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瘟疫論

清法

清法

清法9
原文
時疫為熱證,未有不當清者也。其在表宜汗,使熱從汗泄,汗法亦清法也;在裡宜下,使熱從下泄,下法亦清法也。
白話
時疫是熱性病症,沒有不應該使用清法的。病邪在體表時適合用汗法,使熱邪隨汗液排出,汗法也是清法的一種;病邪在體內時適合用下法,使熱邪從下泄出,下法也是清法的一種。
原文
若在表已得汗而熱不退,在裡已下而熱不解,或本來有熱無結,則惟以寒涼直折以清其熱而已,故清法可濟汗、下之不逮,三者之用,可合而亦可分。
白話
如果病邪在表已經發汗但熱仍不退,在裡已經攻下但熱仍不解,或者原本只有熱邪而沒有結聚,那麼就只能用寒涼藥物直接清瀉來清除熱邪罷了。所以清法可以彌補汗法、下法的不足,這三種方法的使用,可以合併也可以分開。
原文
時疫當清者十之六、七,則清法不可不細講也。
白話
時疫需要用到清法的情況占十分之六、七,因此清法不能不詳細講解。
原文
凡清熱之要,在視熱邪之淺、深。熱之淺者在營衛,以石膏、黃芩為主,柴胡、葛根為輔;熱之深者在胸膈,花粉、知母、蔞仁、梔子、豆豉為主。
白話
凡是清熱的關鍵,在於觀察熱邪的淺深。熱邪較淺的在營衛,以石膏、黃芩為主藥,柴胡、葛根為輔藥;熱邪較深的在胸膈,以天花粉、知母、瓜蔞仁、梔子、淡豆豉為主藥。
原文
熱在腸胃者,當用下法,不用清法,或下而兼清亦可。熱入心包者,黃連、犀角、羚羊角為主。
白話
熱邪在腸胃的,應當用下法,不用清法,或者攻下兼清熱也可以。熱邪侵入心包的,以黃連、犀角、羚羊角為主藥。
原文
熱直入心臟,則難救矣,用牛黃猶可十中救一,須用至錢許,少則無濟,非若小兒驚風諸方,每用分許即可有效。當清諸證,詳列於下:
白話
熱邪直接侵入心臟,就很難救治了,用牛黃或許還能十個中救活一個,必須用到一錢左右,用量少了就沒有效果,不像小兒驚風的各種藥方,每次用幾分就能見效。應當清熱的各種證候,詳細列舉如下:
原文
熱在營衛證:身熱汗自出,不惡寒反惡熱,身重,頭面項紅腫,周身紅腫,斑疹,鼻孔干,唇燥,煩躁,遺尿,舌苔白。
白話
熱在營衛的證候:身體發熱、自然出汗,不怕冷反而怕熱,身體沉重,頭、面、頸部紅腫,全身紅腫,出現斑疹,鼻孔乾燥,嘴唇乾燥,煩躁不安,遺尿,舌苔白。
原文
熱在胸膈證:身熱反減,渴,嘔,咳,咽乾,譫語,多言,胸前紅腫,舌苔厚白。
白話
熱在胸膈的證候:身體發熱反而減輕,口渴,嘔吐,咳嗽,咽喉乾燥,說胡話,話多,胸前紅腫,舌苔厚白。
原文
熱在腸胃證:便血,便膿血。余悉見下證條中。熱在心包及心證:狂,昏沉,多睡,舌黑。
白話
熱在腸胃的證候:大便出血,大便帶膿血。其餘都詳見於下面的證候條文中。熱在心包和心臟的證候:發狂,神志昏沉,嗜睡,舌苔發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