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論曰:凡霍亂,灸之或雖未能立瘥,終無死憂,不可逆灸。或但先腹痛或先下吐後,當隨病狀灸之。
論述說:凡是霍亂,採用灸法治療或許即使不能立刻痊愈,最終也沒有死亡的憂慮,不可逆向灸治。有的人只是先腹痛或有的是先腹瀉或嘔吐之後,應當根據病症選取穴位灸治。
原文
若先心痛及先吐者,灸巨闕七壯,在心下一寸。不效,更灸如前數。
如果先有心痛以及先嘔吐的,灸巨闕穴七壯,位置在心窩下方一寸。如果沒有效果,按照前面的數量再次施灸。
原文
若先腹痛者,灸太倉二七壯,穴在心厭下四寸,臍上一夫,不止,更灸如前數。
如果是先腹痛的,灸太倉穴二七十四壯,穴位在鳩尾骨下方四寸,肚臍上一寸處,如果不止,再按照前面的數量施灸。
原文
若吐下不禁,兩手陰陽脈俱疾數者,灸心蔽骨下三寸,又臍下三寸,各六七十壯。
如果嘔吐腹瀉不止,兩手的陰陽脈都疾數的,灸心蔽骨下三寸處,以及肚臍下三寸處,各灸六七十壯。
原文
若干嘔者,灸間使各七壯,在手腕後三寸,兩筋間。不瘥,更灸如前數。若嘔啘者,灸心主各七壯,在掌腕上約中。吐不止,更灸如前數。
如果是乾嘔的,灸間使穴各七壯,在手腕後方三寸,兩筋之間。如果不痊愈,按照前面的數量再次施灸。如果是嘔吐呃逆的,灸心主穴各七壯,在手掌與手腕交接處的中間。嘔吐不止的,按照前面的數量再次施灸。
原文
若手足逆冷,灸三陰交各七壯,在足內踝直上三寸,廉骨際,末瘥,更灸如前數。
如果手足厥冷,灸三陰交穴各七壯,在足內踝正上方三寸,脛骨邊緣處,如果未痊愈,按照前面的數量再次施灸。
原文
若先下利者,灸谷門二七壯,在臍旁二寸,男左女右,一名大腸募。不瘥,更灸如前數。
如果先腹瀉的,灸谷門穴二七十四壯,在肚臍旁邊二寸,男左女右,又名大腸募穴。如果不痊愈,按照前面的數量再次施灸。
原文
若下不止者,灸大都七壯,足大趾本節後內側白肉際。
如果腹瀉不止的,灸大都穴七壯,在足大趾根部關節的後方內側白肉交界處。
原文
若泄利所傷,煩欲死者,灸慈宮二十七壯,在橫骨兩邊各二寸半,橫骨在臍下,橫門骨是,轉筋在兩臂及胸中者,灸手掌白肉際七壯,又灸膻中、中府、巨闕、胃脘、尺澤,並治筋拘頭及足皆愈。走哺轉筋,灸踵踝白肉際各三七壯。又灸小腹下橫骨中央,隨年壯。
如果因泄瀉而損傷,痛苦得想死的,灸慈宮穴二十七壯,在橫骨兩側各二寸半,橫骨在臍下,就是橫門骨。轉筋在兩臂及胸中的,灸手掌白肉交界處七壯,又灸膻中、中府、巨闕、胃脘、尺澤,同時能治療筋脈拘攣無論頭部還是足部都能痊愈。行走不便而轉筋的,灸腳後跟和腳踝的白肉交界處各三七二十一壯。又灸小腹下方橫骨正中央,灸的壯數隨年齡而定。
原文
轉筋四厥,灸兩乳根黑白際各一壯。轉筋,灸湧泉六七壯,在足心下當𧿹趾大筋上。又大趾下約中一壯。
轉筋和四肢厥冷,灸兩乳根穴黑白交界處各一壯。轉筋,灸湧泉穴六七壯,在足心下方大趾根部大筋上。又在腳大趾下方大約中央處灸一壯。
轉筋不止,灸足後跟筋脈匯聚處的白肉交界處七壯,立即痊愈。
原文
轉筋入腹痛欲死,四人持手足,灸臍上一寸十四壯,自不動,勿復持之。又灸股里大筋,去陰一寸。
轉筋深入腹部疼痛得要死,四個人握住患者的手腳,灸肚臍上一寸處十四壯,等到患者不再動了,就不要再握住手腳了。又灸大腿內側的大筋,距離陰部一寸處。
原文
霍亂轉筋,令病人合面正臥,伸兩手著身,以繩橫量兩肘尖,頭依繩下,挾脊骨兩邊相去各一寸半,灸一百壯,無不瘥此華佗法。霍亂已死有暖氣者,灸承筋七壯。
霍亂轉筋,讓病人面部向下正直躺臥,伸展兩手放在身上,用繩子橫向測量兩肘尖,沿著繩子向下對齊頭部,在挾持脊椎骨兩邊各相距一寸半處,灸一百壯,沒有不痊愈的——這是華佗的方法。霍亂已經死去而有暖氣的人,灸承筋穴七壯。
原文
起死人,取繩量圍足從趾至跟,捻取等折一半以度,令一頭至跟踏地處,引綖上至度,頭即是穴。又以鹽納臍中,灸二七壯。
救活死人,取繩子測量繞腳一圈從腳趾到腳跟的長度,捻取等分折取一半作為度量,讓繩子的一端至腳跟踩地處,拉起繩子的線至度量處,繩子的頭端就是穴位。又把鹽放入肚臍中,灸二七十四壯。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