脈訣刊誤

診婦人有妊歌

診婦人有妊歌

診婦人有妊歌22
原文
(舊文不倫。今移從各類。)肝為血兮肺為氣。血為營兮氣為衛。陰陽配偶不參差。兩臟通和皆類例。血衰氣旺定無妊。血旺氣衰應有體。以上論成妊之原。
白話
(舊文不合倫類。今移至各類。)肝主血啊肺主氣。血屬營啊氣屬衛。陰陽相配不參差。兩臟調和皆同例。血衰氣旺必定無孕。血旺氣衰應有身孕。以上論述成孕的原因。
原文
〔尺〕(寸)微關滑尺帶數。流利往來並雀啄。小兒之脈已形見。數月懷胎猶未覺。
白話
尺脈微而關位滑、尺帶數。往來流利並有雀啄象。小兒的脈象已經顯現。懷胎數月尚未自覺察覺。
原文
上云尺微。下云尺數。可見上尺為誤。女脈在關下。尺脈常盛。若尺微則無陰為病矣。脈經云妊娠初時寸微小。呼吸五至。三月而尺數也。內經曰手少陰脈動甚者。妊子也。又云陰搏陽別。謂之有子。陰謂尺中。搏謂搏擊於手。尺脈搏擊。與寸口殊別。則陰氣挺然。為妊之兆。此即所謂寸微尺數也。脈指南云脈動入產門者有胎也。謂出尺脈外。名曰產門。又云尺中脈數而旺者。胎脈也。為血盛也。關滑。雀啄。脈經並不載。素問曰滑為多血少氣。故有子。此脈一冊所自增也。流利往來。滑脈之形。雀啄者。脈指南云。關上。一動一止者一月。二動一止者二月。余仿此。推之萬不失一。此所謂雀啄。雀啄在他病為死形。
白話
上文言尺微。下文言尺數。可見上文尺為誤。女脈在關下。尺脈通常盛。若尺微則無陰為病。脈經說妊娠初期寸微小。呼吸五至。三月而尺數。內經說手少陰脈動甚者。懷孕也。又說陰搏陽別。稱之為有子。陰指尺中。搏指搏擊於手。尺脈搏擊。與寸口有別。則陰氣挺然。為懷孕的徵兆。此即所謂寸微尺數。脈指南說脈動入產門者有胎。指出現在尺脈外。名為產門。又說尺中脈數而旺者。胎脈也。因為血盛。關滑、雀啄。脈經並未記載。素問說滑為多血少氣。故有子。此脈一冊所自行增添。流利往來。是滑脈的形狀。雀啄。脈指南說。關上。一動一止者一月。二動一止者二月。餘以此類推。推算萬無一失。此所謂雀啄。雀啄在其他病為死形。
原文
三部〔沉正等無疑〕(浮沉按無絕。)尺內不止真胎婦。
白話
三部浮沉按無絕。尺脈不止是真孕婦。
原文
脈經曰。三部浮沉正等。按之無絕者。有妊也。今脈一冊去浮。以疑易絕。云沉正等無疑。誤甚。今改之。夫正等者。即仲景所謂寸關尺三處。大小浮沉遲數同等也。仲景以同等為陰陽平和之脈。雖劇當愈。叔和以正等又按無絕。為有妊之兆。真吉徵也。內經腹中論曰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。岐伯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。所謂身有病。謂經閉也。尺脈來而斷絕者。經閉月水不利。今病經閉。而脈反如常不斷絕者。妊娠也。
白話
脈經說。三部浮沉正等。按之無絕者。有孕。今脈一冊去除浮。以疑換絕。說沉正等無疑。錯誤嚴重。今改之。所謂正等。即仲景所說寸關尺三處。大小浮沉遲數同等。仲景以同等為陰陽平和之脈。雖症狀劇烈當癒。叔和以正等又按無絕。為有孕的徵兆。真是吉兆。內經腹中論說怎樣知道懷孕將要生產。岐伯說身有病而無邪脈。所謂身有病。指經閉。尺脈來而斷絕者。經閉月水不利。今病經閉。而脈反而如常不斷絕者。妊娠。
原文
滑疾〔不散〕(按微)胎三月。但疾不散五月母。
白話
滑疾按微胎三月。但疾不散五月母。
原文
脈經曰。脈滑疾。重手按之微者。胎已三月也。重手按之不散。但疾不滑者。五月也。今改上句從脈經。
白話
脈經說。脈滑疾。重手按之微者。胎已三月。重手按之不散。但疾不滑者。五月。今改上句依脈經。
原文
以上論三月內有胎之兆。然未知男女之兆也。四月方可以別。故此以下乃分男女之診。分作兩類乃明。
白話
以上論述三月內有胎的徵兆。然而還不知道男女的徵兆。四月才能分辨。所以以下開始分男女的診斷。分成兩類才清楚。
原文
左疾為男右為女。流利相通速來去。兩手關脈大相應。已形亦在前通語。
白話
左脈疾為男右脈疾為女。往來流利相通快速來去。兩手關脈大相應。已顯現的也在前面說過。
原文
脈經曰。妊娠四月欲知男女法。左尺偏大為男。右尺偏大為女。左右尺俱大。生二子。大者如實狀。左疾為男。右疾為女。俱疾生二子。既分左右脈疾。又云流利相通。又云兩手關脈大相應。乃是左右尺脈疾大。上與關大相應。又流利相應。與寸通應。但分左右尺以別男女。左陽右陰以位定也。池氏以左疾為左寸心部屬太陽經。以右疾為右寸肺部屬太陰經。蓋惑於脈賦太陰洪而女孕。太陽大而男孕。不知脈賦惑於脈一冊之差。蓋脈賦脈一冊。皆竊叔和之名以行世。所述之脈。醇疵相半。聲律之賦。晉代未有。而世鮮知其非。明於醫者。間亦改之一二。而未能盡正云。
白話
脈經說。妊娠四月欲知男女方法。左尺偏大為男。右尺偏大為女。左右尺都大。生二子。大者如實狀。左疾為男。右疾為女。都疾生二子。既分左右脈疾。又說流利相通。又說兩手關脈大相應。乃是左右尺脈疾大。上與關大相應。又流利相應。與寸通應。只分左右尺以別男女。左陽右陰以位置定。池氏以左疾為左寸心部屬太陽經。以右疾為右寸肺部屬太陰經。是迷惑於脈賦太陰洪而女孕。太陽大而男孕。不知脈賦迷惑於脈一冊之差。脈賦脈一冊。都竊叔和之名以行世。所述之脈。優劣各半。聲律之賦。晉代未有。而世人很少知其非。明白於醫的人。間或改之一二。但未能完全改正。
原文
左手〔太陽浮大〕(沉實診為)男。右手〔太陰沉細〕(浮大診為)女。
白話
左手沉實診斷為男。右手浮大診斷為女。
原文
脈經曰。得太陰脈為男。得太陽脈為女。太陰脈沉。太陽脈浮。又云左手沉實為男。右手浮大為女。左右手俱沉實。猥生二男。左右手俱浮大。猥生二女。李氏雖改脈一冊沉細為沉大。猶未知太陽脈浮非男。脈經作女診也。太陰脈沉非女。脈經作男診也。又以太陽為左手心部。太陰為右手肺部。是又惑於脈一冊脈賦之差。徇池氏以舛注舛之非也。脈經雖曰太陽脈沉為男。太陰脈浮為女。亦不明言以何經為太陽太陰。當於何部診之。不若脈經後條浮大為女。沉實為男為明白。故依後條改之。諸陽為男諸陰女。指下分明長記取。
白話
脈經說。得太陰脈為男。得太陽脈為女。太陰脈沉。太陽脈浮。又說左手沉實為男。右手浮大為女。左右手都沉實。連生二男。左右手都浮大。連生二女。李氏雖改脈一冊沉細為沉大。還未知太陽脈浮非男。脈經作女診。太陰脈沉非女。脈經作男診。又以太陽為左手心部。太陰為右手肺部。是又迷惑於脈一冊脈賦之差。循池氏以錯誤注錯誤之非。脈經雖說太陽脈沉為男。太陰脈浮為女。也不明言以何經為太陽太陰。應在何部診之。不如脈經後條浮大為女。沉實為男明白。故依後條改之。諸陽為男諸陰女。指下分明長期記取。
原文
脈經曰。左右尺俱浮為產二男。不爾則男作女生。左右尺俱沉為產二女。不爾則女作男生。前云右浮大為女。左沉實為男。是獨以左右脈各異立言。今左右俱浮為二男。俱沉為二女。是並左右兩尺脈一同以立言。其於諸陽男。諸陰女。未嘗差也。左沉實左疾。左偏大。與俱浮。或以脈。或以位。皆陽也。右浮大。右疾。右偏大。與俱沉。或以脈。或以位。皆陰也。此二句總結男女分診定法也。以上辨四月之後。妊娠男女之診。
白話
脈經說。左右尺俱浮為產二男。不是這樣則男作女生。左右尺俱沉為產二女。不是這樣則女作男生。前說右浮大為女。左沉實為男。是只以左右脈各異立言。今左右俱浮為二男。俱沉為二女。是並左右兩尺脈一同以立言。其於諸陽男。諸陰女。未嘗差。左沉實左疾。左偏大。與俱浮。或以脈。或以位。皆陽。右浮大。右疾。右偏大。與俱沉。或以脈。或以位。皆陰。此二句總結男女分診定法。以上辨四月之後。妊娠男女之診。
原文
〔母乘子〕(夫乘妻)兮縱氣霧。妻乘夫兮橫氣助。子乘母兮逆氣參。〔夫乘妻〕(母乘子)兮順氣護。
白話
夫乘妻啊縱氣霧。妻乘夫啊橫氣助。子乘母啊逆氣參。母乘子啊順氣護。
原文
仲景謂脈有相乘。水行乘火。金行乘木。曰縱。謂其氣直恣。乘其所勝也。火行乘水。木行乘金。曰橫。謂其氣橫逆。反乘所不勝也。水行乘金。火行乘木。曰逆。謂子加於母而氣逆也。金行乘水。木行乘火。為順。謂由母至子。其氣順也。李晞範不知此論相乘。脈中夫妻母子。卻作人身形之夫妻母子解之。理不能通。然脈一冊引此以診別男女妊形。據脈經別載於前。不載在診妊娠之條。本只是取仲景所論相乘之脈。脈一冊不能甄別。混引以歌妊娠。今姑依仲景解之。此四句元在後。今移在此。與縱橫逆順從類。其縱順二脈。改依仲景元文。
白話
仲景說脈有相乘。水行乘火。金行乘木。稱為縱。說其氣直恣。乘其所勝。火行乘水。木行乘金。稱為橫。說其氣橫逆。反乘所不勝。水行乘金。火行乘木。稱為逆。說子加於母而氣逆。金行乘水。木行乘火。為順。說由母至子。其氣順。李晞範不知此論相乘。脈中夫妻母子。卻作人身形之夫妻母子解。理不能通。然而脈一冊引此以診別男女妊形。據脈經別載於前。不載在診妊娠之條。本只是取仲景所論相乘之脈。脈一冊不能甄別。混引以歌妊娠。今姑依仲景解之。此四句原在後。今移在此。與縱橫逆順同類。其縱順二脈。改依仲景原文。
原文
左手帶縱兩個兒。右手帶橫一雙女。左手脈逆生三男。右手脈順生三女。寸關尺部皆相應。一男一女分形證。
白話
左手帶縱兩個兒。右手帶橫一雙女。左手脈逆生三男。右手脈順生三女。寸關尺部皆相應。一男一女分形證。
原文
以上十句。皆脈一冊自撰之辭。恐難以診妊娠男女之別也。且相乘之脈。乃五臟之邪。發為病證。見之於脈。妊娠乃陰陽和平。陽施陰化以成形。豈有逆於理。乘於臟。現於脈。用為男女之診。又寸關尺皆應。即是左右手前後如一也。即脈經所謂三部浮沉正等之脈。何以應一男一女乎。以上系脈一冊差取仲景所論相乘之脈。以論妊娠。今條其非如前。
白話
以上十句。都為脈一冊自撰之辭。恐難以診妊娠男女之別。且相乘之脈。乃五臟之邪。發為病證。見之於脈。妊娠乃陰陽和平。陽施陰化以成形。豈有逆於理。乘於臟。現於脈。用為男女之診。又寸關尺皆應。即是左右手前後如一。即脈經所謂三部浮沉正等之脈。何以應一男一女。以上是脈一冊差取仲景所論相乘之脈。以論妊娠。今列其非如前。
原文
往來三部通流利。滑數相參皆替替。陽盛陰虛脈得明。遍滿胸堂皆逆氣。此言惡阻之證之脈。
白話
往來三部通流利。滑數相參皆替替。陽盛陰虛脈得明。遍滿胸堂皆逆氣。此言惡阻證的脈象。
原文
小兒足日胎成聚。身熱脈亂無所苦。汗出不食吐逆時。精神結構其中住。
白話
小兒足日胎已成聚。身熱脈亂無所苦。汗出不食吐逆時。精神結構其中住。
原文
此亦謂惡阻證也。脈亂。蓋謂滑數而躁疾也。非謂惡亂無次序者。此八句。皆謂妊娠病脈。
白話
此也是說惡阻證。脈亂。大概說滑數而躁疾。不是說惡亂無次序。此八句。都說妊娠病脈。
原文
有時子死母身存。或即母亡存子命。牢緊強弦滑者安。沉細而微歸泉〔路〕(瞑。改以協韻)
白話
有時子死母身存。或者母亡存子命。牢緊強弦滑者安。沉細而微歸泉路(暝。改以協韻)。
原文
沉細而微。謂三部俱如此。凶兆也。此四句論妊婦生死脈證之別。
白話
沉細而微。說三部俱如此。凶兆。此四句論妊婦生死脈證之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