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二二、形似傷寒,但右脈洪大而數,左脈反小於右,口渴甚,面赤,汗大出者,名曰暑溫,在手太陰,白虎湯主之;脈芤甚者,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第二十二條、症狀看起來像傷寒,但是右手的脈象洪大而跳動得快,左手的脈象反而比右手小,口渴得很厲害,臉色發紅,汗流得很多,這種病叫做暑溫,病位在手太陰肺經,用白虎湯來主治;如果脈象呈現芤脈(浮大而中空)很明顯的,就用白虎加人參湯來主治。
原文
此標暑溫之大綱也。按溫者熱之漸,熱者溫之極也。溫盛為熱,木生火也。熱極濕動,火生土也。上熱下濕,人居其中而暑成矣。
這是標示暑溫的總綱要。按:溫是熱的開始,熱是溫的極致。溫盛了就變成熱,這是木生火的道理。熱到極點就會產生濕氣,這是火生土的道理。上面熱下面濕,人處在其中,暑病就形成了。
原文
若純熱不兼濕者,仍歸前條溫熱例,不得混入暑也。形似傷寒者,謂頭痛、身痛、發熱惡寒也。水火極不同性,各造其偏之極,反相同也。故經謂水極而似火也,火極而似水也。
如果是單純的熱證而不夾雜濕氣,仍然歸屬於前面條文所說的溫熱病範例,不能混入暑病之中。症狀看起來像傷寒,指的是有頭痛、身體疼痛、發燒又怕冷。水和火的性質極不相同,但各自發展到極端的時候,反而會變得相似。所以醫經說水到了極點會像火,火到了極點會像水。
原文
傷寒,傷於水氣之寒,故先惡寒而後發熱,寒鬱人身衛陽之氣而為熱也,故仲景《傷寒論》中,有已發熱或未發熱之文。
傷寒病,是感受了水氣的寒邪,所以會先怕冷然後才發熱,這是因為寒邪阻滯了人體衛外的陽氣而轉化為熱的緣故,所以張仲景在《傷寒論》中,有已經發熱或尚未發熱的論述。
原文
若傷暑則先發熱,熱極而後惡寒,蓋火盛必剋金,肺性本寒,而復惡寒也。
至於暑病,則是先發熱,熱到極點之後才怕冷,這是因為火氣旺盛必然會剋制金(肺屬金),而肺的特性本來是寒的,所以會再次出現怕冷的症狀。
原文
然則傷暑之發熱惡寒雖與傷寒相似,其所以然之故實不同也,學者誠能究心於此,思過半矣。
既然如此,暑病的發燒怕冷雖然和傷寒相似,但它們的致病原因其實是不同的,學習的人如果能對這個道理用心研究,那麼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就超過一半了。
脈象洪大而跳動快,嚴重的還會出現芤脈,這是相對於傷寒的脈象浮緊來說的。
原文
獨見於右手者,對傷寒之左脈大而言也,右手主上焦氣分,且火剋金也,暑從上而下,不比傷寒從下而上,左手主下焦血分也,故傷暑之左脈反小於右。
暑病的脈象獨見於右手,這是相對於傷寒的左脈較大來說的。右手主上焦的氣分,而且火會剋金;暑氣是從上往下降的,不像傷寒是從下往上發展;左手主下焦的血分,所以患暑病時左手的脈象反而比右手小。
原文
口渴甚面赤者,對傷寒太陽證面不赤,口不渴而言也;火爍津液,故口渴,火甚未有不煩者,面赤者,煩也,煩字從火後頁,謂火現於面也。汗大出者,對傷寒汗不出而言也。
口渴得很厲害、臉色發紅,這是相對於傷寒太陽證臉色不紅、口不渴來說的。火燒灼津液,所以會口渴;火氣旺盛沒有不煩躁的,臉色發紅就是煩躁的表現。「煩」這個字從「火」從「頁」(頁代表頭面),意思是火氣顯現在臉上。汗出得很多,這是相對於傷寒汗出不來來說的。
原文
首白虎例者,蓋白虎乃秋金之氣,所以退煩暑,白虎為暑溫之正例也。其源出自《金匱》,守先聖之成法也。白虎湯、白虎加人參湯方(並見前)
首先提出白虎湯這個例子,是因為白虎象徵秋天的金氣,可以用來消退煩躁和暑熱,白虎湯是治療暑溫的正規範例。它的源頭出自《金匱要略》,是遵循古代聖賢確立的法則。白虎湯、白虎加人參湯的方劑(都見於前面條文)。
原文
二三、《金匱》謂太陽中暍,發熱惡寒,身重而疼痛,其脈弦細芤遲,小便已,灑然毛聳,手足逆冷,小有勞,身即熱,口開前板齒燥,若發其汗,則惡寒甚,加溫針,則發熱甚,數下,則淋甚,可與東垣清暑益氣湯。
第二十三條、《金匱要略》說,太陽經中暑,症狀是發燒怕冷,身體沉重而且疼痛,脈象是弦、細、芤、遲。小便後,會突然感覺發冷、汗毛豎起,手腳冰冷。稍微勞動一下,身體就發熱,嘴巴張開,前面的門牙感到乾燥。如果用發汗的方法,怕冷會更嚴重;用溫針艾灸,發燒會更厲害;多次使用瀉下法,小便就會淋瀝不暢。可以用李東垣的清暑益氣湯來治療。
原文
張石頑注:謂太陽中暍,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,此因暑而傷風露之邪,手太陽標證也。
張石頑註解說:所謂太陽經中暑,出現發燒怕冷、身體沉重疼痛,這是因為暑天又感受了風露的邪氣,屬於手太陽小腸經的表證。
原文
手太陽小腸屬火,上應心包,二經皆能制金爍肺,肺受火刑,所以發熱惡寒似足太陽證。
手太陽小腸經屬火,向上與心包經相應,這兩條經脈都能剋制屬金的肺、消耗肺津。肺受到火邪的煎熬,所以出現發燒怕冷,類似足太陽膀胱經的證候。
原文
其脈或見弦細,或見芤遲,小便已,灑然毛聳,此熱傷肺胃之氣,陽明本證也(愚按:小便已,灑然毛聳,似乎非陽明證,乃足太陽膀胱證也。蓋膀胱主水,火邪太甚而制金,則寒水來為金母復仇也。所謂五行之極,反兼勝已之化)。
他的脈象有時表現為弦細,有時表現為芤遲,小便之後,突然發冷、汗毛豎起,這是熱邪損傷了肺胃之氣,屬於陽明經的本證(我按:小便後突然發冷、汗毛豎起,看起來不像陽明經證,而是足太陽膀胱經的證候。這是因為膀胱主水,當火邪過於旺盛而剋制了金,那麼屬水的膀胱就會前來為金之母(水)報仇。這就是所謂的五行發展到極點,會反過來表現出能夠戰勝自己的那一行的現象)。
原文
發汗則惡寒甚者,氣虛重奪(當作傷)其津(當作陽)也。
使用發汗法後怕冷更嚴重的,是因為氣虛又被嚴重地搶奪(這裡應該理解為損傷)了體內的津液(這裡應該理解為陽氣)。
原文
溫針則發熱甚者,重傷經中之液,轉助時火。肄虐於外也。
使用溫針灸後發燒更厲害的,是因為再次損傷了經脈中的津液,反而助長了當令的暑火之邪,讓它在體表肆虐。
原文
數下之則淋甚者,劫其在裡之陰,熱勢乘機內陷也。
多次使用瀉下法後小便淋瀝更嚴重的,是因為損耗了體內的陰液,使得熱邪趁機內陷。
原文
此段經文,本無方治,東垣特立清暑益氣湯,足補仲景之未逮,愚按:此言太過。
這一段經文,本來沒有記載治療的方劑,李東垣特別創立了清暑益氣湯,足以補充張仲景沒有提到的部分。我認為:這種說法太過頭了。
原文
仲景當日,必有不可立方之故,或曾立方而後世脫簡,皆未可知,豈東垣能立而仲景反不能立乎?
張仲景在當時,一定有不能立下固定方劑的理由,或者曾經立過方但後世遺失了,這些都無法得知,難道李東垣能創立方劑,而張仲景反而不能嗎?
原文
但細按此證,恰可與清暑益氣湯,曰可者,僅可而有所未盡之詞,尚望遇是證者,臨時斟酌盡善。
但是仔細審視這個證候,恰好可以用清暑益氣湯來治療,這裡說「可」,是表示勉強可以但還有不夠全面的意思,還是希望遇到這個證候的醫者,能根據實際情況臨時斟酌,做到盡善盡美。
原文
至沈目南《金匱要略注》,謂當用辛涼甘寒,實於此證不合。蓋身重疼痛,證兼寒濕也。
至於沈目南在《金匱要略注》中說,應當用辛涼甘寒的藥物,其實對於這個證候是不合適的。因為身體沉重疼痛,這個證候是夾雜了寒濕的。
原文
即目南自注,謂發熱惡寒身重疼痛,其脈弦細芤遲,內暑而兼陰濕之變也。豈有陰濕而用甘寒柔以濟柔之理?既曰陰濕,豈辛涼所能勝任!不待辯而自明。清暑益氣湯方(辛甘化陽酸甘化陰復法)
就算沈目南自己註解說,發燒怕冷、身體沉重疼痛,脈象弦細芤遲,這是體內有暑邪又兼夾陰濕的病變。哪裡有陰濕證卻用甘寒柔潤的藥物,以柔潤來幫助陰濕的道理?既然說是陰濕,又怎麼是辛涼藥物能夠勝任的呢!不用辯論自然就很明白了。清暑益氣湯方(辛味與甘味合用可以化生陽氣,酸味與甘味合用可以化生陰液的複合法。)
原文
黃耆(一錢) 黃柏(一錢) 麥冬(一錢) 青皮(一錢) 白朮(一錢五分) 升麻(三分) 當歸(七分) 炙草(一錢) 神麯(一錢) 人參(一錢) 澤瀉(一錢) 五味子(八分) 陳皮(一錢) 蒼朮(一錢五分) 葛根(三分) 生薑(二片) 大棗(二枚)
黃耆(一錢)、黃柏(一錢)、麥冬(一錢)、青皮(一錢)、白朮(一錢五分)、升麻(三分)、當歸(七分)、炙甘草(一錢)、神麴(一錢)、人參(一錢)、澤瀉(一錢)、五味子(八分)、陳皮(一錢)、蒼朮(一錢五分)、葛根(三分)、生薑(二片)、大棗(二枚)。
用水五杯,煮到剩下兩杯,藥渣再加水煎煮出一杯,分三次溫服。
體質虛弱的人適合使用,體質壯實的人禁用;沒有出汗而只有發熱的人禁用。
原文
二四、手太陰暑溫,如上條證,但汗不出者,新加香薷飲主之。
第二十四條、手太陰肺經的暑溫,症狀和上一條相同,但是不出汗的,用新加香薷飲來主治。
原文
證如上條,指形似傷寒,右脈洪大,左手反小,面赤口渴而言。
證候和上一條相同,指的是症狀像傷寒,右手脈象洪大,左手脈象反而小,臉色發紅,口渴等情況。
原文
但以汗不能自出,表實為異,故用香薷飲發暑邪之表也。按香薷辛溫芳香,能由肺之經而達其絡。
只是因為汗不能自己出來,屬於表實證而有所不同,所以用香薷飲來發散在表的暑邪。按:香薷味辛性溫,氣味芳香,能夠從肺的經脈通達到它的絡脈。
原文
鮮扁豆花,凡花皆散,取其芳香而散,且保肺液,以花易豆者,惡其呆滯也,夏日所生之物,多能解暑,惟扁豆花為最,如無花時,用鮮扁豆皮,若再無此,用生扁豆皮。
用新鮮的扁豆花,凡是花類都有發散的作用,取它的芳香來發散,同時又能保護肺的津液。用花代替扁豆,是因為擔心扁豆藥性呆滯。夏天所生長的東西,大多能解暑,其中以扁豆花效果最好。如果沒有花的時候,用新鮮的扁豆皮,再沒有這個,就用生的扁豆皮。
原文
厚朴苦溫,能泄食滿,厚朴皮也,雖走中焦,究竟肺主皮毛,以皮從皮,不為治上犯中。
厚朴味苦性溫,能消除飲食停滯引起的脹滿。厚朴用的是它的皮,雖然藥性主要作用於中焦脾胃,但肺主管皮毛,用這種皮類藥來治療在表的病,不會因為治療上焦而侵犯到中焦。
原文
若黃連甘草,純然里藥,暑病初起,且不必用,恐引邪深入,故易以連翹、銀花,取其辛涼達肺經之表,純從外走,不必走中也。
至於黃連、甘草,這些完全是治療裡證的藥,暑病剛開始的時候,暫時不必使用,恐怕會引導邪氣深入。所以換成連翹、金銀花,取它們辛涼的藥性,能通達肺經的表層,藥力完全從外面走,不需要走中焦。
原文
溫病最忌辛溫,暑病不忌者,以暑必兼濕,濕為陰邪,非溫不解,故此方香薷、厚朴用辛溫,而余則佐以辛涼云。
溫病最忌諱使用辛溫藥,而暑病不忌諱,是因為暑邪必定夾雜濕邪,濕屬於陰邪,不靠溫藥就不能化解。所以這個方子裡香薷、厚朴用了辛溫藥,而其餘的藥則輔佐以辛涼藥。
原文
下文濕溫論中,不惟不忌辛溫,且用辛熱也。新加香薷飲方(辛溫復辛涼法)
在後面討論濕溫的條文中,不僅不忌諱辛溫藥,甚至還會用到辛熱藥呢。新加香薷飲方(辛溫與辛涼並用的治法)
原文
香薷(二錢) 銀花(三錢) 鮮扁豆花(三錢) 厚朴(二錢) 連翹(二錢)
香薷(二錢)、金銀花(三錢)、新鮮扁豆花(三錢)、厚朴(二錢)、連翹(二錢)。
原文
水五杯,煮取二杯。先服一杯,得汗止後服;不汗再服;服盡不汗,再作服。
用水五杯,煮到剩下兩杯。先服用一杯,如果出汗了就停止服用剩下的藥;如果沒出汗,就再服一杯;兩杯都喝完了還沒出汗,就再煮一劑服用。
原文
二五、手太陰暑溫,服香薷飲,微得汗,不可再服香薷飲重傷其表,暑必傷氣,最令表虛,雖有餘證,知在何經,以法治之。
第二十五條、手太陰肺經的暑溫,服用香薷飲後,稍微出了一點汗,就不能再服用香薷飲去嚴重損傷體表,因為暑邪必定會損傷人體的正氣,最容易導致體表虛弱。雖然還有其他症狀,要辨別清楚邪氣在哪條經脈,然後按照該經脈的治法來處理。
原文
按傷寒非汗不解,最喜發汗;傷風亦非汗不解,最忌發汗,只宜解肌,此麻桂之異其治,即異其法也。
按:傷寒病不用發汗的方法就不能解除,最適宜用發汗法;傷風病也是不用發汗不能解除,但是最忌諱用發汗法,只適合用解肌法。這就是麻黃湯和桂枝湯治療不同的原因,也就是它們治法的不同。
原文
溫病亦喜汗解,最忌發汗,只許辛涼解肌,辛溫又不可用,妙在導邪外出,俾營衛氣血調和,自然得汗,不必強責其汗也。
溫病也希望能通過出汗來解除,但最忌諱用發汗法,只允許用辛涼藥物來解肌,辛溫藥又不能使用。其妙處在於引導邪氣外出,使營衛氣血調和,自然就會出汗,不必強求發汗。
原文
若暑溫、濕溫則又不然,暑非汗不解,可用香薷發之,發汗之後,大汗不止,仍歸白虎法,固不比傷寒傷風之漏汗不止,而必欲桂附護陽實表,亦不可屢虛其表,致令厥脫也,觀古人暑門有生脈散法,其義自見。
至於暑溫、濕溫就不是這樣了。暑邪不出汗就不能解除,可以用香薷來發散它。發汗之後,如果大汗不止,仍然要用白虎湯的方法來處理。當然不比傷寒、傷風那樣出汗不止,必須用桂枝、附子來保護陽氣、鞏固體表。但也不可以一再地使體表虛弱,導致出現四肢厥冷、虛脫的危證。看古代醫家在治療暑病的門類中有使用生脈散的方法,其中的道理自然就明白了。
原文
二六、手太陰暑溫,或已經發汗,或未發汗,而汗不止,煩渴而喘,脈洪大有力者,白虎湯主之;脈洪大而芤者,白虎加人參湯主之;身重者,濕也,白虎加蒼朮湯主之;汗多脈散大,喘喝欲脫者,生脈散主之。此條與上文少異者,只已經發汗一句。白虎加蒼朮湯方即於白虎湯內加蒼朮三錢。
第二十六條、手太陰肺經的暑溫,無論是已經發過汗,還是沒有發過汗,卻出現汗出不止、心煩口渴、氣喘,脈象洪大而有力的,用白虎湯主治;脈象洪大而中空的,用白虎加人參湯主治;身體感到沉重的,這是夾雜濕氣,用白虎加蒼朮湯主治;出汗很多,脈象散大不聚,氣喘喝喝,好像要虛脫的樣子,用生脈散主治。這一條和上一條稍微不同的地方,只在於「已經發汗」這一句話。白虎加蒼朮湯的方劑,就是在白虎湯裡面加入蒼朮三錢。
原文
汗多而脈散大,其為陽氣發泄太甚,內虛不司留戀可知。
出汗很多而脈象散大不聚,這是陽氣向外發散得太過,體內空虛,無法固攝陽氣,這是顯而易見的。
原文
生脈散酸甘化陰,守陰所以留陽,陽留,汗自止也。以人參為君,所以補肺中元氣也。生脈散方(酸甘化陰法)
生脈散用酸味和甘味的藥物來化生陰液,守住陰液就是用來留住陽氣的方法。陽氣留住,出汗自然就會停止。方中以人參為君藥,是用來補肺中的元氣。生脈散方(酸味與甘味合用化生陰液的治法)
原文
人參(三錢) 麥冬(不去心,二錢) 五味子(一錢)
人參(三錢)、麥冬(不去心,二錢)、五味子(一錢)。
原文
水三杯,煮取八分二杯,分二次服,渣再煎服,脈不斂,再作服,以脈斂為度。
用水三杯,煮到剩下約八分左右,取出兩杯藥汁,分兩次服用。藥渣再加水煎煮後服用。如果脈象仍然不收斂,就再煮一劑服用,直到脈象收斂為止。
原文
二七、手太陰暑溫,發汗後,暑證悉減,但頭微脹,目不了了,餘邪不解者,清絡飲主之,邪不解而入中下焦者,以中下法治之。
第二十七條、手太陰肺經的暑溫,發汗之後,暑病症狀都減輕了,只是頭部稍微感覺脹滿,眼睛看東西不清楚,這是殘餘的邪氣還沒有解除,用清絡飲來主治。如果邪氣不能解除,反而侵入中焦或下焦的,就按照中焦或下焦的治法來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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