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病人或八九日,發熱不退,氣粗身輕,脈健,狂叫,目無親疏,棄衣奔走。此邪火旺極,亂其神明,神無所主也。急宜清涼攻下,滅去邪火,不可遲延。白話提出修訂病人大約經過八九天,發熱不退,呼吸粗重,身體輕快,脈搏強健,狂躁呼叫,眼中不分親疏,脫掉衣服奔跑。這是邪火旺盛到極點,擾亂了他的神明,神志失去主宰的緣故。應當趕快用清涼攻下的方法,消除邪火,不可以拖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