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法圓通

卷三

病有宜吐者

卷三/用藥須知5
原文
病如桂枝證,頭不疼,項不強,寸脈微浮,胸中痞硬,氣上衝咽喉,不得息者,此為有寒。一云內有久痰,宜吐之。
白話
疾病如同桂枝湯證,頭不痛,頸項不僵硬,寸脈略微浮起,胸中有脹滿硬塊的感覺,氣往上衝到咽喉,無法順暢呼吸的,這是體內有寒邪。另一說法是體內有停留已久的痰飲,適合用催吐法治療。
原文
病人胸中菀菀而痛,不能食,欲使人按之,而反有涎唾,下利日十餘行,其脈反遲,寸口微滑,此宜吐之,吐之則利止。
白話
病人胸中鬱悶作痛,無法進食,想要讓人按壓胸口,反而有涎液唾液,每天腹瀉十多次,脈象反而遲緩,寸口脈微滑,這種情況適合用催吐法,催吐之後腹瀉就會停止。
原文
少陰病,飲食入口即吐,心下溫溫欲吐,復不能吐者,宜吐之。宿食在上脘者,當吐之。
白話
少陰病,飲食剛進口就吐出來,心中覺得噁心想吐,但又吐不出來的,適合用催吐法。停留在上脘部的宿食,應當用催吐法排出。
原文
病手足逆冷,脈乍結,以客氣在胸中,心下滿而煩,欲食不能,病在胸中,當吐之。
白話
疾病表現出手腳冰冷,脈象突然出現結脈,這是因為邪氣停留在胸中,心下脹滿而煩躁,想吃東西卻無法進食,病位在胸中,應當用催吐法。
原文
凡病在膈上,脈大、胸滿、多痰者,食在胃口,脈滑者,俱宜吐之。
白話
凡是病位在橫膈以上,脈象大、胸中滿悶、痰多的,以及食物停留在胃口、脈象滑的,都適合用催吐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