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經曰:「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,而病變定矣。」蓋謂六者足以定諸脈之綱領也。
經書說:「調整脈象的緩急大小滑澀,那麼病情的變化就能確定了。」這是說這六種脈象足以確定各種脈象的綱要。
原文
又曰:「小大滑澀浮沉。」《難經》則曰:「浮沉長短滑澀。」仲景曰:「弦緊浮沉滑澀,此六者名為殘賊,能為諸脈作病。」滑伯仁曰:「提綱之要,不出浮沉遲數滑澀之六脈。夫所謂不出於六者,亦其足統表裡陰陽、虛實冷熱、風寒濕燥、臟腑血氣之病也。浮為陽為表診為風為虛。沉為陰為里,診為濕為實。遲為在臟,為寒為冷。數為在腑,為熱為燥。滑為血有餘。澀為氣獨滯。」此諸說者,詞雖稍異,義實相通。
又說:「小大滑澀浮沉。」《難經》則說:「浮沉長短滑澀。」張仲景說:「弦緊浮沉滑澀,這六種叫做殘賊,能使各種脈象產生疾病。」滑伯仁說:「提綱的要點,不超出浮沉遲數滑澀這六種脈象。所謂不出於六種,是因為它們足以統馭表裡陰陽、虛實冷熱、風寒濕燥、臟腑血氣的病症。浮脈屬陽屬表,診察為風為虛。沉脈屬陰屬裡,診察為濕為實。遲脈在臟,屬寒屬冷。數脈在腑,屬熱屬燥。滑脈表示血有餘。澀脈表示氣獨滯。」這些說法,文字雖然稍有不同,義理實際上是相通的。
原文
若以愚意論之,不出表裡寒熱虛實六者之辨而已。如浮為在表,則散大而芤可類也。沉為在裡則細小而伏可類也。遲者為寒則徐緩澀結之屬可類也。數者為熱,則洪滑疾促之屬可類也。虛者為不足,則短濡微弱之屬可類也。實者為有餘,則弦緊動革之屬可類也。此皆大概,人所易知。
如果以我的見解來說,不超出表裡寒熱虛實這六者的辨別罷了。如浮脈為在表,那麼散大而芤的脈象可以歸為此類。沉脈為在裡,那麼細小而伏的脈象可以歸為此類。遲脈為寒,那麼徐緩澀結之類可以歸為此類。數脈為熱,那麼洪滑疾促之類可以歸為此類。虛脈為不足,那麼短濡微弱之類可以歸為此類。實脈為有餘,那麼弦緊動革之類可以歸為此類。這些都是大概的情況,是一般人所容易知道的。
原文
然即六者之中,復有相懸之要,則人或不能識,似是而非誤非淺矣。
然而在這六者之中,還有相差懸殊的要點,則一般人不能認識,似是而非的誤導就不淺了。
原文
夫浮為表矣而凡陰虛者,脈必浮而無力,因真陰脫於下,而孤陽浮於上,是浮不可以概言表,而可升散乎!
浮脈為表證,但凡是陰虛的人,脈象必定浮而無力,因為真陰脫於下,而孤陽浮於上,這樣的浮脈不可以一概說是表證,難道可以用升散的方法嗎!
原文
沉為里矣而凡表邪初感之盛者,陰寒束於皮毛,陽氣不能外達,則脈必先沉緊,是沉不可以概言里,而可攻下乎!
沉脈為裡證,但凡是表邪初受而較盛的,陰寒束於皮毛,陽氣不能外達,那麼脈象必定先沉緊,這樣的沉脈不可以一概說是裡證,難道可以用攻下的方法嗎!
原文
遲為寒矣,而傷寒初退,餘熱未清,脈多遲滑,是遲不可以概言寒,而可溫中乎!
遲脈為寒證,但傷寒初退,餘熱未清,脈象多是遲滑,這樣的遲脈不可以一概說是寒證,難道可以用溫中的方法嗎!
原文
數為熱矣,而凡虛損之候,陰陽俱虧,氣血敗亂者,脈必急數,愈數者愈虛,愈虛者愈數,是數不可以概言熱,而可寒涼乎!
數脈為熱證,但凡是虛損的症候,陰陽俱虛,氣血敗亂的人,脈象必定急數,越數越虛,越虛越數,這樣的數脈不可以一概說是熱證,難道可以用寒涼的方法嗎!
原文
微細類虛矣,而痛極壅閉者,脈多伏匿,是伏不可以概言虛,而可驟補乎!
微細脈類似虛證,但痛到極點而氣閉的人,脈象多伏匿,這樣的伏脈不可以一概說是虛證,難道可以用驟然進補的方法嗎!
原文
洪弦類實矣,而真陰大虧者,必關格倍常,是弦不可以概言實,而可消之乎!
洪弦脈類似實證,但真陰大虧的人,必定關格倍於平常,這樣的弦脈不可以一概說是實證,難道可以用消散的方法嗎!
於是知道診斷的方法在綱領之中,而又有大綱領存在其中。
原文
設不能以四診相參,而欲孟浪任意,未有不覆人於反掌間者。
如果不能以四診相互參考,而想要鹵莽任意,沒有不在反掌之間就害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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