出修訂凡是婦女、兒童、老年人的各種病症,除了婦女的懷孕生產與月經狀況、兒童的驚風疳積與變蒸痘疹、老年人的氣血虛弱以及水火升降功能失調,這些與成年人的治療方法不同,因此另外設立治療原則。其餘症狀與成年人相同者,全部依照前面四季的治療方法來用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