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傷寒書率皆將陰陽二症參錯並舉,倏言陽症而用硝、黃,又倏言陰症而用桂、附,推作者之意,雖相提並論,而其中分析,原自了然,若曰陽症若此,而陰症則如彼也。
傷寒的書籍大多將陰證和陽證交錯並列,一會兒說陽證而用硝石、大黃,一會兒又說陰證而用桂枝、附子。推測作者的意思,雖然是相提並論,但其中的分析,原本就清楚明白,像是說陽證是這樣,而陰證是那樣。
原文
讀者不善體會,隨將陰陽二症攪作一團,故有謂一人之病,有忽陰而忽陽者,有謂病在陽經為陽症,傳入陰經為陰症者,有謂陰陽錯雜而難分者,種種支離,不可枚舉。
讀者不善於體會,於是將陰陽二證攪成一團,所以有人說一個人的病,有忽然是陰證又忽然是陽證的,有人說病在陽經是陽證,傳入陰經是陰證,有人說陰陽錯雜難以區分,種種支離破碎的說法,不勝枚舉。
原文
即不出乎此,亦視陰症為世所長有,與陽症參半,故臨症每將陰陽二字交戰於心,而迄無定見。無怪乎用藥差錯,而誤人性命也。
即使不出於這些,也把陰證看作是世上常有的,與陽證各占一半,所以臨證時常常將陰陽二字在心中交戰,而始終沒有定見。難怪用藥差錯,而耽誤人的性命啊。
原文
欲除此弊,莫若分讀,先習傳經之陽症,將直中陰經之陰症,暫行緩看。蓋陽症明,而習陰症自易易耳。何者?
想要去除這個弊病,不如分開來讀,先學習傳經的陽證,將直中陰經的陰證,暫時擱置一邊慢慢看。因為陽證明白了,學習陰證自然就容易了。為什麼呢?
原文
陽症頭緒繁多,變現百出,至於陰症,並無傳變,治法無多,易學易療,當黜之雜症門中,與暑、濕、霍亂、諸中等疾為一類,則自無陰陽誤治之弊。
陽證頭緒繁多,變化百出,至於陰證,並沒有傳變,治法不多,容易學習容易治療,應當將它貶到雜症門中,與暑、濕、霍亂、諸中等疾病歸為一類,這樣自然就沒有陰陽誤治的弊病了。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