察病指南

審諸病生死脈法

熱病類

審諸病生死脈法8
原文
熱病三五日。身體熱。腹滿痛。食飲如故。脈直而疾者。八日死。
白話
熱病三五日,身體發熱,腹部脹滿疼痛,飲食如常,脈象直而急促的,第八日死亡。
原文
熱病七八日。氣不喘。脈不數者。當後三日溫汗。汗不出者死。
白話
熱病七八日,氣不喘,脈不數的,應當在之後三日溫汗出,汗不出的則死。
原文
熱病七八日。脈微細。小便黃赤。口燥舌焦乾黑者死。
白話
熱病七八日,脈微細,小便黃赤,口乾燥、舌焦乾黑的,死亡。
原文
熱病已得汗。脈安靜者生。躁盛者氣極也。必死。熱病汗後。脈靜者當便瘥。喘熱脈亂者死。
白話
熱病已經出汗,脈安靜的生存;躁動盛大的,是氣極,必死。熱病出汗後,脈靜的應當很快痊愈,氣喘發熱脈亂的死亡。
原文
熱病脈躁盛。得汗者生。不得汗者陽極也。十死不治。
白話
熱病脈躁盛,得汗的生存;不得汗的是陽極,十死無治。
原文
熱病已得汗。常大熱不去者死。(脈必盛也)
白話
熱病已經出汗,仍然持續高熱不退的死亡。(脈必盛)
原文
熱病已得汗。熱未去。脈微躁者。切不得針灸。
白話
熱病已經出汗,熱未退,脈微躁的,千萬不能針灸。
原文
熱病發熱甚者。其脈陰陽皆竭。切勿針灸。汗不出者必死。
白話
熱病發熱嚴重的,其脈陰陽皆竭,切勿針灸。汗不出的必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