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論曰:凡云孔穴主對者,穴名在上,病狀在下,或一病有數十穴,或數病共一穴,皆臨時斟酌作法用之。
論說:凡是所謂孔穴主對的,穴名在上面,病症在下面,有時一種病有數十個穴,有時數種病共用一個穴,都是臨時斟酌情況施行使用。
原文
其有須針者,即針刺以補瀉之,不宜針者,直爾灸之。
那些需要針刺的,就用針刺來補瀉它;不適宜針刺的,就直接灸它。
原文
然灸之大法,但其孔穴與針無忌,即下白針若溫針訖,乃灸之,此為良醫。其腳氣一病,最宜針之。若針而不灸,灸而不針,皆非良醫也。
然而灸法的大原則,只要那個孔穴與針刺沒有禁忌,就下白針或溫針完畢,然後再灸它,這才是良醫。腳氣這種病,最適宜針刺。如果只針而不灸,或只灸而不針,都不是良醫。
原文
針灸而藥,藥不針灸,亦非良醫也,但恨下里間知針者鮮耳,所以學者深須解用針,燔針、白針皆須妙解,知針、知藥固是良醫。
針灸而用藥,或用藥而不針灸,也都不是良醫。只遺憾民間懂得針刺的人很少,所以學習者必須深入理解用針,燔針、白針都須要精妙理解,懂得針、懂得藥,才是良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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