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經曰知者一言而終。不知者流散無窮。脈之為說。前已論辨於各脈之下。今又以分合偶比類五字。以經綸錯綜之。庶無惑矣。
古經說:「懂得道理的人一句話就能領悟始終。不懂道理的人則散乱流離,問題越來越多。」關於脈象的學說,前面已在各脈之下論述辨析過了。現在又用「分、合、偶、比、類」五個字來經緯交錯地統馭整理它,希望(學習者)能不再疑惑了。
原文
分 有脈之形。分謂脈各有形狀。當先明辨。便了然不疑。大小浮沉滑澀。可以指別。迥然各異。辨之於毫釐之間。使其形不相混。如舉有按無為浮。按有舉無為沉之類。
分:有脈的形狀。「分」是說脈各有各的形狀,應當首先明確辨別,便能清楚而無疑惑。大小、浮沉、滑澀,可以靠手指來區別,截然不同。要在毫釐之間辨明,使各種形狀不互相混淆。比如說,重按無力而輕取有力叫做浮;輕取無力而重按有力叫做沉,像這一類的。
原文
有脈之證。分。謂脈之一字獨見為證。如寸浮。中風頭痛之類。不雜他脈。獨為證。今脈訣歌在各脈之後者。是也。或獨見一部。或通見三部。或兩手俱現。
有脈的證候。「分」是說脈象單獨出現作為證候。比如寸部浮,為中風頭痛之類,不夾雜其他脈象,單獨作為證候。現在《脈訣》的歌賦列在各脈之後的,就是這一類。(脈象)或者單獨出現在某一部,或者通見於三部,或者兩手都顯現。
原文
合 有合眾脈之形為一脈者。謂如似沉似伏。實大長弦之合。為牢。極軟浮細之合。為濡。之類。有合眾脈之形為一證者。謂浮緩為不仁。浮滑為飲。浮洪大而長為風眩癲疾。有二脈合者。有三四脈合者。大抵脈獨見為證者鮮。參合眾脈為證者多。今脈訣獨取平三關一脈論證。而遺其合眾脈以論證者。今各補註於後。以全其脈證。(此條補註節抄不及備錄)且一脈雖獨見。而為證亦不一。如浮。為風。又為虛。又為氣。各不同。此又一脈之證合也。必備論之。以證相參。而考脈。則思過半矣。潔古張元素醫學啟源云。右寸大腸。肺脈之所出也。先以輕手得之。是大腸屬表。後以重手得之。是肺屬裡。肺合皮毛。肺脈尋皮毛而行。持脈。指法如三菽之重。按至皮毛而得為浮。稍稍加力。脈道不利為澀。又稍加力。脈道縮入關中。上半指不動。下半指微動。為短。此乃浮澀而短。肺不病之脈也。肺脈本部。在於皮毛之上。見於膚表。是其浮也。入於皮毛之下。見於血脈肌肉之分。是其沉也。六部仿此。此診之定法。可以合眾脈之形矣。
合:有會合多種脈形為一種脈的情況。比如似沉似伏,實大長弦會合為牢;極軟浮細會合為濡,像這一類。也有會合多種脈形為一種證候的情況。比如浮緩為不仁,浮滑為飲,浮洪大而長為風眩癲疾。有兩脈相合的,也有三四脈相合的。大致來說,脈象單獨出現作為證候的情況很少,摻合多種脈象作為證候的情況較多。現在《脈訣》只取寸關尺三關的單一脈象來論證,卻遺漏了會合多種脈象來論證的方法。現在各在後面補註,以保全脈象與證候的完整論述。(此條補註節選抄錄未能完整記錄)而且一種脈象雖然單獨出現,成為的證候也不只一種。比如浮,可以是風,又可以是虛,又可以是氣,各不相同。這又是一種脈象的證候相合的情況。必須全部論述,用證候互相參照,而考察脈象,就能理解一大半了。潔古張元素《醫學啟源》說:「右寸是大腸,是肺脈所出之處。先用輕手取脈,這是大腸屬表;後用重手取脈,這是肺屬裡。肺合皮毛,肺脈沿皮毛而行。持脈的指法像三粒豆子的重量,按到皮毛而得到的叫做浮。稍稍加力,脈道不流利叫做澀。再稍微加力,脈道收縮進入關中,上半截手指不動,下半截手指微動,叫做短。這就是浮澀而短,是肺沒有病的脈。肺脈的根本,在皮毛之上,出現在皮膚表面,這是它的浮。進入皮毛之下,出現在血脈肌肉之間,這是它的沉。六部都是這樣。這是診脈的定法,可以用來會合多種脈象的形狀了。」
原文
偶 脈合陰陽。必有偶對。經曰善為脈者。必以比類奇恆。從容知之。
偶:脈合於陰陽,必定有偶對。古經說:「善於診脈的人,必須用比類奇恆的方法,從容地瞭解病情。」
原文
浮沉者。脈之升降也。浮升在上。沉降在下。為諸脈之根本。為陰陽之定位。為表裡之定診。浮法天。有輕清在上之象。沉法地。有重濁在下之象。浮為風為虛。體高而氣浮也。沉為中堅。為內蘊。體聚而不散也。論諸脈者。必先此二脈。
浮沉,是脈的升降。浮上升在上,沉下降在下。是各種脈的根本,是陰陽的定位,是表裡的定診。浮取法於天,有輕清在上的形象;沉取法於地,有重濁在下的形象。浮為風為虛,形體高而氣浮散。沉為中堅,為內蘊,形體凝聚而不散。論述各種脈象,必須首先明白這兩種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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