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熱逢源

伏溫兼挾氣鬱痰飲食積瘀血以及胎產經帶諸宿病

伏溫兼挾氣鬱痰飲食積瘀血以及胎產經帶諸宿病

伏溫兼挾氣鬱痰飲食積瘀血以及胎產經帶諸宿病17
原文
伏溫而兼挾外感者,則以新邪而引動伏氣為病。
白話
伏溫而兼挾外感的疾病,是因為新的邪氣引動了體內的伏氣而發病。
原文
若伏溫而兼內傷者,則因內傷而留滯伏溫,不得爽達。
白話
如果伏溫而兼有內傷的,則因為內傷而使伏溫留滯其中,無法暢通宣達。
原文
治之不得其法,每有因此淹纏,致成壞證者。
白話
治療如果不得其法,常常因此拖延纏綿,導致變成壞證。
原文
即如平時有氣鬱之病,則肝木不暢,絡氣鬱滯,溫邪竄入肝絡,即有胸板脅刺、咳逆等證。
白話
就像平時有氣鬱疾病的人,肝木不暢,經絡之氣鬱結阻滯,溫邪竄入肝絡,就會出現胸膈板悶、脅肋刺痛、咳嗽氣逆等症狀。
原文
邪郁不達,久而化火,即蒙冒厥陰而有昏痙之變。
白話
邪氣鬱結不能通達,久了就化為火熱,就會蒙蔽厥陰而產生昏厥、痙攣的病變。
原文
平日有痰飲內停者,抑遏溫邪,不得疏越,郁之即久,外冒之痰濁,尚未蒸開,而內藏之津液,早已乾涸。
白話
平日體內有痰飲停滯的人,會抑制遏阻溫邪,使其不得疏越,鬱結日久。外表積聚的痰濁尚未化解,而體內藏蓄的津液,早已乾涸。
原文
一旦熱勢猝發,如烈火燎原不可措手者,亦往往有之。
白話
一旦熱勢突然爆發,如同烈火燃燒原野一般無法處置的情況,也往往會發生。
原文
中宮先有食滯,或因病而積,為熱邪所燔,阻結於胃,劫爍胃津,此可攻之證也。須得大便通行,積去而熱邪乃隨之而解也。
白話
中焦先有食物積滯,或因病而產生積滞,被熱邪焚烤,阻結在胃,損耗胃津,這是可以攻下的證候。必須等到大便通暢,積滞去除後,熱邪才會隨之消散。
原文
平時有瘀血在絡,或因病而有蓄血,溫熱之邪與之糾結,熱附血而愈覺纏綿,血得熱而愈形膠固。
白話
平時有瘀血停留在經絡,或因病而有蓄積的血液,溫熱之邪與之糾結,熱依附血而愈加纏綿難解,血得到熱而愈加膠固難散。
原文
或早涼暮熱,或外涼內熱,或神呆不語,或妄見如狂,種種奇險之證,皆瘀熱所為。
白話
有的早上涼爽傍晚發熱,有的外表涼爽內裡發熱,有的神情呆滯不說話,有的妄見幻覺如同發狂,各種奇異危險的證候,都是瘀血與熱邪相互作用所造成。
原文
治之者,必須導去瘀血,俾熱邪隨瘀而下,庶幾病勢可轉危為安也。有胎前犯溫病者,熱邪燔灼,易於傷胎。
白話
治療的人,必須引導去除瘀血,使熱邪隨瘀血而下,或許病勢可以轉危為安。孕期得了溫病的人,熱邪熾盛焚灼,容易損傷胎兒。
原文
治之者,除藍布冷泥護胎外,治法亦別無善法。
白話
治療的人,除了用藍布冷泥敷護胎兒之外,治療方法也沒有什麼特別好的辦法。
原文
只要眼明手快,認清病機,迎頭清泄,勿令邪熱留滯傷胎,便為得法。古法每於當用方中,加入四物,名曰護胎。
白話
只要眼明手快,認清病機,迎頭清泄,不要讓邪熱留滯而傷胎,便是得法。古法每每在適當的方劑中加入四物湯,名為護胎。
原文
如當用者,尚無大害;若不當用而用之,則滋膩滯邪,非徒無益,而反害之矣。
白話
如果應當使用的,尚無大害;如果不應當使用而使用了,就會滋膩滯邪,不但無益,反而有害了。
原文
產後血舍空虛,百脈俱弛,當此而溫病猝發,最易陷入血絡,急則為痙狂等險候,緩則留戀血室,燔灼營陰,延為陰損之候。
白話
產後血室空虛,百脈都弛緩,在這個時候溫病突然爆發,最容易陷入血絡。急發的就成為痙攣、發狂等危險證候,緩發的就留戀血室,焚灼營陰,拖延成為陰虛損傷的證候。
原文
治之者,須處處迴護陰血,一面撤邪,一面養血,勿令熱邪深陷,乃為得手。
白話
治療的人,必須處處回護陰血,一面祛除邪氣,一面滋养血液,不要讓熱邪深陷,才是治療得手。
原文
至兼挾經帶為病,亦與胎產相似,不外虛則邪陷、實則瘀阻兩層。治之者,處處就此兩層著想,自然得法矣。
白話
至於兼挾經帶發生的疾病,也與胎產相似,不外乎虛則邪陷、實則瘀阻兩個層面。治療的人,處處針對這兩個層面著想,自然就能得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