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嘗謂形容氣色脈病聲音。有時相應。有時不相應。非相應者可憑。而不相應者不可憑也。蓋有常焉。有變焉。因常可識其同。因變可知其異。故四診分觀。則各有所當。四診合論。亦皆有可憑。自其同者言之。診不變。治亦不變。自其異者言之。診無常。治亦無常。然而常變不離五行。異同難逾四診。參而伍之。錯而綜之。雖虛實不齊。臟腑相勝。而生克可推。吉凶可斷焉。試先以氣色聲音。合而參之。如肝色青。其聲呼。其音角。心色赤。其聲笑。其音徵。脾色黃。其聲歌。其音宮。肺色白。其聲哭。其音商。腎色黑。其聲呻。其音羽。有是氣色。有是聲音。此為相應。若見其氣色。而不聞其聲音。或聞其聲音。而不見其氣色。則五臟有盛衰。五行有生克矣。假令望見青之氣色。而不聞角之聲音。反得心之聲音者。木生火也。得腎之聲音者。水生木也。此相生之謂也。得脾之聲音者。木剋土也。得肺之聲音者。金剋木也。此相剋之謂也。五色五音。皆可比例以相參也。然氣色有微甚。聲音有盛衰。病症有虛實。又當因診以通其變矣。要之相生者順。相剋者逆。氣色克聲音者。其死速。聲音克氣色者。其死遲。氣色生聲音者。其愈速。聲音生氣色者。其愈遲。聲色相應。而無過不及者。平人也。聲色相應。而有過不及者。病人也。腑病多相生。臟病多相剋。太過者病在腑。不及者病在臟。臟腑相乘。可由是而推也。此氣色聲音合參之旨也。至若病之定名。症之定候。其中又各有形容。各有宜忌。惟精於病症諸書。熟於療治諸法。識其常。通其變。胸有成竹。目無全牛。庶可迎刃而解矣。
白話
我曾經說過,人的形體容貌、氣色、脈象、病症和聲音,有時候會互相對應,有時候卻不對應。並不是說對應的就可靠,不對應的就不可靠。因為其中有常態,也有變態。根據常態可以認識它們相同的地方,根據變態可以了解它們不同的地方。所以四種診斷方法分開來看,各有其適用的範圍;合起來討論,也都有可以依據之處。從它們相同的方面來說,診斷不變,治療方法也不變;從它們不同的方面來說,診斷沒有固定,治療方法也沒有固定。然而,常態和變態都離不開五行,相同和不同也難以超越四診。把它們互相參照、交錯綜合,雖然虛實情況不一,臟腑之間有相互制勝的關係,但生剋關係可以推斷,吉凶也可以判斷。現在先試著把氣色和聲音合起來參看。例如肝的氣色是青色,發出的聲音是呼叫,其音律屬角;心的氣色是赤色,發出的聲音是笑,其音律屬徵;脾的氣色是黃色,發出的聲音是歌唱,其音律屬宮;肺的氣色是白色,發出的聲音是哭,其音律屬商;腎的氣色是黑色,發出的聲音是呻吟,其音律屬羽。有這樣的氣色,又有這樣的聲音,這就是互相對應。如果看到某種氣色,卻聽不到相對應的聲音;或者聽到某種聲音,卻看不到相對應的氣色,那就表示五臟有盛衰,五行有生剋了。假設看到青色的氣色,卻聽不到角音,反而聽到屬於心的聲音(笑或徵音),這是木生火;如果聽到屬於腎的聲音(呻吟或羽音),這是水生木。這就是所謂的相生。如果聽到屬於脾的聲音(歌或宮音),這是木剋土;如果聽到屬於肺的聲音(哭或商音),這是金剋木。這就是所謂的相剋。五色和五音,都可以用這種方法來類比參照。然而,氣色有微細和顯著之分,聲音有旺盛和衰弱之別,病症有虛實之異,又應當根據診斷來通曉其中的變化。總之,相生的是順證,相剋的是逆證。氣色剋聲音的,死亡來得快;聲音剋氣色的,死亡來得慢。氣色生聲音的,痊癒得快;聲音生氣色的,痊癒得慢。聲音和氣色互相對應,而且沒有太過或不及的,是健康的人;聲音和氣色互相對應,但有太過或不及的,是病人。腑病大多是相生關係,臟病大多是相剋關係。太過的情況,病在腑;不及的情況,病在臟。臟腑之間相互影響,可以由此推斷。這就是氣色和聲音合併參看的要旨。至於疾病的定名、症狀的確定,其中又各有具體的描述,各有適宜和禁忌。只有精通各種病症的書籍,熟悉各種治療方法,認識其常態,通曉其變化,做到胸有成竹、目無全牛,才能夠迎刃而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