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註金匱要略

水氣病脈證治第十四

水氣病脈證治第十四(2)

水氣病脈證治第十四11
原文
七條 寸口脈浮而遲。浮脈則熱。遲脈則潛。熱潛相搏。名曰沉。趺陽脈浮而數。浮脈即熱。數脈即止。熱止相搏。名曰伏。沉伏相搏。名曰水。沉則絡脈虛。伏則小便難。虛難相搏。水走皮膚。即為水矣。
白話
第七條:寸口脈浮而遲。浮脈表示有熱,遲脈表示潛藏。熱與潛相互搏結,稱為「沉」。趺陽脈浮而數,浮脈即為熱,數脈即為止,熱與止相互搏結,稱為「伏」。沉與伏相互搏結,稱為「水」。沉則絡脈空虛,伏則小便困難。虛與難相互搏結,水氣走於皮膚,就成為水病。
原文
此即寸、關、兩部之脈。而言正水、變成皮水之症也。脈機之遷就。病氣之從乘。不外乎虛吸實注之理。但有責在因虛而吸取一邊。有責在因實而注授一邊。有彼虛此實。此虛彼實。互相吸注而宜兼責兩邊。此條正彼此互相吸注之脈症也。蓋謂寸口者。內應胸中。外應經絡者也。寸口脈浮而遲。浮為經絡之氣。因營虛而有餘。故浮則知為表熱也。遲為胸中之氣。因腎虛而鼓緩。故遲則知為氣潛也。夫遲潛虛吸。浮熱下從。下從者氣沉。故名曰沉。又趺陽者。中主精悍。下主分布者也。趺陽脈浮而數。浮為胃液虛。而胃火外浮之應。胃液虛者。不能抱陽。故浮、則知其為獨往而氣熱也。數為精氣虛、而悍氣獨發之應。陽無根而不能終健。故數、則知其必去數而自止也。夫孤熱外浮。乘止內息。內息者機伏。故名曰伏。寸沉、關伏。兩相搏擊。名曰水者。蓋寸主經絡。沉則經絡之氣內沉。而絡脈外虛。關主分布。伏則分布之機下伏。而小便難。絡脈虛。則在外者有內吸之機。小便難。則在下者有上漾之勢。而水即乘虛而走皮膚。故為皮水之病矣。五句是自注沉伏相搏。名曰水之義。
白話
這就是寸口、趺陽兩部脈象,用來論述正水轉變為皮水的病症。脈象機制的變遷,病氣的從乘,不外乎虛吸實注的道理。但有的責在因虛而吸取一邊,有的責在因實而注授一邊,有的彼虛此實,有的此虛彼實,互相吸注而應當兼顧兩邊。這一條正是彼此互相吸注的脈象與症狀。所謂寸口,內部對應胸中,外部對應經絡。寸口脈浮而遲,浮是經絡之氣,因營虛而有餘,所以浮就知道是表熱;遲是胸中之氣,因腎虛而鼓動緩慢,所以遲就知道是氣潛。遲潛是虛吸,浮熱向下跟隨,向下跟隨則氣沉,所以稱為「沉」。又趺陽脈,中部主管精悍,下部主管分布。趺陽脈浮而數,浮是胃液虛,胃火外浮的反應,胃液虛則不能抱陽,所以浮就知道是獨往而氣熱;數是精氣虛而悍氣單獨發作的反應,陽無根而不能始終強健,所以數就知道它必定會去數而自止。孤熱外浮,乘著止而內息,內息則機制潛伏,所以稱為「伏」。寸脈沉、關脈伏,兩者相互搏擊,稱為「水」的原因是:寸脈主管經絡,沉則經絡之氣內沉,而絡脈外虛;關脈主管分布,伏則分布之機下伏,而小便困難。絡脈虛,則在外者有內吸的機制;小便難,則在下者有向上漾溢的趨勢。於是水氣就趁虛而走於皮膚,所以成為皮水之病。最後五句是自我解釋「沉伏相搏,名曰水」的意義。
原文
八條 寸口脈弦而緊。弦則衛氣不行。(愚按此下。當有緊字。謹援各條文例補之。識者或不以為妄耶。)緊即惡寒。水不沾流走於腸間。少陰脈緊而沉。緊則為痛。沉則為水。小便即難。
白話
第八條:寸口脈弦而緊。弦則衛氣不行(我認為此下當有「緊」字,謹依各條文例補入,有見識的人或許不認為這是妄加吧)。緊即惡寒,水不能沾潤流走於腸間。少陰脈緊而沉,緊則為痛,沉則為水,小便即困難。
原文
此亦互相吸注之正水。而變為皮水之症也。但上條。系寸口與趺陽相吸注。此條。系寸口與少陰。相吸注之異耳。又上條為熱水。其症多渴。此條為寒水。其症不渴。不可不知也。蓋謂寸口外主衛氣。寸口脈弦而緊。弦為氣削之診。則其衛氣之削弱而不行可知。緊為寒。弦而緊。則其因衛氣之虛而惡寒。又可知。夫衛氣根於胸中之宗氣。衛氣虛。則胸中之氣不能呵噓運布。以致水不沾沾流走於腸間。而下行為小便。遂停於胃中而為正水矣。又少陰為水臟。若其脈緊而沉。緊為寒為痛。則其腰俞少腹。必作凝斂拘急之痛。沉為水。以其寒而不能氣化。故小便即難。而水又積於下矣。夫寸口之脈弦緊。而衛陽外虛。少陰之脈緊沉。而小便下難。亦即上條虛難相搏。水走皮膚之互詞也。九條 脈得諸沉者。當責有水。身體腫重。
白話
這也是互相吸注的正水轉變為皮水的病症。但上條是寸口與趺陽相互吸注,這一條是寸口與少陰相互吸注,這是差異之處。又上條是熱水,其症狀多口渴;這一條是寒水,其症狀不渴,不可不知。所謂寸口外部主管衛氣,寸口脈弦而緊,弦是氣削的診象,那麼衛氣削弱而不行可知。緊為寒,弦而緊,則因衛氣虛而惡寒又可知。衛氣根源於胸中的宗氣,衛氣虛則胸中之氣不能呵噓運布,以致水不能沾潤流走於腸間,下行成為小便,於是停滯在胃中而成為正水。又少陰為水臟,若其脈緊而沉,緊為寒為痛,則其腰俞、少腹必然產生凝斂拘急的疼痛;沉為水,因其寒而不能氣化,所以小便即困難,而水又積聚於下部。寸口脈弦緊而衛陽外虛,少陰脈緊沉而小便下難,也就是上條「虛難相搏,水走皮膚」的互詞。第九條:脈得諸沉者,應當責其有水,身體腫重。
原文
自此至後文十三條。廣言水病之診法治例也。脈得諸沉。謂寸口少陰。凡得沉脈。及沉遲、沉滑、沉緊者。皆是。蓋水性親下。故諸脈沉者。便當責其有水也。腫重。詳已見。補言此者。猶云脈沉。尤當以身體腫重。為有水之確據耳。十條 水病。脈出者死。
白話
從這裡到後面第十三條,廣泛論述水病的診治法則。脈得諸沉,是說寸口、少陰,凡是得到沉脈,以及沉遲、沉滑、沉緊的,都是如此。因為水性趨下,所以各種脈象沉者,便應當責其有水。腫重,詳見前文。補充說這些,如同說脈沉,更應當以身體腫重作為有水的確切證據。第十條:水病,脈出者死。
原文
此緊。承上文脈沉而言。脈出。是水抬氣鼓。逼其氣血於在上、在外之象。真陽不得展舒以驅水。故死。猶之飲門之脈。以實大而數者。為不治之義也。
白話
這一條緊承上文脈沉而言。脈出,是水氣上抬、氣機鼓動,逼迫氣血向上、向外的現象。真陽不能舒展來驅逐水邪,所以死亡。如同飲病門中,脈象實大而數者為不治的意義。
原文
十一條 夫水病人。目下有臥蠶。面目鮮澤。脈伏。其人消渴。
白話
第十一條:水病人,目下有臥蠶(眼瞼腫脹),面目鮮活光澤,脈伏,病人消渴。
原文
此申言六條趺陽脈當伏。今反數一症。而其診法。注意在面目鮮澤句。蓋面目為陽明胃腑之應。而鮮澤為水熱交蒸之色。故知其在下、則小便不利。在上。則消渴而病水矣。其餘症脈俱別見。
白話
這一條重申第六條趺陽脈應當伏,而今反數的症狀。其診法,注意在「面目鮮澤」一句。因為面目是陽明胃腑的反應,而鮮澤是水熱交蒸的顏色。所以知道其在下則小便不利,在上則消渴而病水。其餘症狀脈象都另外出現。
原文
十二條 病水腹大。小便不利。其脈沉絕者。有水。可下之。
白話
第十二條:病水,腹大,小便不利,其脈沉絕者,有積水,可以用下法。
原文
腹大。是明有聚水之顯徵。小便不利。又明有聚水之確據。加之脈沉為水。脈沉而絕。為水勢撐鼓。以致脈氣不展舒之應。故可下其水。而腹大之外症自除。沉絕之伏診、自起矣。此條診法之細處。在脈之沉絕處。蓋脈沉而絕。人多棄為不治之候。而不知其不可棄也。意者其主木防己湯。或加芒硝者是耶。
白話
腹大,是明顯有積水的顯著徵象。小便不利,又是明確有積水的確鑿證據。加上脈沉為水,脈沉而絕,是水勢撐脹鼓動,以致脈氣不能舒展的反應。所以可下其水,而腹大的外部症狀自然消除,沉絕的伏脈自然恢復。這一條診法的細微之處,在於脈的沉絕。因為脈沉而絕,許多人會棄之不治,卻不知道不可放棄。想來其主方是木防己湯,或者加芒硝的那個方劑吧?
原文
十三條 問曰。病下利後。渴飲水。小便不利。腹滿陰腫者。何也。答曰。此法當病水。若小便自利。及汗出者。自當愈。此設為問答。而言陰陽乍虛者。能致正水也。蓋下利後。則陰傷而藉資於水。故渴飲水。又下利後。則陽虛而不能運水。故小便不利。腹滿陰腫。水積於腸胃而滲於陰器。故曰法當病水。然水病終以陽氣為重。若小便自利。及汗出者。為陽氣復而水邪自去之應。故當愈。
白話
第十三條:問:病下利之後,口渴飲水,小便不利,腹滿陰部腫脹,這是為什麼?答:這種情況按理應當病水。如果小便通利,以及出汗的,自然會痊癒。這裡設置問答,來說明陰陽突然虛弱的人,能夠導致正水。因為下利之後,陰氣受傷而需要藉助水來補充,所以口渴飲水。又下利之後,陽氣虛弱而不能運化水,所以小便不利、腹滿陰腫。水積聚在腸胃而滲入陰器,所以說按理應當病水。然而水病終究以陽氣為重,如果小便自利以及出汗,是陽氣恢復而水邪自行離去的徵象,所以應當痊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