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巢源云。凡食牛肉有毒者。由毒蛇在草。牛食因誤啖蛇則死。亦有蛇吐毒著草。牛食其草亦死。此牛肉有大毒。
《巢源》說:凡是食用有毒的牛肉,是因為毒蛇在草中,牛吃草時誤吞了蛇就會死亡。也有蛇將毒吐在草上,牛吃了那種草也會死亡。這種牛肉有很大的毒性。
治療吃了毒蛇污染牛肉、食用後將要死亡的藥方:飲用人乳汁一升,立刻痊癒。
原文
又方 以泔洗頭。飲一升愈。牛肚細切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一升。暖飲之。大汗出者愈。
另一個藥方:用淘米水洗頭,喝下一升即癒。將牛胃切細,用水一斗,煮取一升,溫熱飲下,大汗出的就會痊癒。
原文
〔程〕藏器曰。北人牛瘦。多以蛇從鼻灌之。其肝則獨。乳汁能解獨肝牛肉毒。啖蛇牛。當是獨肝牛也。以泔洗頭飲者。取頭垢能吐所毒也。以牛肚煮服者。取其同類相親。同氣相求。大發其汗。以出其毒也。〔鑑〕用牛肚不甚善。
〔程〕陳藏器說:北方人如果牛瘦弱,多用蛇從鼻孔灌入,牛的肝就會變成獨肝。乳汁能解獨肝牛肉的毒。所謂「啖蛇牛」,應該就是獨肝牛。用淘米水洗頭並飲下,是取頭垢能使人吐出所中的毒。用牛胃煮服,是取同類相親、同氣相求之理,使其大量發汗,以排出毒素。〔鑑〕認為用牛胃的方法不太好。
原文
本草人乳條別錄云。解獨肝牛肉毒。合濃豉汁服之神效。案牛肚即牛胃。本綱牛胃附方。引本方。
《本草》人乳條下《別錄》說:解獨肝牛肉毒,配合濃豆豉汁服用,有神奇效果。按:牛肚就是牛胃,《本草綱目》牛胃附方中引用了此方。
原文
治食牛肉中毒方。甘草。煮汁飲之。即解。(肘後云。飲一二升)〔程〕甘草。能解百毒。羊肉。其有宿熱者。不可食之。
治療食用牛肉中毒的藥方:甘草煮汁飲下,就能解毒。(《肘後方》說:飲用一二升)〔程〕甘草能解百毒。羊肉,體內原有積熱的人不可食用。
原文
〔程〕羊之五臟皆平溫。唯肉屬火而大熱。人宿有熱者。不可食之。
〔程〕羊的五臟都屬平溫,只有肉屬火而大熱,體內原有熱的人不可食用。
原文
時珍云。羊肉大熱。熱病及夭行病。瘧疾病後。食之必發熱致危。
李時珍說:羊肉大熱,患熱病及流行性傳染病、瘧疾病後,食用必定會發熱導致危險。
羊肉不可與生魚、乳酪一同食用,會傷害身體。(《千金要方》引《黃帝》說。)
原文
〔程〕生魚。鮓之屬。酪。乳之屬。生魚與酪。食尚成內瘕。加以羊肉食之。必不益也。
〔程〕生魚是魚鮓之類,酪是乳製品。生魚與酪一起吃尚且會形成體內積塊,再加上羊肉同食,必定沒有好處。
羊蹄甲中有像珠子一樣白色的東西,叫做羊懸筋,吃了會使人癲癇。
原文
(徐沈懸上。無羊字。千金黃帝云。)〔程〕〔鑑〕此義未詳。
(徐彬、沈明宗在「懸」字上沒有「羊」字。《千金要方》引《黃帝》說。)〔程〕〔鑑〕此義未詳。
原文
白羊黑頭。食其腦。作腸癰。(千金黃帝云。下同。)
白羊黑頭,吃牠的腦,會引發腸癰。(《千金要方》引《黃帝》說,以下同。)
原文
〔程〕羊腦有毒。食之發風疾。損精氣。不唯作腸癰也。方書只用為外敷藥。羊肝。共生椒食之。破人五臟。
〔程〕羊腦有毒,吃了會引發風疾,損耗精氣,不只是引起腸癰而已。方書只用它做外敷藥。羊肝與生花椒一同食用,會損傷人的五臟。
原文
〔鑑〕羊肝生椒。皆屬於火。共食恐損傷人五臟。豬肉。共羊肝和食之。令人心悶。
〔鑑〕羊肝和生花椒都屬於火性,一起食用恐怕會損傷人的五臟。豬肉與羊肝混合食用,會使人心中悶脹。
原文
〔程〕豬肉能閉血脈。與羊肝合食。則滯氣。故令人心悶。豬肉。以生胡荽同食。爛人臍。
〔程〕豬肉能阻閉血脈,與羊肝合食就會滯氣,所以使人心中悶脹。豬肉與生胡荽同食,會腐爛人的肚臍。
原文
〔程〕胡荽。損精神發痼疾。豬肉。令人乏氣少精。發痼疾。宜其不可共食。若爛臍則不可解。豬脂。不可合梅子食之。
〔程〕胡荽損耗精神、引發頑固疾病;豬肉使人氣虛精少、引發頑疾,所以不應該一同食用。至於爛臍則無法解釋。豬油不可與梅子一同食用。
原文
〔鑑〕豬脂滑利。梅子酸澀。性相反也。故不可合食。豬肉。和葵食之少氣。
〔鑑〕豬油滑利,梅子酸澀,藥性相反,所以不可一同食用。豬肉與葵菜同食會使人氣短。
原文
〔程〕葵性冷利。生痰動風。豬肉令人乏氣。合食之。非止於少氣也。〔鑑〕此義未詳。
〔程〕葵菜性冷利,生痰動風;豬肉使人氣虛,合在一起食用,不只是氣短而已。〔鑑〕此義未詳。
原文
鹿肉。不可和蒲白作羹食之。發惡瘡。(肉。原本作人。今依徐程沈金鑑改。和。金鑑。作合。千金黃帝云)
鹿肉不可與蒲白一起做羹湯食用,會引發惡瘡。(「肉」原本作「人」,現依徐彬、程林、沈明宗、金鑑改;「和」,《金鑑》作「合」。《千金要方》引《黃帝》說)
原文
〔程〕鹿肉。九月以後。至正月以前堪食。他月食之。則發冷痛。蒲白。想是蒲筍之類。當詳之。〔鑑〕發惡瘡。此義未詳。
〔程〕鹿肉在九月以後到正月以前可以食用,其他月份食用就會引發冷痛。蒲白,猜想是蒲筍之類,應當詳細考證。〔鑑〕發惡瘡,此義未詳。
原文
案本草蘇敬云。香蒲可作薦者。春初生取白為菹。又蘇頌云。其中心入地。白蒻大如匕柄者。生啖之。知是蒲白。乃蒲蒻。一名蒲筍。
按:《本草》蘇敬說:香蒲可以用來做蓆墊,春天初生時取白色部分做醃菜。又蘇頌說:它的中心入地部分,有白嫩如匕柄大小的,可以生吃。可知蒲白就是蒲蒻,又名蒲筍。
原文
麋脂。及梅李子。若妊婦食之。令子青盲。男子傷精。(外臺。引肘後云。麋脂不可合梅李食。)
麋脂和梅子、李子,如果孕婦吃了,會使胎兒患青盲症;男子吃了會損傷精液。(《外臺秘要》引《肘後方》說:麋脂不可與梅、李同食。)
原文
〔程〕麋脂忌梅李。故不可合食。按麋蹄下有二竅。為夜目。淮南子曰。孕女見麋而子四目。今食麋脂而令子青盲。物類相感。了不可知。其於胎教。不可不慎也。又麋脂能痿陽傷精。麋角能興陽益髓。何一體中。而性治頓異耶。
〔程〕麋脂忌梅、李,所以不可一同食用。按:麋蹄下有兩個孔,是夜眼。《淮南子》說:孕婦見到麋,胎兒會有四個眼睛。現在吃麋脂卻使胎兒青盲,同類事物相互感應,實在無法理解。對於胎教,不可不謹慎。又麋脂能痿陽傷精,麋角能興陽益髓,為什麼同一種動物身上,藥性治療卻截然不同呢?
原文
案李時珍云。麋似鹿而色青黑。大如小牛。肉蹄。目下有二竅為夜目。程云。蹄下有二竅恐誤。
按:李時珍說:麋像鹿而顏色青黑,大小如小牛,肉蹄,眼睛下方有兩個孔是夜眼。程氏說蹄下有兩個孔,恐怕有誤。
獐肉不可與蝦及生菜、梅、李等果品同食,都會使人得病。
原文
〔程〕獐肉。十二月。至七月食之。動氣。蝦能動風熱。生菜梅李。動痰。合食之。皆令人病。痼疾人。不可食熊肉。令終身不愈。
〔程〕獐肉從十二月到七月食用,會動氣。蝦能動風熱,生菜、梅、李動痰,一同食用都會使人得病。患有頑固疾病的人不可吃熊肉,會使疾病終身不癒。
原文
〔程〕張鼎云。腹中有積聚寒熱者。食熊肉。永不除。白犬。自死不出舌者。食之害人。
〔程〕張鼎說:腹中有積聚寒熱的人,吃了熊肉,永遠無法消除。白狗自然死亡而不吐舌頭的,吃了會傷害人。
原文
〔鑑〕凡犬死。必吐舌。惟中毒而死。其舌不吐。毒在內也。故食之害人。食狗鼠余。令人發瘻瘡。
〔鑑〕凡是狗死的時候一定會吐舌頭,只有中毒而死時舌頭不吐,是因為毒素在體內。所以吃了這種狗肉會傷害人。吃了狗和老鼠吃剩的食物,會使人發作瘻瘡。
原文
〔程〕余。狗鼠之剩食也。其涎毒在食中。人食之則毒散於筋絡。令發瘻瘡。
〔程〕「余」是指狗和老鼠吃剩的食物,牠們的唾液毒素留在食物中。人吃了之後毒素就會散到筋絡,使人發作瘻瘡。
原文
巢源。養生方云。正月勿食鼠殘食。作鼠瘻。發於頸項。或毒入腹。下血不止。或口生瘡。如有蟲食。
《巢源》養生方說:正月不要吃老鼠吃剩的食物,會形成鼠瘻,發作在頸項部位;或者毒素進入腹部,導致下血不止;或者口中生瘡,好像有蟲在咬。
原文
治食犬肉不消。心下堅。或腹脹口乾大渴。心急發熱。妄語如狂。或洞下方。(千金同)杏仁(一升合皮熟研用。)
治療吃了狗肉不消化,心下堅硬,或者腹脹、口乾、大渴,心中急迫發熱,胡言亂語如同發狂,或者腹瀉不止的藥方。(《千金要方》同)杏仁一升(連皮,炒熟後研磨用)。
用沸水三升,調和取汁,分三次服用。會腹瀉下肉片,非常有效。
原文
〔程〕犬肉。畏杏仁。故能治犬肉不消。近人以之治狂犬咬。皆此意。
〔程〕狗肉與杏仁相畏,所以能治療狗肉不消化。近來有人用它治療狂犬咬傷,都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婦人妊娠。不可食兔肉山羊肉。及鱉雞鴨。令子無聲音。
婦女懷孕期間,不可吃兔肉、山羊肉以及鱉、雞、鴨,會使胎兒沒有聲音。
原文
〔程〕妊娠食兔肉。則令子缺唇。食羊肉。則令子多熱。食鱉肉。則令子項短。不令無聲音也。若食犬肉。則令子無聲音。雞鴨肉。胎產需以補益。二者不必忌之。〔鑑〕此數者。妊婦皆不當食也。案二說未詳孰是。故兩存之。
〔程〕孕婦吃兔肉會使胎兒兔唇;吃羊肉會使胎兒多熱;吃鱉肉會使胎兒脖子短,並不會使胎兒沒有聲音。如果吃狗肉則會使胎兒沒有聲音。雞肉、鴨肉是孕產所需補益之物,這兩種不必禁忌。〔鑑〕這幾樣東西,孕婦都不應該吃。按:兩種說法不知道哪個正確,所以同時保留。
原文
兔肉。不可合白雞肉食之。令人面發黃。(外臺引肘後云。兔肉。不可雜獺肉及白雞心食。)
兔肉不可與白雞肉一同食用,會使人臉色發黃。(《外臺秘要》引《肘後方》說:兔肉不可混雜獺肉及白雞心食用。)
〔鑑〕兩種東西一起吃,會擾動脾氣而導致發黃,所以不可一同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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