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匱玉函要略輯義

卷五

證三條、方九首(4)

卷五/婦人妊娠病脈證並治第二十25
原文
時氏產經云。如不通。恐是轉胞。加發灰少許調服。極妙。(葵子。用黃葵子。)
白話
時氏的《產經》說,如果小便不通,恐怕是轉胞(膀胱受壓)。加入少許頭髮灰調和服用,非常有效。(葵子,使用黃葵子。)
原文
聖惠方。葵子散。治妊娠身體浮腫。小便不利。灑淅惡寒。即本方。加漢防己。凡三味。各二兩。
白話
《聖惠方》中的葵子散,治療妊娠期間身體浮腫、小便不暢、怕冷發抖。就是這個方子,加上漢防己,總共三味藥,每味各二兩。
原文
婦人妊娠。宜常服當歸散主之。(脈經。此下。有即易產無疾苦六字。)
白話
婦女懷孕期間,應該經常服用當歸散來主治。(《脈經》中,此句下面有“即易產無疾苦”六個字。)
原文
〔尤〕妊娠之後。最慮濕熱傷動胎氣。故於芎歸芍藥養血之中。用白朮除濕。黃芩除熱。丹溪稱黃芩白朮。為安胎之聖藥。夫芩術非能安胎者。去其濕熱。而胎自安耳。
白話
尤氏說:懷孕之後,最擔心濕熱損傷胎氣。所以在川芎、當歸、芍藥養血的藥中,加入白朮除濕,黃芩清熱。朱丹溪稱黃芩和白朮是安胎的聖藥。其實黃芩和白朮並非本身能安胎,而是去除濕熱後,胎兒自然安穩罷了。
原文
〔鑑〕妊娠無病。不須服藥。若其人瘦而有熱。恐耗血傷胎。宜常服此以安之。
白話
吳謙說:懷孕沒有疾病,不必服藥。如果孕婦瘦弱而有熱,恐怕消耗血液損傷胎兒,應當經常服用此方來安胎。
原文
當歸散方當歸 黃芩 芍藥 芎藭(各一斤) 白朮(半斤)
白話
當歸散方劑:當歸、黃芩、芍藥、川芎(各一斤),白朮(半斤)
原文
上五味。杵為散。酒飲服方寸匕。日再服。妊娠常服即易產。胎無苦疾。產後百病悉主之。(汪氏醫學原理有人參。)
白話
以上五味藥,搗成散劑,用酒送服一方寸匕,每天兩次。懷孕期間經常服用,就會容易生產,胎兒不會有痛苦疾病。產後各種疾病都能主治。(汪氏《醫學原理》中有人參。)
原文
方氏丹溪心法附余云。此方養血清熱之劑也。瘦人血少有熱。胎動不安。素曾半產者。皆宜服之。以清其源而無患也。
白話
方氏《丹溪心法附余》說:此方是養血清熱的方劑。瘦人血少而有熱,胎動不安,或者曾經有過流產的,都適合服用,以清除病源而沒有禍患。
原文
王氏明醫雜著云。調理妊娠。在於清熱養血。條實黃芩為安胎聖藥。清熱故也。暑月宜加之。養胎全在脾胃。譬猶懸鐘於梁。梁軟則鐘下墜。折則墮矣。故白朮補脾。為安胎君藥。
白話
王氏《明醫雜著》說:調理妊娠,在於清熱養血。條實黃芩是安胎的聖藥,因為它能清熱。暑月應該加用。養胎全靠脾胃,就像把鐘掛在房梁上,梁軟了鐘就會下垂,折斷了就會掉下來。所以白朮補脾,是安胎的君藥。
原文
外臺古今錄驗。術湯。療妊娠卒得心痛欲死。千金治妊娠腹中滿痛。叉心不得飲食。
白話
《外臺秘要》引《古今錄驗》的術湯,治療懷孕時突然心痛得要死。《千金方》治療懷孕腹中脹滿疼痛,叉心(心胸)不能飲食。
原文
即本方。去芎藭當歸。上三味切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二升半。分三服。半日全盡。微下水。令易生。易簡方。治經三四月不行。或一月再至。即本方。加山茱萸。妊娠養胎。白朮散主之。
白話
就是這個方子(指前文提到的術湯),去掉川芎、當歸。以上三味藥切碎,用水六升,煮取二升半,分三次服用。半日內全部服完,微微利下,使生產容易。《易簡方》治療月經三四個月不來,或者一個月來兩次,用這個方子,加山茱萸。妊娠養胎,用白朮散主治。
原文
〔尤〕妊娠傷胎。有因濕熱者。亦有因濕寒者。隨人臟氣之陰陽。而各異也。當歸散。正治濕熱之劑。白朮散。白朮牡蠣燥濕。川芎溫血。蜀椒去寒。則正治濕寒之劑也。仲景並列於此。其所以詔示後人者深矣。
白話
尤氏說:妊娠傷胎,有因為濕熱的,也有因為濕寒的,根據人體臟氣的陰陽不同而各異。當歸散是治療濕熱的方劑;白朮散中,白朮、牡蠣燥濕,川芎溫血,蜀椒去寒,這是治療濕寒的方劑。張仲景把兩方並列於此,其用以昭示後人的意義很深遠。
原文
白朮散方(〔原注〕見外臺。。外臺引古今錄驗云。裴伏張仲景方。)
白話
白朮散方(原注:見《外臺》。《外臺》引《古今錄驗》說,是裴伏張仲景方。)
原文
白朮 芎藭 蜀椒(三分去汗) 牡蠣(外臺白朮芎藭各四分牡蠣二分)
白話
白朮、川芎、蜀椒(三分,去汗)、牡蠣(《外臺》中白朮、川芎各四分,牡蠣二分)
原文
上四味。杵為散。酒服一錢匕。日三服。夜一服。但苦痛。加芍藥。心下毒痛。倍加芎藭。心煩吐痛。不能食飲。加細辛一兩。半夏大者二十枚。服之後。更以醋漿水服之。若嘔。以醋漿水服之。復不解者。小麥汁服之。已後渴者。大麥粥服之。病雖愈服之勿置。
白話
以上四味藥,搗成散劑,用酒送服一錢匕,每天三次,夜間一次。如果只是腹痛,加芍藥;如果心下劇烈疼痛,川芎加倍;如果心煩、嘔吐、疼痛,不能飲食,加細辛一兩、半夏(大的二十枚)。服藥之後,再用醋漿水送服。如果嘔吐,用醋漿水送服。仍然不解除的,用小麥汁送服。之後如果口渴,用大麥粥送服。病雖然好了,繼續服用不要停止。
原文
(苦痛。徐云。脫一腹字。沈本作苦腹痛。吐痛。外臺。作吐唾。為是。)
白話
(徐彬說“苦痛”脫漏一個“腹”字,沈明宗本作“苦腹痛”。“吐痛”,《外臺》作“吐唾”,應該是這樣。)
原文
〔程〕白朮主安胎為君。芎藭主養胎為臣。蜀椒主溫胎為佐。牡蠣主固胎為使。按瘦而多火者。宜用當歸散。肥而有寒者。宜用白朮散。不可混施也。芍藥能緩中。故苦痛者加之。芎藭能溫中。故毒痛者倍之。痰飲在心膈故令心煩吐痛。不能食飲。加細辛破痰下水。半夏消痰去水。更服漿水以調中。若嘔者。復用漿水。服藥以止嘔。嘔不止。再易小麥汁以和胃。嘔止而胃無津液作渴者。食大麥粥。以生津液。病愈服之勿置者。以大麥粥。能調中補脾。故可常服。非指上藥可常服也。
白話
程氏說:白朮主安胎為君藥,川芎主養胎為臣藥,蜀椒主溫胎為佐藥,牡蠣主固胎為使藥。按:瘦而多火的人,適合用當歸散;肥而有寒的人,適合用白朮散,不可混用。芍藥能緩中,所以腹痛者加用;川芎能溫中,所以劇烈疼痛者加倍。痰飲在心膈,所以導致心煩、嘔吐、疼痛,不能飲食,加細辛破痰下水,半夏消痰去水,再服用漿水以調和中焦。如果嘔吐,再用漿水服藥以止嘔;若嘔吐不止,再改用小麥汁以和胃;嘔吐停止後胃中無津液而口渴者,吃大麥粥以生津液。病愈後繼續服用不要停止,是因為大麥粥能調中補脾,所以可以常服,不是指上面的藥可以常服。
原文
徐云。予治迪可弟婦。未孕即痰嗽見血。既孕而不減人瘦。予以此方治之。因其腹痛。加芍藥兩大劑。而痰少嗽止。人爽胎安。
白話
徐彬說:我治療迪可的弟媳,未懷孕時就有痰嗽帶血,懷孕後沒有減輕,人很消瘦。我使用此方治療,因為她腹痛,加了芍藥,用了兩大劑,結果痰少嗽止,人舒爽胎兒安穩。
原文
和劑局方白朮散。調補衝任。扶養胎氣。治妊娠宿有風冷。胎痿不長。或失於將理。動傷胎氣。多致損墮懷孕。常服壯氣益血。保護胎藏。(即本方。三因同。)
白話
《和劑局方》的白朮散,調補衝任,扶養胎氣。治療妊娠平素感受風冷,胎兒萎縮不長,或者調養失當,損傷胎氣,屢次導致流產。常服用能壯氣益血,保護胎藏。(就是本方,《三因方》相同。)
原文
婦人良方。白朮丸。(主療同前局方白朮散。)
白話
《婦人良方》的白朮丸。(主治與前面的《局方》白朮散相同。)
原文
即本方。加阿膠地黃當歸。上為末。蜜為丸。如梧子。米飲吞三四十丸。酒醋湯亦可。
白話
就是這個方子,加上阿膠、地黃、當歸。以上藥研為末,用蜜做成丸,如梧桐子大,米飲送服三四十丸,用酒或醋湯送服也可以。
原文
婦人傷胎懷身。腹滿不得小便。從腰以下。重如有水氣狀。懷身七月。太陰當養不養。此心氣實。當刺瀉勞宮及關元。小便微利則愈。
白話
婦女傷胎而懷孕,腹部脹滿不能小便,從腰部以下沉重像有水氣的樣子。懷孕七個月時,手太陰肺經應當養胎卻不養,這是心氣實。應當針刺瀉勞宮穴和關元穴,小便稍微通利就會痊癒。
原文
(〔原注〕見玉函。。玉函。傷胎。作傷寒。關元。作小腸之募。無微利之微字。)
白話
(原注:見《玉函》。《玉函》中“傷胎”作“傷寒”,“關元”作“小腸之募”,沒有“微利”的“微”字。)
原文
〔程〕七月手太陰肺經養胎。金為火乘。則肺金受傷。而胎失所養。又不能通調水道。故有腹滿不得小便。從腰以下有如水氣狀也。勞宮穴。在手心厥陰心主穴也。瀉之則火不乘金矣。關元穴在臍下。為小腸之募。瀉之則小便通利矣。此穴不可妄用。刺之能落胎。
白話
程氏說:七月是手太陰肺經養胎,金被火克,則肺金受傷,胎兒失去供養,又不能通調水道,所以有腹滿不得小便、從腰以下有如水氣狀的情況。勞宮穴在手掌心,是手厥陰心包經的穴道,瀉之則火不克金。關元穴在臍下,是小腸的募穴,瀉之則小便通利。但這個穴位不可妄用,針刺能導致墮胎。
原文
案金鑑云。文義未詳。此穴刺之落胎。必是錯簡。不釋。此說固是。然依玉函。傷胎。作傷寒。乃義稍通。徐子才逐月養胎方云。妊娠七月。手太陰脈養。不可針灸其經。
白話
案《醫宗金鑑》說:文義不詳,此穴針刺會落胎,必定是錯簡,不解釋。這個說法固然正確,但依照《玉函》,“傷胎”作“傷寒”,則意義稍通。徐子才的《逐月養胎方》說:妊娠七月,手太陰脈養,不可針灸該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