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法圓通

卷二

驚悸

卷二/驚悸9
原文
按驚悸一證,名異而源同,(同在心經也。)驚由神氣之衰,不能鎮靜;悸由水氣之擾,陰邪為殃。二證大有攸分,不得視為一例。
白話
按驚悸這一證候,名稱不同而根源相同(相同在於心經)。驚是由神氣衰弱,不能鎮靜所致;悸是由水氣擾動,陰邪為害所致。這兩種證候大有區別,不得視為同一類。
原文
予意當以心驚為一證,心悸為一證,臨證庶不至混淆,立法治之,方不錯亂。
白話
我的意見應當以心驚為一證,心悸為一證,臨證才不至於混淆,確立治法,才不會錯亂。
原文
夫曰驚者,觸物而心即惶惶無措,偶聞震響而即恐懼無依,此皆由正氣衰極,神無所主。
白話
所謂驚者,接觸事物而心中立即惶惶無措,偶然聽到震響而立即恐懼無依,這都是由於正氣衰極,神無所主。
原文
法宜扶陽,交通水火為主,如白通湯、補坎益離丹之類,多服自愈。
白話
治法宜扶助陽氣,交通水火為主,如白通湯、補坎益離丹之類,多服自愈。
原文
悸者,心下有水氣也,心為火地,得陰水以擾之,故心不安。水停心下,時時盪漾,故如有物忡也。
白話
悸者,心下有水氣,心為火臟,被陰水擾動,所以心中不安。水停心下,時時蕩漾,所以像有東西在動一樣。
原文
法宜行水為主,如桂苓朮甘湯、澤瀉散之類。
白話
治法宜行水為主,如桂苓朮甘湯、澤瀉散之類。
原文
若悸甚而心下痛甚,時聞水聲,又當以十棗湯,決堤行水,不可因循姑惜,以釀寇仇也。
白話
如果心悸嚴重而心下疼痛嚴重,時常聽到水聲,又應當用十棗湯,決堤行水,不可因循姑息,以致釀成禍患。
原文
([眉批]知非氏曰:《經》曰:陽氣者,欲如運樞,起居如驚,神氣乃浮。欽安分驚為一證,以為正氣衰微,神無所主,法宜扶陽,與《內經》吻合,自是方家舉止;分悸為一證,指為心下有水氣,亦合仲景之法。凡醫皆能如此認證,言言有物,謂有不愈之病,吾不信也。)
白話
([眉批]知非氏說:《經》曰:陽氣者,欲如運樞,起居如驚,神氣乃浮。欽安把驚分為一證,認為是正氣衰微,神無所主,治法宜扶陽,與《內經》吻合,自然是方家舉止;把悸分為一證,指為心下有水氣,也合仲景之法。凡是醫生都能這樣認證,句句有依據,說有不治癒的病,我不相信。)
原文
近來市習,一見驚悸,並不區分,概以安魂定魄為主,一味龍骨、硃砂、茯神、遠志、棗仁、參、歸治之。治驚之法,盡於斯矣。
白話
近來市井習俗,一見到驚悸,並不區分,一概以安魂定魄為主,一味用龍骨、硃砂、茯神、遠志、棗仁、人參、當歸治療。治驚之法,全在這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