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凡耳後筋紋。似水紅色為上。杏紅色次之。大紅色宜退火。紫黑青色皆不治。又須條勻直上耳尖。而無分枝者為上。若分枝纏繞者。雖淡紅亦凶。其或過髮際者。多不可救。白話提出修訂凡是耳後的筋紋,呈現水紅色是最好的,杏紅色次之,大紅色的話應該退火,紫黑青色都是無法醫治的。又必須條理均勻且直上耳尖,而且沒有分枝的才是最好的。如果分枝纏繞,即使是淡紅色也是凶險的。那些超過髮際的,大多無法救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