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疫論

《傷寒例》正誤

《傷寒例》正誤(2)

《傷寒例》正誤30
原文
然氣候亦有應至而不至,或有至而太過者,或未應至而至者,此成病氣也。
白話
然而氣候也有應至而不至的,或者有至而太過的,或者未應至而至的,這就成為致病的邪氣了。
原文
正誤:春溫、夏熱、秋涼、冬寒乃四時之常,因風雨陰晴稍為損益。
白話
正誤:春溫、夏熱、秋涼、冬寒是四季的常態,會因風雨陰晴稍為增減。
原文
假令春應暖而反多寒,其時必多雨;秋應涼而熱不去者,此際必多晴;夫陰晴旱潦之不測,寒暑損益安可以為拘?此天地四時之常事,未必為疫。夫疫者,感天地之戾氣也。
白話
假設春天應該暖而反而多寒,這時必然多雨;秋天應該涼而熱不去的,這時必然多晴;陰晴旱澇的不可測量,寒暑的增減怎麼可以拘泥?這是天地四時的常事,不一定是疫。疫是感受天地的戾氣。
原文
戾氣者,非寒、非暑、非暖、非涼,亦非四時交錯之氣,乃天地別有一種戾氣,多見於兵荒之歲,間歲亦有之,但不甚耳。
白話
戾氣,不是寒、不是暑、不是暖、不是涼,也不是四時交錯之氣,乃是天地另有的一種戾氣,多見於兵荒的年份,隔年也有,但不太厲害罷了。
原文
上文所言,長幼之病多相似者,此則為時行之氣,雖不言疫,疫之意寓是矣。
白話
上文所說的,老幼的病多相似的,這就是時行的邪氣,雖然不說疫,疫的意思就在這裡了。
原文
蓋緣不知戾氣為交錯之氣而為疫,殊不知四時之氣,雖損益於其間,及其所感之病,終不離其本源。
白話
大概是因為不知道戾氣是別種氣而稱為疫,殊不知四時之氣雖然在其間有所增減,但到它所感的病,終究不離其本源。
原文
假令正、二月應暖,偶因風雨交集,天氣不能溫暖,而多春寒。
白話
假設正月二月應該暖,偶然因為風雨交集,天氣不能溫暖,而多春寒。
原文
所感之病,輕則為感冒,重則為傷寒,原從感冒傷寒法治之,但春寒之氣,終不若冬時嚴寒殺厲之氣為重,投劑不無有輕重之分,此即應至而不至,至而不去二事也。
白話
所感的病,輕的是感冒,重的是傷寒,本來就從感冒傷寒的治法治療,但春寒之氣終究不如冬天的嚴寒殺厲之氣為重,用藥不無有輕重的區分,這就是應至而不至、至而不去的兩種情況。
原文
又如八九月,適多風雨,偶有暴寒之氣先至,所感之病,大約與春寒彷彿,深秋之寒,終不若冬時殺厲之氣為重,此即未應至而至。
白話
又比如八九月份,適逢多風雨,偶然有暴寒之氣先到,所感的病大約與春寒相似,深秋的寒終究不如冬天的殺厲之氣為重,這就是未應至而至。
原文
即冬時嚴寒倍常,是為至而太過,所感亦不過即病之傷寒耳。假令夏時多風雨,炎威少息,為至而不及。時多亢旱,爍石流金,為至而太過。
白話
如果冬天寒冷倍於平常,這是至而太過,所感的也不過是即病的傷寒。假設夏天多風雨,炎熱稍微緩解,是至而不及。天氣多乾旱,炎熱到能熔化金石,是至而太過。
原文
太過則病甚,不及則病微,至於傷暑一也,其病與四時正氣之序何異耶?治法無出於香薷飲而已。其冬時有非節之暖,名曰冬溫。
白話
太過則病重,不及則病輕,至於傷暑是一樣的,它的病與四時正氣之序有什麼不同呢?治法不外乎香薷飲罷了。冬天有不按節令的溫暖,叫做冬溫。
原文
正誤:此即未應至而至也。按:冬傷於寒,至春變為溫病,今又以冬時非節之暖為冬溫。
白話
正誤:這就是未應至而至。按:冬傷於寒,到春天變為溫病,現在又把冬天不按節令的溫暖叫做冬溫。
原文
一感於冬寒,一感於冬溫,一病兩名,寒溫懸絕,然則脈證治法又何似耶?
白話
一感於冬寒,一感於冬溫,一病兩名,寒溫懸殊,那麼脈證治法又怎樣呢?
原文
夫四氣乃二氣之離合也,二氣即一氣之升降也,升極則降,降極則升;升降之極,為陰陽離,離則亢,亢氣致病。亢氣者冬之大寒,夏之大暑也。
白話
四氣是二氣的離合,二氣就是一氣的升降,升到極點就降,降落到極點就升;升降到極點,就是陰陽分離,分離就亢,亢氣致病。亢氣是冬天的大寒,夏天的大暑。
原文
將升不升,將降不降,為陰陽合,合則氣和,氣和則不致病。和氣者即春之溫暖,秋之清涼也。
白話
將升不升,將降不降,是陰陽相合,相合就氣和,氣和就不致病。和氣就是春天的溫暖,秋天的清涼。
原文
是以陰極而陽氣來和,為溫暖;陽極而陰氣來和,為清涼,斯有既濟之道焉。《易》曰:一陰一陽為之道。偏陰偏陽為之疾。得其道,未有反致其疾者。
白話
因此陰極而陽氣來和,為溫暖;陽極而陰氣來和,為清涼,這才有既濟的道理。《易經》說:一陰一陽叫做道。偏陰偏陽叫做疾病。得其道,沒有反而致病的。
原文
若夫春寒秋熱,為冬夏之偏氣,倘有觸冒之者,固可以為疾;亦無出於感寒傷暑,未可以言疫。
白話
至於春寒秋熱,是冬夏的偏氣,如果有觸冒的,固然可以為疾;也不過是感寒傷暑,不可以說是疫。
原文
若夏涼冬暖,轉得春秋之和氣,豈有因其和而反致疾者?
白話
如果夏涼冬暖,反得春秋的和氣,豈有因和氣反而致病的?
原文
所以但見傷寒中暑,未嘗見傷溫和而中清涼也。溫暖清涼,未必為病,又烏可以言疫?
白話
所以只見過傷寒中暑,未嘗見過傷溫和中清涼的。溫暖清涼,未必是病,又怎麼可以說是疫?
原文
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,天有暴寒者,此皆時行寒疫也。
白話
從春分以后到秋分這段時間,天氣有暴寒的,這都是時行的寒疫。
原文
三月四月,或有暴寒,其時陽氣尚弱,為寒所折,病熱猶輕。
白話
三月四月,偶有暴寒,這時陽氣還弱,被寒所折,發熱還輕。
原文
五、六月,陽氣已盛,為寒所折,病熱為重。
白話
五六月,陽氣已經旺盛,被寒所折,發熱就重。
原文
七、八月,陽氣已衰,為寒所折,病熱亦微,其病與溫暑相似,但有殊耳。
白話
七八月,陽氣已經衰退,被寒所折,發熱也輕,它的病與溫暑相似,但有所不同罷了。
原文
正誤:按:四時皆有暴寒,但冬時感嚴寒殺厲之氣,名傷寒,為病最重,其餘三時寒微,為病亦微。
白話
正誤:按:四季都有暴寒,但冬時感嚴寒殺厲之氣,叫傷寒,為病最重,其他三季寒微,為病也微。
原文
又以三時較之,盛夏偶有些小風寒,所感之病更微矣。
白話
又以三季比較,盛夏偶有些小風寒,所感的病更微了。
原文
此則以感寒之重,病亦重而熱亦重;感寒之輕,病亦輕而熱亦輕。
白話
這就是感寒重的,病也重而熱也重;感寒輕的,病也輕而熱也輕。
原文
是重於冬而略於三時,至夏而又略之,此必然之理也。
白話
是冬季重而其他三季輕,到夏季又更輕,這是必然的道理。
原文
上文所言,三四月,陽氣尚弱,為寒所折,病熱猶輕;五六月,以其時陽氣已盛,為寒所折,病熱為重;七八月其時陽氣已衰,為寒所折,病熱亦微。
白話
上文所說的,三四月,陽氣還弱,被寒所折,發熱還輕;五六月,因為那時陽氣已盛,被寒所折,發熱就重;七八月那時陽氣已經衰退,被寒所折,發熱也輕。
原文
由是言之,在冬時陽氣潛藏,為寒所折,病熱更微,此則反見夏時感寒為重,冬時感寒為輕,前後矛盾,於理大違。
白話
由此說來,在冬天陽氣潛藏,被寒所折,發熱更輕,這就反而見到夏天感寒為重,冬天感寒為輕,前後矛盾,道理大相違背。
原文
交春夏秋三時,偶有暴寒所著,與冬時感冒相同,治法無二,但可名感冒,不當另立寒疫之名。若又以疫為名,殊類畫蛇添足。
白話
交春夏秋三季,偶有暴寒所侵,與冬天感冒相同,治法沒有兩樣,只能叫感冒,不應另立寒疫的名稱。如果又以疫為名,更是畫蛇添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