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小兒諸病。但見兩眼無精光。黑睛無轉運。目睫無鋒芒。如魚眼貓眼之狀。個個不治。或神藏於內。外若昏困者無妨。其有病篤而眼中神氣不脫者。可以活。眼者五臟六腑神氣之發。神氣已脫。脈雖僅存。亦未能保。白話提出修訂小兒的各種疾病,只要看到兩眼沒有精神光彩,黑眼珠不能轉動,睫毛沒有光澤,像魚眼或貓眼那樣的形狀,每個都無法醫治。如果精神內藏,外表看似昏沉睏倦的,則沒有妨礙。那些病情嚴重但眼中神氣沒有消散的,可以存活。眼睛是五臟六腑神氣的外在表現,神氣已經脫離,脈象雖然還存在,也無法保全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