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欲產之脈,散而離經。新產之脈,小緩為應;實大弦牢,其凶可明。
即將生產的脈象,是散亂而偏離常脈。剛剛生產後的脈象,以小而緩和為相應;如果脈象實大弦牢,那麼凶險就可以明瞭了。
這裡說的是生產過程中的脈象,這種脈象與懷孕十個月期間平常所見的脈象突然不同。
原文
假如平日之脈原浮,臨產則脈忽沉;平日之脈遲,臨產則脈忽數;至如大小滑澀,臨產皆忽然而異。
例如平日的脈象本來是浮的,臨產時脈象忽然變沉;平日的脈象是遲的,臨產時脈象忽然變數;至於像大小滑澀等脈象,臨產時都突然發生變化。
原文
蓋十月胎氣安定,一旦欲落,氣血動盪,胞胎迸裂,自與經常離異,而脈亦非平昔之狀貌矣。及其已產也,氣血兩虛,其脈宜緩滑。
因為懷孕十個月胎氣安定,一旦胎兒即將產下,氣血動盪,胞胎迸裂,自然與平時不同,而脈象也不是平日裡的樣子了。等到已經生產之後,氣血兩虛,這時的脈象應當緩而滑。
原文
緩則舒徐,不因氣奪而急促;滑則流利,不因血去而澀枯;均吉兆也。若脈實大弦牢,非產後氣血俱虛者所宜。
緩脈表示舒緩從容,不會因為氣被耗奪而變得急促;滑脈表示流利順暢,不會因為血流失而變得澀滯枯竭;這些都是吉兆。如果脈象實大弦牢,就不是產後氣血兩虛的人所應當出現的。
原文
實為邪實,大為邪進,弦為陰斂而宣布不能,牢為堅著而瘀凝不解,是皆相逆之脈,設外有證,又豈能順乎?
實脈表示邪氣充實,大脈表示邪氣進展,弦脈表示陰氣收斂而無法宣通,牢脈表示堅硬固著而瘀血凝滯不解,這些都是相逆的脈象,如果體外還有相應的症狀,又怎能順利呢?
小兒的脈象,全靠觀察虎口;風關、氣關、命關這三個部位要仔細分析。
虎口,就是食指內側連接到大拇指形成虎口的形狀,所以稱為虎口。
原文
此處肌皮嫩薄,文色顯明,即肺手太陰經脈之盡處,諸脈大位之地也。雖無五部之分,而有三關之別。
這裡肌肉皮膚嫩薄,紋理顏色明顯,就是手太陰肺經脈的終點,也是各個脈象匯集的重要部位。雖然沒有五部的劃分,但有三關的區別。
原文
指初節曰風關,二節曰氣關,三節曰命關,男左女右側看之。
手指第一節叫做風關,第二節叫做氣關,第三節叫做命關,男孩看左手,女孩看右手,從側面觀察。
原文
文色見風關者輕;再進則上氣關為重;再進則直透命關為最重,甚則主死。
紋理顏色出現在風關的病情較輕;再進一步向上到氣關就較重;再進一步直接透到命關就是最嚴重,嚴重的預示死亡。
原文
由風邪而干正氣,正氣不能勝而迫及於命,漸進漸深之象也。
這是因為風邪侵犯正氣,正氣無法抵禦而逼迫到生命,是逐漸深入、逐步加重的表現。
原文
其色維何?色赤為熱,在脈則數;色白為寒,在脈則遲;色黃為積,在脈則緩;色青黑痛,在脈沉弦。
它的顏色是怎樣的呢?顏色赤紅表示熱,對應脈象是數脈;顏色白色表示寒,對應脈象是遲脈;顏色黃色表示積滯,對應脈象是緩脈;顏色青黑表示疼痛,對應脈象是沉弦脈。
原文
三歲以下小兒,純陽之體,形質小,脈之周行駃而應指疾;故若大法則以七至為平,其太過為數為熱,不及為遲為寒,此其大較矣。
三歲以下的小兒,是純陽之體,形體小,脈搏的運行速度快而應指急促;所以大致規律是以每呼吸七至為正常,超過七至就是數脈、主熱,不足七至就是遲脈、主寒,這是大體的標準。
原文
然而脈至七八,來往速而數息難,恐醫者一時不能得病之情狀。
然而脈搏達到七八至,往來迅速而數呼吸困難,恐怕醫生一時之間不能掌握病情的真實狀況。
原文
在五臟之列於面,各有定部,如左腮屬肝,右腮屬肺,額上屬心,鼻屬脾,頦屬腎是已。諸邪之見於三關,亦各有定色,如上所列。識本知源,錯綜體認,存乎其人耳。
至於五臟在面部的分佈,各有固定的部位,比如左腮屬肝,右腮屬肺,額上屬心,鼻屬脾,下巴屬腎就是這樣。各種病邪出現在三關,也各有固定的顏色,如上所列。認識根本、知道源頭,錯綜複雜地體會辨認,就在於醫生本人了。
原文
紫熱傷寒。青則驚風。白為疳病。黃乃脾困。黑多赤痢,有紫相兼,口必加渴。虎口紋亂,氣不調和。
紫色主熱,屬於傷寒;青色主驚風;白色主疳病;黃色主脾困;黑色多主赤痢,如果兼有紫色,必定會口渴。虎口紋理紊亂,表示氣機不調和。
原文
紅黃隱隱,乃為常候;無病之色,最為可喜。至夫變態,由乎病甚。
紅黃色隱隱約約,才是正常的徵候;沒有疾病的顏色,最為可喜。至於變化的形態,則是因為病情嚴重。
原文
因而加變,黃盛作紅,紅盛作紫,紫盛作青,青盛作黑,黑而不雜,藥又何及!此以色合病也。
因此逐漸變化,黃色旺盛變成紅色,紅色旺盛變成紫色,紫色旺盛變成青色,青色旺盛變成黑色,黑色而沒有其他顏色混雜,藥物又怎麼來得及呢!這就是根據顏色來判斷病情。
原文
三歲以上,便可憑脈。獨以一指,按其三部;六至七至,乃為常則。增則為熱,減則為寒。脈來浮數,乳癇風熱。虛濡驚風。緊實風癇。弦緊腹痛。弦急氣逆。牢實便秘。沉細為冷。乍大乍小,知為祟脈。或沉或滑,皆由宿食。
三歲以上的小兒,就可以憑脈象診斷。只用一根手指,按壓他的三部;每呼吸六至七至,才是正常的標準。增多就是熱,減少就是寒。脈來浮數,是乳癇風熱;虛濡是驚風;緊實是風癇;弦緊是腹痛;弦急是氣逆;牢實是便秘;沉細是寒冷;脈象忽大忽小,知道是祟脈;或沉或滑,都是由於宿食。
原文
脈亂身熱,汗出不食,食已即吐,必為變蒸。浮則為風。伏結物聚。單細疳勞。氣促脈代。散亂無倫,此所最忌,百難必一。
脈象紊亂、身體發熱、出汗、不想吃東西,吃了就吐,必定是變蒸。浮脈主風;伏脈主結聚;單細脈主疳勞;氣促而脈代;散亂沒有條理,這是最忌諱的,一百個中也難有一個能存活。
原文
三歲以上,便可切脈斷證。但小兒正屬純陽,陽盛必數,故以六七至為常也。小兒三部狹小,故以一指診之。
三歲以上,就可以切脈判斷病證。但小兒正屬於純陽之體,陽氣旺盛脈搏必然數,所以以六至七至為正常。小兒的三部狹小,所以用一根手指來診脈。
所有死亡的徵兆,雖然治療也無效;眼睛上面有赤色脈絡,向下貫穿瞳孔。
原文
赤脈屬心,瞳神屬腎,乃心火勝腎水,水乾則不生木,致腎肝皆絕也。囟門腫起,兼及作坑。
赤脈屬於心,瞳孔屬於腎,這是心火勝過腎水,水乾了就無法滋生肝木,導致腎和肝都衰竭。囟門腫起,同時又凹陷成坑。
原文
顱囟者,精神之門戶,關竅之橐籥,氣實則合,氣虛則開。
頭顱和囟門,是精神出入的門戶,關竅的關鍵,氣充實則閉合,氣虛弱則張開。
原文
諸陽會於首,外生風邪而乘諸陽,所以腫起。風氣乘於陽,陽極則散,散則絕。所以陷者死。鼻乾黑燥。
所有陽經都匯聚於頭部,外來的風邪侵犯諸陽經,所以會腫起。風邪侵犯陽經,陽氣極盛就會渙散,渙散則衰竭。所以凹陷的就會死亡。鼻子乾燥發黑。
原文
鼻者肺之竅,肺金燥則不能生腎水,故鼻乾黑燥則死。肚大青筋。
鼻子是肺的竅,肺屬金,肺金乾燥就不能滋生腎水,所以鼻子乾燥發黑就會死亡。肚腹脹大,出現青筋。
原文
土被木克,以致脾虛而欲絕,故腹脹現青筋者死。目多直視,睹不轉睛。戴眼者,精不轉而返視,此是太陽已絕。指甲青黑。
脾土被肝木克制,導致脾虛弱而將要衰竭,所以腹部脹滿出現青筋的會死亡。眼睛常常直視,看東西不轉動眼珠。眼睛上翻的,是精氣不能轉動而向後看,這是太陽經已經衰竭。指甲青黑色。
原文
肝之合筋也,其榮爪也。爪甲乃肝之華,肝絕而不能榮,故色黑。忽作鴉聲。
肝所合的是筋,其榮華表現在爪甲。爪甲是肝臟的華彩,肝衰竭而不能榮養,所以顏色變黑。忽然發出像烏鴉叫的聲音。
原文
人之言語出於肺,肺屬金,扣之則響。肺金既絕,故欲語而不成聲,但如鴉鳥之啞啞而已。虛舌出口。舌者,心之苗。心氣已絕,故舌縱而不收。齧齒咬人。
人的言語出於肺,肺屬金,敲擊它就會發出聲音。肺金已經衰竭,所以想說話卻發不出聲音,只能像烏鴉那樣啞啞叫而已。舌頭鬆軟伸出嘴外。舌頭是心的苗竅。心氣已經衰竭,所以舌頭放縱而不能收回。咬牙切齒咬人。
原文
齒者,骨之餘也。腎臟精而主骨。腎氣已絕,齒多咬齧。心為陽,腎為陰,陰陽相離,安得不死。魚口氣急,啼不作聲。
牙齒是骨骼的剩餘部分。腎臟藏精而主骨。腎氣已經衰竭,牙齒就會反覆咬齧。心屬陽,腎屬陰,陰陽分離,怎能不死。嘴巴像魚一樣張開,呼吸急促,哭卻發不出聲音。
原文
魚口,張而不合也,是謂脾絕。氣急作喘,哭而無聲,是謂肺絕。蛔蟲既出,必是死形。
魚口,是指嘴巴張開不能合攏,這稱為脾絕。呼吸急促氣喘,哭而無聲,這稱為肺絕。蛔蟲已經排出,必定是死亡的徵象。
原文
蛔蟲生於胃,藉穀食以養。胃絕而穀食不食,蟲乃出也。
蛔蟲生長在胃中,依靠穀物飲食來滋養。胃衰竭而不能進食穀物,蛔蟲就會出來。
原文
按《素問·通評虛實論》:「帝曰:『乳子而病熱,脈懸小者,何如?』岐伯曰:『手足溫則生,寒則死。』(此統言小兒之內外證也。病熱脈懸小者,陽證陰脈,本為大禁。但小而緩者,陽之微也,其愈則易;小而急者,邪之甚也,為可慮耳。脈雖小而手足溫者,以四肢為諸陽之本,陽猶在也,故生;若四肢寒冷,則邪勝其正,元陽去矣,故死。)帝曰:『乳子中風熱,喘鳴肩息者,脈何如?』岐伯曰:『喘鳴肩息者,脈實大也。緩則生,急則死。』」(此言小兒之外感也。風熱中於陽分,為喘鳴肩息者,脈當實大。但大而緩,則胃氣存,邪漸退,故生;實而急,則真藏見,病日進,故死。)
按《素問·通評虛實論》記載:「黃帝問:『嬰兒患熱病,脈象懸小的,情況如何?』岐伯回答:『手足溫暖的就能存活,手足寒冷的就會死亡。』(這是總論小兒的內外證候。患熱病而脈象懸小,是陽證見陰脈,本來是大忌。但脈小而緩的,是陽氣微弱,容易痊愈;脈小而急的,是邪氣盛,值得憂慮。脈雖小而手足溫暖的,因為四肢是諸陽的根本,陽氣還在,所以能生;如果四肢寒冷,則是邪氣勝過正氣,元陽已去,所以死亡。)黃帝問:『嬰兒中風熱,喘氣有聲、肩膀聳動的,脈象如何?』岐伯回答:『喘氣有聲、肩膀聳動的,脈象實大。脈緩則生,脈急則死。』」(這是論述小兒的外感病。風熱侵犯陽分,出現喘鳴肩息的,脈象應當實大。但脈大而緩,說明胃氣尚存,邪氣逐漸消退,所以能生;脈實而急,則真臟脈出現,病情日益加重,所以死亡。)
原文
經文二節之義,可見古人之診小兒者,未嘗不重在脈,即雖初脫胞胎,亦自有脈可辨。
從這兩節經文的意義,可以看出古人診斷小兒疾病,未嘗不重視脈象,即使剛脫離胞胎的嬰兒,也自然有脈象可以辨別。
原文
何後世幼科,如《水鏡訣》及《全幼心鑑》等書,別有察三關之說。
為什麼後世兒科,如《水鏡訣》和《全幼心鑑》等書,另外有觀察三關的說法呢?
原文
及遍考《內經》並無其名,惟《靈樞·經脈篇》有察手魚之色者,若乎近之,乃概言診法,非獨為小兒也。然則三關之說,特後世之別名耳。
等到查遍《內經》,並沒有這個名稱,只有《靈樞·經脈篇》有觀察手魚際顏色的說法,似乎接近,但那隻是概括論述診法,並非專門針對小兒。如此看來,三關之說,只是後世的別名罷了。
原文
夫三關又為手陽明之浮絡,原不足以候臟腑之氣;且凡在小兒,無論病與不病,此脈皆紫白而兼乎青紅,雖時有濃淡之異,而四色常不相離,何以辨其紫為風,紅為寒,青為驚,白為疳,又何以辨其為雷驚、人驚、水驚、獸驚之的確乎?此說自正。
況且三關又是手陽明經的浮絡,本來不足以診候臟腑之氣;而且在小兒,無論有病沒病,這個脈象都是紫白色夾雜青紅色,雖然時有濃淡的不同,但四種顏色常常不分離,憑什麼判定紫色是風、紅色是寒、青色是驚、白色是疳,又憑什麼準確分辨是雷驚、人驚、水驚、獸驚呢?這種說法自然正確。
原文
但余見富貴之家,兒女嬌弱,一見醫者,動輒喊哭,若將握手診視,勢必推阻百端,宛轉悲啼,汗流浹背。父母姑息,惟恐因哭受傷,不覺從旁蹙額。
但我見到富貴人家,兒女嬌弱,一見到醫生,動不動就哭喊,如果要握著手診脈,勢必百般推阻,婉轉悲啼,汗流浹背。父母溺愛姑息,唯恐因為哭泣受傷,不自覺地在旁邊皺眉。
原文
況因近來止看虎口一法,相沿成俗,則病家反以診脈為迂。
況且近來只用觀察虎口這一種方法,相沿成俗,病家反而認為診脈是迂腐的做法。
原文
總之幼科大者,曰痘、曰痧,雜證曰吐、瀉、驚、疳之類,其發也莫不先有昭然之形證可據,不須布指切脈,而用藥未致懸殊,則虎口一說,原可借用,正不以古今為限也。因備錄虎口之說,以通診法旁門云耳。
總之兒科中的大病,是痘疹、痧症,雜證是吐、瀉、驚、疳之類,它們發病時無不先有明顯的形證可以依據,不需要布指切脈,而用藥也不至於相差很大,那麼虎口一說,原本可以借用,正不必以古今為界限。因此詳細記錄虎口的說法,作為診法的旁通門徑罷了。
脈象的指歸,吉凶早已確定;但還有靈活的權變,需要活潑地自行審度。
原文
從證舍脈,從脈舍證;兩者畫然,藥無不應。脈之合證,是其常也。
有時順從證候而捨棄脈象,有時順從脈象而捨棄證候;這兩者界限分明,用藥沒有不應效的。脈象與證候相符,這是正常情況。
還有不應當固執的情況,更不可以不知道,這在傷寒病中尤其緊要。
原文
如脈浮為表,治宜汗之,是其常也,而亦有宜下者焉。
例如脈浮主表證,治療應當發汗,這是常規,但也有適宜攻下的情況。
原文
仲景云:「若脈浮大,心下硬,有熱,屬臟者,攻之,不令發汗」是也。
張仲景說:「如果脈浮大,心下硬滿,有熱,屬於臟證的,應當用攻下法,不能發汗。」就是這個意思。
原文
脈沉為里,治宜下之,是其常也,而亦有宜汗者焉。
脈沉主裡證,治療應當攻下,這是常規,但也有適宜發汗的情況。
原文
「少陰病,始得之,反發熱而脈沉者,麻黃附子細辛湯微汗之」是也。脈促為陽,當用葛根芩連清之矣。
「少陰病,剛開始得病時,反而發熱而脈沉的,用麻黃附子細辛湯微發其汗。」就是這個道理。脈促主陽盛,應當用葛根黃芩黃連湯來清熱。
原文
若脈促厥冷為虛脫,非灸非溫不可,此又非促為陽盛之脈也。脈遲為寒,當用乾薑附子溫之矣。
如果脈促而四肢厥冷,這是虛脫,不用艾灸溫補不行,這又不是促脈主陽盛的情況了。脈遲主寒,應當用乾薑附子來溫補。
原文
若陽明脈遲,不惡寒,身體濈濈汗出,則用大承氣。此又非遲為陰寒之脈矣。四者皆從證不從脈也。世有切脈而不問證,其失可勝言哉!表證汗之,此其常也。
如果陽明病脈遲,不惡寒,身體不斷出汗,就要用大承氣湯。這又不是遲脈主陰寒的情況了。這四種情況都是順從證候而不順從脈象。世上有只切脈而不問證的,那失誤怎能說得完呢!表證用發汗法,這是常規。
原文
仲景曰:「病發熱頭痛,脈反沉,身體疼痛,當救其里,用四逆湯。」此從脈之沉也。里證下之,此其常也。
張仲景說:「病人發熱頭痛,脈象反而沉,身體疼痛,應當急救其裡,用四逆湯。」這是順從脈象之沉。裡證用攻下法,這是常規。
原文
「日晡發熱者,屬陽明,脈浮虛者,發汗,用桂枝湯。」此從脈之浮也。結胸證具,當以大小陷胸下之矣。
「午後潮熱的,屬於陽明病,脈浮而虛的,用發汗法,用桂枝湯。」這是順從脈象之浮。結胸證的症狀具備,應當用大、小陷胸湯攻下。
原文
「脈浮大者,不可下,下之則死。」是宜從脈而治其表也。身疼痛者,當以桂枝、麻黃解之矣。
「脈浮大的,不可攻下,攻下就會死亡。」這是應當順從脈象而治其表。身體疼痛的,應當用桂枝、麻黃來解表。
原文
然「尺中遲者,不可汗,以營血不足故也。」是宜從脈而調其營矣。此皆從脈不從證也。世有問證而忽脈者,得非仲景之罪人乎?
然而「尺中脈遲的,不可發汗,因為營血不足的緣故。」這是應當順從脈象而調和營血。這些都是順從脈象而不順從證候的情況。世上有問證而忽視脈象的,難道不是仲景的罪人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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