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此與谷疸相似。而實非谷疸者。以谷疸者。先熱後濕。此則。先濕後熱故也。腹滿為濕。舌黃為實。濕而熱實。則津液下掣。故胞精短。而其舌且萎頓而黃也。又熱實。則神機不能內伏。故躁不得眠。濕熱相蒙。此發黃之可必也。故屬黃家。敘症。從腹滿起。故知先濕後熱。同是脾家寒濕。胃家熱實。故曰與谷疸相似。而實非者也。
這和谷疸相似,但實際上並不是谷疸。因為谷疸是先有熱後有濕,而這是先有濕後有熱的緣故。腹部脹滿是濕的表現,舌苔黃是熱實的表現。濕邪與熱實相結合,就會向下牽引津液,所以膀胱的精華(指尿液)短少,而且舌頭會顯得萎縮枯黃。又因為熱實,導致精神活動無法內守,所以煩躁而不能安眠。濕熱互相矇蔽,這是必然會發生黃疸的原因,所以歸屬於黃疸病一類。敘述症狀從腹部脹滿開始,因此知道是先有濕後有熱。同樣是脾臟的寒濕和胃腑的熱實,所以說和谷疸相似,但實際上並非谷疸。
原文
十三條 黃疸之病。當以十八日為期。治之十日以上瘥。反劇者。為難治。
第十三條:黃疸這種病,應當以十八天作為一個療程期限。治療超過十天以上病情好轉;如果反而加重,就屬於難以治療的狀況。
原文
黃疸為火土病。期者。生死之期也。土氣分旺各十八日。官旺之時。真氣猶在。故可乘其勝而攻去其亢熱。則愈。否則至其所不勝而死之理也。故以之為期。火生於二。而成於七。是九為火之合數也。治之十日以上。則火為退氣之候。故當瘥。反劇。則邪火成燎原之勢。而反常矣。且真陰有不支之懼。故難治。然則中宮之土氣。惟恐其或衰。而亢烈之火威。但虞其不熄。是為治疸之要義也。
黃疸是屬於火和土相關的病。所謂「期」,指的是判斷生死的期限。土氣在四季中各旺於十八天,在土氣當旺的時候,人體的真氣還在,所以可以趁著正氣旺盛的時候,攻除過亢的熱邪,這樣病就會痊癒。否則,就會發展到五行相剋(土不勝木)而導致死亡的地步,因此以十八天為判斷預後的期限。火數生於二,成於七,所以九是火的合數。治療超過十天以上,火氣就處於衰退的時節,所以病應該好轉。如果反而加重,那就表示邪火形成了燎原之勢,違背了常理。而且真陰有難以支撐的危險,所以難治。如此說來,中焦的土氣只怕它衰退,而亢烈的火勢只怕它不能熄滅,這就是治療黃疸的關鍵要點。
原文
十四條 疸而渴者。其疸難治。疸而不渴者。其疸可治。發於陰部。其人必嘔。陽部。其人振寒而發熱也。
第十四條:患黃疸病而口渴的,這種黃疸難以治療;患黃疸病而不口渴的,這種黃疸可以治療。如果病邪發於陰部(內臟),病人一定會嘔吐;如果發於陽部(體表),病人會先發冷戰慄,然後發熱。
原文
疸而渴者。熱甚。一也。陰虛。二也。濕重。三也。故難治。不渴之可治者。可想見矣。陰部。指中焦脾臟及下焦腎臟而言。陽部。指上焦胸中而言。發於脾腎。則熱邪從中下而上衝胃脘。故其人必嘔。發於胸中。則熱邪從胸膈而外犯衛氣。故其人先振寒。而後發熱也。此與上文二條。統論三疸之死生微甚。及其所發之上下不同也。
黃疸病而口渴的,原因有三:一是熱邪很盛,二是陰液虛虧,三是濕氣偏重,所以難以治療。不口渴的可以治療的原因,就可以由此推想而知了。所謂的「陰部」,指的是中焦的脾臟和下焦的腎臟;所謂的「陽部」,指的是上焦的胸中。病邪發於脾腎,熱邪就會從中、下焦向上衝擊胃脘,所以病人一定會嘔吐。病邪發於胸中,熱邪就會從胸膈向外侵犯衛氣,所以病人會先發冷戰慄,然後發熱。這一條與上面第十三、十四條,是綜合論述三種黃疸病的生死輕重,及其所發病部位上下不同的情況。
原文
十五條 谷疸之為病。寒熱、不食。食即頭眩。心胸不安。久久發黃。為谷疸。茵陳蒿湯主之。
第十五條:谷疸這種病,症狀是發冷發熱、不想吃東西,吃了東西就感到頭暈,心胸不舒服,時間久了身體就會發黃,這就是谷疸。用茵陳蒿湯來主治。
原文
茵陳蒿湯方 茵陳蒿(六兩) 梔子(十四枚) 大黃(二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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