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註金匱要略

水氣病脈證治第十四

水氣病脈證治第十四(5)

水氣病脈證治第十四13
原文
越婢湯方 麻黃(六兩) 石膏(半斤) 甘草(二兩) 生薑(三兩) 大棗(十五枚)
白話
越婢湯方:麻黃六兩,石膏半斤,甘草二兩,生薑三兩,大棗十五枚。
原文
上五味。以水六升。先煮麻黃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分溫三服。惡風。加附子一枚炮。
白話
以上五味藥,用水六升,先煮麻黃,去掉浮在上面的泡沫,再加入其他藥材,煮取二升,分三次溫服。如果怕風,加炮附子一枚。
原文
(方後惡風二字。當是惡寒之訛。蓋四條惡寒者。此為極虛發汗得之之候也。況本文已有惡風一症。何必於方後重提。且何不於原方中列附子。而曰不惡風者。去附子耶。)
白話
(方後「惡風」二字,應當是「惡寒」的錯誤。因為第四條提到惡寒,這是極度虛弱、發汗後出現的狀況。況且本文已經有惡風這個症狀,何必在方後重複提起?而且為什麼不在原方中就列出附子,卻說「不惡風者,去附子」呢?)
原文
惡風身腫。脈浮不渴。詳已見。此條當重看續自汗出。無大熱二語。蓋四條曰汗出即愈。是水濕二候。輕易不得見汗。故有腫脹沉重等症。見汗。則風邪有欲散之機。故無大熱也。風邪欲散。故不必責風。但以鎮重之石膏。監麻黃之發越。而托以甘浮之甘草者。令趁其自汗之機。而微助之。則陽氣動而送水外出者。正使水氣載風而盡去。其兵家用賊以驅賊之義乎。
白話
怕風、身體腫脹、脈浮、不口渴,這些詳細情況已經出現過。這一條應當重點看「續自汗出」和「無大熱」這兩句話。因為第四條說「汗出即愈」,這是水濕兩種病證,輕易不會見到出汗,所以會有腫脹、沉重等症狀。見到出汗,就表示風邪有要消散的趨勢,所以沒有大熱。風邪要消散,所以不必責怪風邪,只用鎮重石膏來制約麻黃的發散作用,並用甘浮的甘草來托舉,趁著它自然出汗的時機,稍微幫助一下,那麼陽氣就會發動,將水送出體外,正好讓水氣帶著風邪一起完全去除。這大概是兵家用賊來驅趕賊的道理吧?
原文
二十六條 皮水為病。四肢腫。水氣在皮膚中。四肢聶聶動者。防己茯苓湯主之。
白話
第二十六條:皮水這種病,症狀是四肢腫脹,水氣停留在皮膚之中,四肢微微跳動的,用防己茯苓湯主治。
原文
防己茯苓湯方 防己(三兩) 茯苓(六兩) 黃耆 桂枝(各三兩) 甘草(二兩)
白話
防己茯苓湯方:防己三兩,茯苓六兩,黃耆、桂枝各三兩,甘草二兩。
原文
上五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二升。分溫、三服。
白話
以上五味藥,用水六升,煮取二升,分三次溫服。
原文
四肢於人身。有邊鄙之象。其陽氣為少薄。故水先犯之而腫也。風水之水。在衛分。皮水之水。在皮裡膜外。故曰在皮膚中。聶聶。蟲行之貌。
白話
四肢在人體上,有邊遠地區的象徵,那裡的陽氣比較薄弱,所以水氣會先侵犯那裡而導致腫脹。風水的水氣在衛分,皮水的水氣在皮膚裡面、筋膜外面,所以說「在皮膚中」。「聶聶」,是蟲子爬行的樣子。
原文
水氣與虛陽互相勝負故其皮中之動機有如此也。防己逐水。故尊之為主病之君。茯苓兩膺上滲下泄之任。故倍用之。以為防己之伊霍也。本以衛氣虛而致水。故佐甘溫實表之黃耆。本以四肢虛而先腫。故佐辛溫外達之桂枝也。夫治風水皮水之例。利小便之功十之三。而發汗之功十之七。以水邪在上與外故也。則甘浮之甘草。從中托之者。其可已乎。
白話
水氣與虛弱的陽氣互相爭鬥,所以皮膚中的跳動現象就是這樣產生的。防己能驅逐水氣,所以尊它為主治疾病的主藥。茯苓同時擔負向上滲濕、向下泄水的任務,所以加倍使用它,作為輔助防己的得力助手。本來是因為衛氣虛弱而導致水氣,所以用甘溫、能充實體表的黃耆來輔助;本來是因為四肢虛弱而先腫脹,所以用辛溫、能向外發散的桂枝來輔助。治療風水、皮水的規律,利小便的功效佔十分之三,而發汗的功效佔十分之七,這是因為水邪在上部和外部的緣故。那麼,用甘浮的甘草從中托舉,難道可以不用嗎?
原文
二十七條 里水。越婢加朮湯主之。甘草麻黃湯亦主之。甘草麻黃湯方 甘草(二兩) 麻黃(四兩)
白話
第二十七條:裡水,用越婢加朮湯主治。甘草麻黃湯也主治。甘草麻黃湯方:甘草二兩,麻黃四兩。
原文
上二味。以水五升。先煮麻黃去上沫。內甘草。煮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重覆汗出。不汗再服。
白話
以上兩味藥,用水五升,先煮麻黃,去掉浮在上面的泡沫,再加入甘草,煮取三升,溫服一升。蓋好被子使出汗,如果不出汗就再服一次。
原文
里水。主越婢加朮湯。注詳五條。下水大而上注。且衛氣自密。包水而不汗者。則可徑情任麻黃。而不必以石膏鎮其發越。但用甘草托之、緩之。而已足矣。故亦主之也。但此條重在甘草麻黃湯一邊。言病里水而衛氣少衰者。因當主彼湯。若衛氣自密者。又當主此湯也。
白話
裡水,主治用越婢加朮湯,注釋詳見第五條。如果水勢向下流注而向上泛溢,並且衛氣自然緻密,包裹住水氣而不出汗的,那麼就可以直接放手使用麻黃,而不必用石膏來鎮壓它的發散作用,只用甘草來托舉、緩和它,就足夠了。所以也主治這個湯。但這一條的重點在於甘草麻黃湯這一邊,是說患裡水病而衛氣稍微衰弱的,應當主治那個湯;如果衛氣自然緻密的,又應當主治這個湯。
原文
二十八條 水之為病。其脈沉小。屬少陰。浮者。為風。無水虛脹者。為氣。水病發其汗即已。脈沉者。宜麻黃附子湯。浮者。宜杏子湯。
白話
第二十八條:水這種病,如果脈象沉小,屬於少陰病。脈浮的,是風水。沒有水氣而虛脹的,是氣病。水病發汗就會痊癒。脈沉的,適宜用麻黃附子湯;脈浮的,適宜用杏子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