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人被寒所傷者,謂之傷寒,夫寒居六氣之一,豈可混稱乎?
人被寒邪所傷的,稱為傷寒,寒是六氣之一,怎麼可以混為一談呢?
原文
嘗考寒水之令,在乎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之節,共主六十日有奇。
我曾考證寒水的當令時節,在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這些節氣期間,總共主掌六十多天。
原文
蓋小雪居於十月,乃六陰盡出之際,而寒氣方盛之時;大雪、冬至居十一月,小寒居十二月,正成發栗烈之候。斯時之氣,人感觸者,盡屬傷寒之病。
小雪在農曆十月,正是六陰之氣全部出現的時候,也是寒氣正盛的時期;大雪、冬至在十一月,小寒在十二月,正好形成寒氣凜冽的時節。在這個時候的氣候,人們感受而病的,都屬於傷寒的病症。
原文
勿可以大寒至驚蟄之風木,春分至立夏之君火,小滿至小暑之相火,大暑至白露之濕土,秋分至立冬之燥金等等之時所患者,混同一稱傷寒。然而亦有可稱者,不可不知。
不可以把大寒到驚蟄之間的風木之氣,春分到立夏之間的君火之氣,小滿到小暑之間的相火之氣,大暑到白露之間的濕土之氣,秋分到立冬之間的燥金之氣等時節所生的病,混為同一個名稱稱為傷寒。然而也有可以稱為傷寒的情況,不可不知道。
原文
豐於前論中,有謂傷寒之寒字,為寒水之經之寒,非寒熱之寒也。
在前面論述中,有人說傷寒的寒字,是指寒水之經的寒,不是寒熱的寒。
原文
凡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,無不由表而入,皆必先傷於寒水之經,六氣之邪,僉可稱為傷寒。但有不可稱者,又不得不力辨其非。
凡是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,都沒有不是從外表侵入的,都必然先傷於寒水之經,六氣之邪都可以稱為傷寒。但有些不可以稱為傷寒的情況,又不得不大力辨別其非。
原文
嘗聞專治傷寒家,有溫病傷寒,熱病傷寒,痧證傷寒,瘡癤傷寒等名。
曾聽說專門治療傷寒的醫家,有溫病傷寒、熱病傷寒、痧證傷寒、瘡癤傷寒等名稱。
原文
不知溫病、熱病,皆屬伏氣,痧因沙穢,瘡因濕熱,豈可混稱為傷寒乎?
不知道溫病、熱病都屬於伏氣,痧是因為沙穢,瘡是因為濕熱,怎麼可以混稱為傷寒呢?
原文
尤有夾痰傷寒、夾食傷寒、夾氣傷寒、夾血傷寒等名,揆厥由來,痰、食、氣、血,是為傷寒之兼證,又豈可混稱為傷寒乎?
尤其有夾痰傷寒、夾食傷寒、夾氣傷寒、夾血傷寒等名稱,考察其由來,痰、食、氣、血是傷寒的兼證,又怎麼可以混稱為傷寒呢?
張仲景的原文中,從未見過有此證型,我私下懷疑這是虛構的。
原文
此後見吳中戈存橘先生《傷寒補天石》中,果然有以上諸證之名,始知其有根據。
後來見到吳中戈存橘先生的《傷寒補天石》中,果然有以上諸證的名稱,這才知道它是有來源的。
原文
雖然戈氏之書,醫者不必宗之,其所當宗者,如無己之《明理》,嘉言之《尚論》,韻伯之《來蘇》,路玉之《大成》,誠為醫家不可少之書,後學所宜奉為圭臬也。
雖然戈氏的書,醫者不必完全遵從,但所應當遵從的,如成無己的《明理》、喻嘉言的《尚論》、柯韻伯的《來蘇》、張路玉的《大成》,實在是醫家不可或缺的書籍,後學應當奉為準則。
原文
至時俗混稱傷寒之證,更為不通,見初起嘔吐者,謂為齷齪傷寒;泄瀉者,為漏底傷寒;脅痛者,為刺脅傷寒;寒不甚寒,熱不甚熱,綿綿難愈者,為癟疲傷寒,即徽俗謂之混沌傷寒,名目極多,難以枚舉。總之,小雪至小寒而重感者,為真傷寒。
至於時下習俗混稱傷寒的證名,更是荒謬不通:見到初起嘔吐的,稱為齷齪傷寒;腹瀉的,稱為漏底傷寒;脅痛的,稱為刺脅傷寒;寒不很寒,熱不很熱,纏綿難以康復的,稱為癟疲傷寒,就是安徽習俗所說的混沌傷寒,名目非常多,難以枚舉。總之,小雪到小寒期間又重感者,才是真正的傷寒。
原文
風、暑、燥、濕、火,先傷寒水之經者,亦可稱為傷寒。
風、暑、燥、濕、火,先傷寒水之經的,也可以稱為傷寒。
原文
至溫病、熱病,痧症、瘡癤,決不能混入傷寒。兼痰、食、氣、血者,是為傷寒之兼證。其餘種種不通之名,皆不足論。
至於溫病、熱病,痧症、瘡癤,絕對不能混入傷寒。兼有痰、食、氣、血的,是傷寒的兼證。其餘種種不通的名稱,都不值得討論。
原文
醫者須按四時之六氣,而分其孰為風、暑,孰為燥、濕,究不可籠統混為傷寒病也。
醫者須按四時的六氣,分別辨別哪些是風、暑,哪些是燥、濕,終究不可籠統混為傷寒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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