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病人六七日,發熱不退,脈洪有力,飲冷不止者,此邪熱太甚,傷及津液也。法宜滅火存陰為主。白話提出修訂病人經過六七天,發熱仍然不退,脈象洪大有力,不停地想喝冷飲,這是因為邪熱太過嚴重,損傷了體內的津液。治療方法應當以清熱瀉火、保存陰液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