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人皆謂夾證與兼證難治,豐獨曰無難也。曷為夾證?
人人都說夾證與兼證難以治療,唯獨我說並不困難。什麼叫做夾證呢?
原文
譬如受風便是傷風,宜桂枝湯之屬;受寒便是傷寒,宜麻黃湯之屬;倘風寒兩傷者,即為夾證也。
譬如受到風邪侵襲就是傷風,適宜用桂枝湯之類的方劑;受到寒邪侵襲就是傷寒,適宜用麻黃湯之類的方劑;如果是風寒同時侵襲人體,就稱為夾證。
原文
蓋風宜散,寒宜溫,溫散之方,宜桂麻各半湯之屬。
因為風適宜驅散,寒適宜溫散,溫散兼顧的方劑,適宜用桂麻各半湯之類。
原文
倘或暑邪夾濕,濕宜利,暑宜清,清利之方,宜天水散之屬。
如果暑邪夾雜濕邪,濕邪適宜利水,暑邪適宜清熱,清熱利水的方劑,適宜用天水散之類。
原文
倘或燥氣夾火,火宜涼,燥宜潤,涼潤之方,宜清燥救肺湯之屬。
如果燥氣夾雜火邪,火邪適宜清熱,燥邪適宜滋潤,清熱潤燥的方劑,適宜用清燥救肺湯之類。
原文
其餘風暑、風濕、風燥、風火,皆系夾證,其治法皆可仿此。至於兼證奈何?
其餘如風暑、風濕、風燥、風火,都屬於夾證,它們的治療方法都可以仿照這個原則。至於兼證又是什麼情況呢?
原文
假如少壯遺精,當分夢之有無,有者宜坎離既濟湯之類,無者金鎖固精丸之類,此定法也。
比如青壯年人遺精,應當分辨睡夢中有無遺精,有夢遺的適宜用坎離既濟湯之類,無夢遺的用金鎖固精丸之類,這是固定的治療法則。
原文
或被濕熱所觸者,便為兼證,利濕必傷其陰,補陰必滯其濕,思利濕而不傷陰者,如豬苓湯、六味丸之類;若濕邪甚者,又當先治其濕,濕邪一化,再澀其精可也。
如果被濕熱邪氣侵襲,就成為兼證,利濕必然損傷陰液,補陰必然阻礙濕邪,要考慮既能利濕又不傷陰的方劑,如豬苓湯、六味丸之類;如果濕邪較重,就應當先治療濕邪,濕邪化解後,再固澀精關就可以了。
原文
又如老年虛損,當分證之淺深,淺者宜六君、四物之類,深者宜固本、大造之類,此定法也。
又如老年人虛損,應當分辨證候的輕重程度,輕微的適宜用六君、四物之類,深重的適宜用固本、大造之類,這是固定的治療法則。
原文
倘被風邪所客者,便為兼證,散風益虛其正,補正必關其邪,思散邪而不損正者,如參蘇飲、補中益氣之類;若風邪甚者,又當先散其風,風邪一解,再補其損可也。
如果被風邪侵襲,就成為兼證,散風就會使正氣更虛,補正就會阻礙邪氣,要考慮既能散邪又不損傷正氣的方劑,如參蘇飲、補中益氣之類;如果風邪較重,就應當先疏散風邪,風邪消散後,再補益虛損就可以了。
原文
又如女子經事當行,必審其或先或後,先則為血熱,宜丹梔四物之流;後則為血寒,宜香砂四物之流,此為定法。
又如女子月經將至,必須審察月經是提前還是延後,提前就是血熱,適宜用丹梔四物之類;延後就是血寒,適宜用香砂四物之類,這是固定的治療法則。
原文
或被寒邪所觸者,即兼證也,考諸方能散寒且能調經,如香蘇飲之流,若過盛者,必須先散其寒,再調其經則可矣。
如果被寒邪侵襲,就是兼證,考量各個既能散寒又能調經的方劑,如香蘇飲之類,如果寒邪過盛,就必須先疏散寒邪,再調理月經就可以了。
原文
又如妇人產後發熱,必辨其屬虛屬實,虛則宜補益,如加味四物之流;實則宜破瘀,如生化、失笑之流,此為定法。
又如產後發熱,必須辨別是屬虛還是屬實,虛證適宜補益,如加味四物之類;實證適宜破瘀,如生化湯、失笑散之類,這是固定的治療法則。
原文
設被暑邪所感者,即兼證也,考諸方能清暑且治產後,如竹皮大丸之流,若過盛者,必須先清其暑,再治產後則可矣。
如果被暑邪侵襲,就是兼證,考量各個既能清暑又能治療產後的方劑,如竹皮大丸之類,如果暑邪過盛,就必須先清暑熱,再治療產後就可以了。
醫生如果能夠如此靈活變通,那麼治療夾證兼證,又有什麼困難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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