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病正宗

第二章·分論

三十五、溫熱燥證宜保津液

第二章·分論3
原文
夫春溫、夏熱、秋燥,所傷皆陰液也。苟能時時預護,處處堤防,豈復有精竭人亡之慮?傷寒所傷者,陽氣也。
白話
至於春季的溫病、夏季的熱病、秋季的燥病,所損傷的都是陰液。如果能夠時時預先保護,處處加以防範,哪裡還會有精液耗竭、人體死亡之憂慮呢?傷寒所損傷的,是陽氣。
原文
誠能保護得法,自無寒化熱而傷陰,水負火而難救之虞。
白話
果真能保護得法,自然沒有寒邪化熱而損傷陰液,水不敵火而難以救治的顧慮。
原文
即使有受傷處,臨證者知何者當護陽,何者當救陰,何者當先護陽,何者當先救陰,因端竟委,可備知終始,而超妙道之神。
白話
即使有受傷的部位,臨床醫生知道哪些情況應當護陽,哪些情況應當救陰,哪些情況應當先護陽,哪些情況應當先救陰,根據病因推究其來龍去脈,可以全面了解疾病的開始與結束,從而達到神妙的醫道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