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溫病三四日不得汗。脈細難得者死。溫病瀼瀼大熱。脈細小者死。溫病身體溫。脈洪大者可治。微細者劇。溫病大便不利。腹中痛甚者死。白話提出修訂溫病三四天沒有出汗,脈象細微且難以摸到的,會死亡。溫病持續高熱,脈象細小的,會死亡。溫病身體發熱,脈象洪大的,可以治療;脈象微細的,病情會加重。溫病大便不通暢,腹部疼痛劇烈的,會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