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燈續焰

卷七

癇病脈證第五十九

卷七/癇病脈證第五十九12
原文
癇病宜虛,實急者惡。浮陽沉陰,滑痰數熱。
白話
癇病適宜虛證,實證且急迫者則不良。脈象浮為陽證、沉為陰證,滑脈表示有痰、數脈表示有熱。
原文
癇之始發,卒然跌僕,手足牽掣,口噤作聲,或吐沃沫痰涎。一飯頃,氣平甦醒。與癲、痓二證,似是而非。
白話
癇病發作之初,會突然跌倒,手腳抽搐,牙關緊閉發出聲音,或吐出大量痰涎。經過約一頓飯的時間,呼吸平穩後才會甦醒。與癲證、痙證兩種病證相似但實際上不同。
原文
癲證則如上文所云,痓證則多身強直,如弓反張,亦無癇證之作聲也。然有陰陽二種,正如小兒之急驚、慢驚。陽癇先身熱,瘛瘲驚啼而後發。
白話
癲證就像前文所述,痙證則多表現為身體強直,如弓弦向後張拉,也沒有癇證發作時的聲音。但癇證有陰陽兩種區分,類似小兒的急驚風、慢驚風。陽癇先出現身體發熱、抽搐痙攣、驚恐啼哭而後發作。
原文
其脈浮洪,病屬六腑,外在肌膚,輕淺易治。
白話
陽癇的脈象浮大洪盛,病位在六腑,屬於體表肌膚層面,病勢輕淺容易治療。
原文
(宜集驗龍腦安神丸、河間犀角丸之類。)陰癇身冷,不驚掣,不啼叫,卒然而發,略無先兆。
白話
適宜用集驗龍腦安神丸、河間犀角丸之類的方劑。陰癇身體冰冷,沒有驚厥抽搐,不啼哭叫嚷,突然發作,幾乎沒有任何先兆。
原文
其脈沉搏,病屬五臟,內在骨髓,深重難治。
白話
陰癇的脈象沉伏搏指,病位在五臟,深入骨髓,病勢深重難以治療。
原文
(宜清心牛黃丸、神應丹之類。)昔賢皆謂有痰有熱,客於心胃之間,因聞大驚而作。若熱盛,雖不聞驚亦作。
白話
適宜用清心牛黃丸、神應丹之類的方劑。古代賢者都認為有痰有熱,停留在心胃之間,因為聽聞大驚嚇而發作。若熱邪旺盛,雖然沒有聽聞驚嚇也會發作。
原文
是謂先有痰熱而後發癇也,恐未必然,總不如三因之論為的。
白話
這是說先有痰熱而後發作癇病,恐怕未必正確,總不如三因學說的論述來的精確。
原文
其論以驚動臟氣不平,鬱而生涎,閉塞諸經,厥而乃成。
白話
三因學說認為驚恐擾動臟氣不平調,氣機鬱滯而生痰涎,閉塞各條經脈,氣機逆亂因而形成癇病。
原文
或在母腹受驚,或感六氣,或飲食不節,逆於臟氣而成。
白話
或者在母腹中受到驚嚇,或者感受六淫之氣,或者飲食不加節制,導致臟氣逆亂而形成。
原文
蓋忤氣得之外,驚恐得之內,飲食得之屬不內外。所因不同,治法亦異。如驚者,安神丸以平之。挾痰者,三聖散以吐之。挾火者,清神湯以涼之。可下者,即以承氣湯下之。其脈總宜虛而不宜實。實則邪盛。若實而急,是無胃氣。唯強急而不柔和,凶惡之徵也。
白話
忤逆之氣來自外感,驚恐來自內傷,飲食不節屬於不內外因。致病原因不同,治療方法也各異。如因驚恐所致,用安神丸來安撫。因挾痰所致,用三聖散來催吐。因挾火所致,用清神湯來清涼。可以攻下的,就用承氣湯來瀉下。癇病的脈象總是適宜虛而不適宜實。脈實表示邪氣旺盛。如果脈實且急,是沒有胃氣的表現。只有強急而不柔和,是凶惡的徵兆。
原文
浮則癇發於陽,沉則癇發於陰,滑則癇發多痰,數則癇發多熱。因病見脈,因脈知病,亦理之自然耳。
白話
脈浮則癇病發於陽分,脈沉則癇病發於陰分,脈滑則癇病發作多有痰濕,脈數則癇病發作多有熱邪。根據病證顯現脈象,通過脈象了解病證,也是自然的道理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