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千金黃帝云。食甜酪竟。即食大酢者。變作血瘕。及尿血。食白米粥。勿食生蒼耳。成走注。
《千金》記載黃帝說:吃完甜乳酪之後,馬上又吃大量醋的人,會轉變為血瘕病,以及尿血。吃白米粥時,不要吃生的蒼耳,會形成走注病。
原文
〔程〕白米粥。能利小便。蒼耳子。能搜風。小便利。而食搜風之物。虛其經絡。反致走注疼痛。〔鑑〕同食成走注病。然必性味不合也。
〔程〕白米粥能利小便;蒼耳子能祛風。小便通利時,又吃祛風的藥物,會使經絡空虛,反而導致走注疼痛。〔鑑〕一起食用會形成走注病,這必然是性味不合的緣故。
原文
巢源云。走注候。注者。住也。言其病連滯停住。死又注易傍人也。人體虛受邪氣。邪氣隨血而行。或淫奕皮膚。去來擊痛。遊走無有常所。故名為走注。千金黃帝云。食甜粥。復以蒼耳甲下之。成走注。食甜粥已。食鹽即吐。
《巢源》說:走注這種病候,「注」是停留的意思,是說這種病接連停滯,人死後又會轉移感染旁人。人體虛弱時受到邪氣,邪氣隨著血液運行,有時蔓延在皮膚,來去不定地產生擊痛,遊走沒有固定位置,所以稱為走注。《千金》記載黃帝說:吃甜粥後,又用蒼耳子送下,會形成走注病。吃完甜粥後,吃鹽就會吐。
原文
〔程〕甘者。令人中滿。食甜物。必泥於膈上。隨食以鹽。得咸則湧泄也。
〔程〕甜味的東西會使人腹中脹滿。吃甜食後,必定會停滯在膈上,隨後再吃鹽,遇到鹹味就會湧吐泄瀉。
原文
犀角箸。攪飲食。沫出。及澆地墳起者。食之殺人。
用犀角做的筷子攪拌飲食,如果產生泡沫,或者澆在地上會凸起,吃這種食物會殺人。
原文
〔鑑〕抱朴子云。犀食百草及眾木之棘。故知飲食之毒。若攪飲食沫出者。必有毒也。澆地墳起者。此怪異也。故食之殺人。
〔鑑〕《抱朴子》說:犀牛吃各種草木和許多樹木的荊棘,所以能知道飲食中的毒。如果攪拌飲食有泡沫產生,必定是有毒;澆在地上會凸起,這是怪異現象。所以吃了會殺人。
原文
抱朴子云。蠱之鄉有飲食。以此角攪之。有毒則生白沫。無毒則否。國語云。置鴆於酒。置堇於肉。公祭之地。地墳。與犬犬斃。韋昭注。墳。起也。又範寧注穀梁云。地賁。賁。沸起也。
《抱朴子》說:在盛行蠱毒的地方,有飲食時用這種角攪拌,有毒就會產生白沫,沒有毒就不會。《國語》說:把鴆鳥的羽毛放在酒裡,把烏頭放在肉裡,國公祭灑在地上,地就凸起;給狗吃,狗就死了。韋昭注釋說:「墳」是凸起的意思。又范寧注釋《穀梁傳》說:「地賁」的「賁」,是沸騰凸起的意思。
原文
飲食中毒煩滿。治之方。(千金。滿。作懣。外臺引千金。)
飲食中毒引起煩躁脹滿的治療藥方。(《千金》中「滿」寫作「懣」,《外臺》引用《千金》的內容相同。)
原文
苦參(三兩) 苦酒(一升半。千金用酒二升半不用苦酒外臺同)
苦參(三兩) 苦酒(一升半。《千金》用酒二升半,不用苦酒,《外臺》同)
原文
上二味。煮三沸。三上三下。服之吐食出。即瘥。或以水煮亦得。
以上兩味藥,煮沸三次,藥湯沸騰三次後離火三次,服用後吐出食物,病就好了。或者用水煮也可以。
原文
〔程〕酸苦湧泄為陰。苦參之苦。苦酒之酸。所以湧泄煩滿。而除食毒。
〔程〕酸味和苦味能湧吐泄瀉,屬於陰性。苦參的苦味,苦酒的酸味,是用來湧吐泄去煩躁脹滿,並去除食物中的毒素。
原文
又方。犀角湯亦佳。(肘後附方。引梅師方云。或取煮犀角汁一升。亦佳。)
另一個藥方:犀角湯也很好。(《肘後備急方》的附方引用《梅師方》說:或者取煮過的犀角汁一升,也很好。)
原文
〔鑑〕中毒煩滿。毒在胃中。犀角。解胃中毒。千金。治諸食中毒方。
〔鑑〕中毒造成煩躁脹滿,毒在胃中,犀角能解胃中的毒。《千金》中治療各種食物中毒的藥方。
原文
飲黃龍湯。及犀角汁。無不治也。飲馬尿亦良。貪食。食多不消。心腹堅滿痛。治之方。鹽(一升) 水(三升)
喝黃龍湯和犀角汁,沒有治不好的。喝馬尿也很好。因貪吃,吃得太多不消化,導致心腹堅硬脹滿疼痛的治療藥方:鹽(一升) 水(三升)
原文
上二味。煮令鹽消。分三服。當吐出食。便瘥。〔程〕鹹味湧泄。鹽水以越心腹堅滿。
以上兩味藥,煮到鹽溶化,分三次服用,應當會吐出食物,病就好了。〔程〕鹹味能湧吐泄瀉,用鹽水來祛除心腹的堅硬脹滿。
原文
千金。治霍亂蠱毒。宿食不消。積冷心腹煩滿。鬼氣方。
《千金》中治療霍亂、蠱毒、宿食不消化、積冷引起心腹煩躁脹滿、鬼氣(的藥方)。
原文
用極鹹鹽湯三升。熱飲一升。以指刺口。令吐宿食。使盡不吐。更服訖。復飲。三吐乃住。此法大勝諸治。俗人以為田舍淺近法。鄙而不用。守死而已。凡有此病。即須先用之。礬石。生入腹。破人心肝。亦禁水。
用非常鹹的鹽湯三升,趁熱喝一升,用手指刺激喉嚨,讓宿食吐出來。如果沒有吐乾淨,再喝一次,然後再刺激,如此三次催吐後才停止。這個方法遠勝過其他治療方法。一般人認為這是鄉下淺陋的方法,輕視而不採用,結果只有等死而已。凡是患有這種病,必須先用這個方法。礬石,生吃進入腹中,會損傷人的心肝,也禁忌用水送服。
原文
〔程〕礬石。傷骨蝕肉。內用必傷心肝也。礬石得水則化。故亦禁水。
〔程〕礬石會損傷骨骼、腐蝕肌肉,內服必定傷害心肝。礬石遇到水就會溶化,所以也禁忌用水。
原文
本草吳普云。礬石。久服傷人骨。宗奭云。礬石不可多服損心肺。卻水故也。水化書紙上。干則水不能濡。故知其性卻水也。商陸。以水服殺人。
《本草經》引吳普說:礬石長期服用會損傷人的骨骼。寇宗奭說:礬石不可多服,會損傷心肺,這是因為它能排斥水的緣故。用水溶化後寫在紙上,乾了以後水就不能浸濕,所以知道它的性質是排斥水的。商陸,用水送服會殺人。
原文
〔程〕商陸有大毒。能行水而忌水服。物性相惡而然也。
〔程〕商陸有大毒,能通利水液,卻禁忌用水送服,這是因為藥物的性質互相牴觸的緣故。
原文
葶藶子敷頭瘡。藥成入腦殺人。(徐沈並云。成。恐是氣字。程金鑑。作氣。)
葶藶子敷在頭瘡上,藥氣進入腦中會殺人。(徐彬、沈明宗都說:「成」恐怕是「氣」字。程林、吳謙的《金鑑》也作「氣」。)
原文
〔鑑〕葶藶大寒。雖能敷瘡殺蟲。然藥氣善能下行。則瘡毒亦攻入腦矣。故殺人。
〔鑑〕葶藶藥性大寒,雖然能敷瘡殺蟲,但是藥氣容易向下運行,那麼瘡毒也會被攻入腦中,所以會殺人。
原文
水銀。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。以金銀著耳邊。水銀則吐。(徐沈並云。吐。疑是出。)
水銀進入人的耳朵以及六畜的耳朵裡都會致死。用金銀放在耳邊,水銀就會吐出來。(徐彬、沈明宗都說:「吐」懷疑是「出」字。)
原文
〔鑑〕水銀大毒。入耳則沉經墮絡。皆能死人。以金銀著耳門。引之則吐出。此物性感召之理。猶磁石之引針也。苦楝。無子者殺人。
〔鑑〕水銀毒性劇烈,進入耳朵就會沉入經脈墮入絡脈,都能致人於死。用金銀放在耳邊,引導它就能吐出來,這是物性相感的道理,就像磁石吸引針一樣。苦楝,沒有果實的會殺人。
原文
〔程〕苦楝有雌雄兩種。雄者無子。根赤有毒。服之使人吐不能止。時有至死者。雌者有子。根白微毒。可入藥用。案此注本於宗奭。
〔程〕苦楝有雌雄兩種。雄的沒有果實,根是紅色的,有毒,服用後會讓人嘔吐不止,有時會導致死亡。雌的有果實,根是白色的,毒性較小,可以入藥使用。按:這個注釋是根據寇宗奭的說法。
原文
凡諸毒。多是假毒。以投無知。時宜煮甘草薺苨汁飲之。通除諸毒藥。
凡是各種中毒,大多是藉著食物投毒,用來毒害不知情的人。遇到這種情況,應當煮甘草、薺苨的汁液來喝,可以普遍解除各種毒藥。
原文
(案無。原本。作元。無元字形相似。故訛耳。程金鑑。作無。是也。投無。徐沈作損元。不可從。)
(按:「無」字,原版本作「元」,「無」和「元」字形相似,所以是錯字。程林、吳謙的《金鑑》作「無」,是對的。「投無」徐彬、沈明宗作「損元」,不可採信。)
原文
〔程〕凡諸毒。多借飲食以投毒。而服毒之人。原自不知。若覺之。則時時煮甘草薺苨湯飲之。以二物能解草石百毒也。
〔程〕凡是各種中毒,大多是藉著飲食來投毒,而服毒的人原本並不知道。如果發覺了,就應經常煮甘草、薺苨湯來喝,因為這兩種藥能解草木、金石等百種毒物。
原文
外臺引肘後云。諸饌食。直爾何容有毒。皆是以毒投之耳。既不知是何處毒。便應煎甘草薺苨湯療之。漢質帝食餅。魏任城王啖棗。皆致死。即其事也。
《外臺秘要》引用《肘後備急方》說:各種飲食,原本怎麼會有毒呢?都是因為有人把毒投進去的緣故。既然不知道是什麼毒,就應當煎煮甘草、薺苨湯來治療。漢質帝吃餅、魏任城王吃棗,都因此致死,就是這類事情。
原文
證類本草云。金匱玉函。治誤飲饌中毒者。未審中何毒。卒急無藥可解。只煎甘草薺苨湯服之。入口便活。(案與本經文頗異。故錄備考。)
《證類本草》說:《金匱玉函》治療誤食飲食中毒的人,如果不能確定中了什麼毒,倉促緊急時沒有藥可解,只用甘草、薺苨煎湯服用,藥一入口就能活命。(按:這段文字與本書經文頗有差異,所以記錄下來以備參考。)
原文
巢源云。凡人往往。因飲食。忽然困悶。少時致甚。乃至死者。名為飲食中毒。言人假以毒物。投食里而殺人。但其病頰內。或懸壅內。初如酸棗大。漸漸長大。是中毒也。急治則瘥。久不治。毒入腹則死。但診其脈。浮之無陽。微細而不可知者。中毒也。
《巢源》說:人們常常因為飲食,突然感到睏倦胸悶,不一會兒就變得很嚴重,甚至死亡,這叫做飲食中毒。這是說有人藉著毒物,投放到食物裡來殺人。這種病的症狀是,在臉頰內側或懸雍垂(小舌頭)內側,初起像酸棗一樣大,漸漸長大,這就是中毒了。趕快治療就能痊癒,拖延不治,毒氣進入腹中就會死亡。診斷時,如果脈象浮取沒有陽氣,脈象微細到無法辨認,這就是中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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