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病正宗

第二章·分論

三十六、濕證非易治之病

第二章·分論6
原文
濕傷脾陽,在中則不運痞滿,傳下則洞泄腹痛。傷胃陽,則嘔逆不食,膈脹胸痛。兩傷脾胃,既有脾證,又有胃證也。其傷脾胃之陰若何?濕久生熱,熱必傷陰,古稱濕火者是也。
白話
濕邪損傷脾陽,停留在中焦就會導致運化失常、痞塞脹滿,向下傳導就會引起腹瀉如注、腹痛。損傷胃陽,就會出現嘔吐、不思飲食、胸膈脹滿、胸部疼痛。同時損傷脾胃,就會既有脾的症狀,又有胃的症狀。至於損傷脾胃之陰的情況又是如何呢?濕邪久留會化生熱邪,熱邪必定損傷陰液,這就是古人所說的「濕火」。
原文
傷胃陰,則口渴不飢;傷脾陰,則舌先灰滑,後反黃燥,大便堅結。
白話
損傷胃陰,就會出現口渴、沒有飢餓感;損傷脾陰,舌頭就會先呈現灰色滑潤,之後反而轉為黃色乾燥,大便也會堅硬結塊。
原文
濕為陰邪,其傷人之陽也,得理之正,故多而常見;其傷人之陰也,乃勢之變,故罕而少見。
白話
濕邪屬於陰邪,它損傷人體的陽氣,是符合其本性的正常表現,所以多見且常見;它損傷人體的陰液,則是病情變化所致,所以罕見而少見。
原文
治濕必須審在何經何臟,兼寒兼熱,氣分血分,而出辛涼、辛溫、甘溫、苦溫、淡滲、苦滲之治。
白話
治療濕邪必須仔細審察病邪在哪一條經脈、哪一個臟腑,是否兼夾寒邪或熱邪,病位在氣分還是血分,然後選用辛涼、辛溫、甘溫、苦溫、淡滲、苦滲等不同的治法。
原文
否則籠統混治,將見腫脹、黃疸、洞泄、衄血、便血諸症蜂起矣。
白話
否則,如果籠統地混雜治療,就會看到腫脹、黃疸、腹瀉如注、鼻出血、便血等各種症狀紛紛出現。
原文
蓋土為雜氣,兼證甚多,最難分析,豈可泛論濕氣而已哉?
白話
這是因為脾胃(土)所主的濕氣性質複雜,兼夾的證候非常多,最難分析清楚,怎麼可以只是泛泛地談論濕氣就罷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