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案此條諸家。並以自一身面目黃腫。至故令渴也。悉屬越婢湯證。殊不知此與腸癰大黃牡丹湯條。同為倒裝法。程注義獨長矣。第據脈經。黃腫。乃洪腫之訛。又據外臺。引古今錄驗。皮水越婢加朮湯主之。及脈經註文。里水亦皮水之訛。義尤明顯。金鑑則不考之於古書。輒以越婢加朮湯主之七字。移於前條。抑亦肆矣。或疑脈沉用麻黃之義。考本草。麻黃為肺家之專藥。李氏詳辨之。皮水。水氣壅遏於皮膚之間。用麻黃而發之。則氣行水利。而脈道開。沉乃為浮。此等之義。身試親驗。然後知經文之不我欺也。
按此條各家註解,都將「自一身面目黃腫」到「故令渴也」全部歸為越婢湯證。殊不知這與腸癰大黃牡丹湯條一樣,都是倒裝法。程氏註解的義理獨占優勢。但據《脈經》,「黃腫」是「洪腫」的訛誤。又據《外臺秘要》引《古今錄驗》,皮水用越婢加朮湯主治。而且《脈經》註文說「里水」也是「皮水」的訛誤,義理更加明顯。《金鑑》卻不考證古書,隨意將「越婢加朮湯主之」七字移到前條,這也太過放肆了。有人懷疑脈沉用麻黃的道理。考查《本草》,麻黃是肺經的專藥,李氏詳細辨明瞭。皮水,是水氣壅遏在皮膚之間,用麻黃發散,就能使氣行水利,脈道暢通,沉脈變為浮脈。這樣的道理,通過親身試驗驗證,然後才知道經文沒有欺騙我們。
原文
趺陽脈當伏。今反緊。本自有寒疝瘕。腹中痛。醫反下之。下之胸滿短氣。趺陽脈當伏。今反數。本自有熱。消穀小便數。今反不利。此欲作水。
趺陽脈本應是伏脈,現在反而緊脈,這是原本就有寒疝、瘕聚,腹中疼痛,醫生反而用下法,下之後出現胸滿短氣。趺陽脈本應是伏脈,現在反而數脈,這是原本就有熱,能消化食物、小便頻數,現在反而小便不利,這是將要形成水腫。
原文
〔鑑〕趙良曰。趺陽當伏者。非趺陽胃氣之本脈也。為水蓄於下。其氣伏。故脈亦伏。脈法曰。伏者為水。
〔鑑〕趙良說:趺陽脈應當伏,並非趺陽胃氣的本脈,是因為水蓄積在下,其氣伏藏,所以脈也伏。脈法說:伏脈主水。
原文
〔魏〕趺陽有水邪則當伏。以胃陽為水濕陰寒所固閉。故陽明之脈不出也。今反緊。不惟水盛於裡。而且寒盛於中矣。蓋其人不止有水氣之邪。而更兼平日有積寒疝瘕。腹中常常作痛。水邪中又兼寒邪也。醫者不識其為陰寒。乃以為水邪可下。雖水下沉。而寒邪上逆。故胸滿短氣矣。此病趺陽脈當伏。今反數。為本自有熱。然本自有熱。則當消穀。小便數大便堅。如傷寒胃實之證也。今小便反不利。則知為欲作水與濕熱之邪無疑。
〔魏〕趺陽脈有水邪就應當伏,因為胃陽被水濕陰寒所固閉,所以陽明之脈不出。現在反而緊脈,不僅水盛在裡,而且寒盛在中。這個人不止有水氣之邪,還兼有平時積累的寒疝、瘕聚,腹中常常疼痛,水邪中又兼有寒邪。醫生不認識這是陰寒,卻認為水邪可下,雖然水下沉了,但寒邪上逆,所以胸滿短氣。此病趺陽脈應當伏,現在反而數脈,是原本有熱。然而原本有熱,就應當能消化食物,小便頻數、大便堅硬,如傷寒胃實之證。現在小便反而不利,就知道是想形成水與濕熱之邪,毫無疑問。
原文
寸口脈浮而遲。浮脈則熱。遲脈則潛。熱潛相搏。名曰沉。趺陽脈浮而數。浮脈即熱。數脈即止。熱止相搏。名曰伏。沉伏相搏。名曰水。沉則絡脈虛。伏則小便難。虛難相搏。水走皮膚。即為水矣。〔鑑〕案此條文義不屬。不釋。
寸口脈浮而遲,浮脈主熱,遲脈主潛,熱與潛相互搏結,叫做「沉」。趺陽脈浮而數,浮脈主熱,數脈主止,熱與止相互搏結,叫做「伏」。沉與伏相互搏結,叫做「水」。沉則絡脈虛,伏則小便難,虛與難相互搏結,水走皮膚,就成為水腫了。〔鑑〕按此條文義不連貫,不解釋。
原文
寸口脈弦而緊。弦則衛氣不行。即惡寒。水不沾流。走於腸間。
寸口脈弦而緊,弦則衛氣不行,就會惡寒,水不能順暢流動,而流走於腸間。
(《脈經》在「衛氣不行」下,還有「衛氣不行」四字。)
原文
〔程〕寸口以候表。弦緊為寒。寒則表氣不行。不能以衛肌膚。故惡寒。氣既不行。則水飲亦不宣。但走入腸間而為水。
〔程〕寸口脈候表,弦緊主寒,寒則表氣不行,不能衛護肌膚,所以惡寒。氣既不行,則水飲也不能宣散,只是流走腸間而成為水。
原文
案金鑑云。此條必有脫簡。不釋。考脈經寒疝篇云。寸口脈弦而緊。弦則衛氣不行。衛氣不行則惡寒。緊則不欲食。弦緊相搏。則為寒疝。知此條亦宜有緊則云云語。金鑑為是。
按《金鑑》說,此條必有脫簡,不解釋。考查《脈經·寒疝篇》說:寸口脈弦而緊,弦則衛氣不行,衛氣不行則惡寒,緊則不欲食,弦緊相搏則為寒疝。可知此條也應有「緊則」等語,《金鑑》是對的。
原文
〔沈〕少陰腎脈。緊則寒邪凝滯正氣於內。曰緊則為痛。沉則衛氣鬱而不宣。三焦壅閉。水即氾濫。曰沉則為水。決瀆無權。小便即難。〔鑑〕四句文義不屬。並有脫簡。不釋。
〔沈〕少陰腎脈,緊則寒邪凝滯正氣在內,所以說緊則為痛;沉則衛氣鬱而不宣,三焦壅閉,水就氾濫,所以說沉則為水。決瀆功能失權,小便就困難。〔鑑〕這四句文義不連貫,並且有脫簡,不解釋。
原文
脈得諸沉。當責有水。身體腫重。水病脈出者死。(脈經。脈得上。有師曰二字。)
脈象出現各種沉脈,應當考慮有水邪。身體腫脹沉重,水病而脈象出現者(浮大無根)主死。(《脈經》在「脈得」上有「師曰」二字。)
原文
〔尤〕水為陰。陰盛故令脈沉。又水行皮膚。榮衛被遏。亦令脈沉。若水病而脈出。則真氣反出邪水之上。根本脫離。而病氣獨勝。故死。出與浮迥異。浮者盛於上。而弱於下。出則上有而下絕無也。
〔尤〕水為陰邪,陰盛所以使脈沉。再者水行於皮膚,榮衛被遏,也使脈沉。如果水病而脈出,則是真氣反出於邪水之上,根本脫離,而病氣獨勝,所以死。出與浮迥然不同,浮脈是上部盛而下部弱,出脈則是上部有而下部完全沒有。
原文
〔魏〕附錄傷寒論一條以證之。少陰篇云。少陰病。下利脈微者。與白通湯。利不止。厥逆無脈。乾嘔煩者。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。服湯脈暴出者死。微續者生。
〔魏〕附錄《傷寒論》一條來證明。少陰篇說:少陰病,下利脈微者,用白通湯。利不止,厥逆無脈,乾嘔心煩者,用白通加豬膽汁湯主治。服湯後脈突然暴出的死,脈微弱續出的生。
原文
夫水病人。目下有臥蠶。面目鮮澤。脈伏。其人消渴。
患水腫病的人,眼瞼下有臥蠶狀腫脹,面色光澤,脈伏,病人消渴。
原文
〔鑑〕趙良曰。內經色澤者。病溢飲。溢飲者。渴而多飲。溢於腸胃之外。又曰。水陰也。目下亦陰也。腹者。至陰之所居也。故水在腹。便目下腫也。靈樞曰。水始起也。目下微腫如蠶。如新臥起之狀。其人初由水穀不化津液。以成消渴。必多飲。多飲則水積。水積則氣道不宣。故脈伏矣。
〔鑑〕趙良說:《內經》說面色光澤的,是病溢飲。溢飲者,口渴而多飲,水溢於腸胃之外。又說:水為陰,目下也是陰位,腹部是至陰所居之處。所以水在腹,就會目下腫。《靈樞》說:水病開始時,目下微腫如蠶,像剛睡起的樣子。病人最初因水穀不化津液,形成消渴,必然多飲,多飲則水積,水積則氣道不宣,所以脈伏。
原文
〔沈〕胃中津液水飲。外溢皮膚肌肉。不溉喉舌。故作消渴。誠非真消渴也。
〔沈〕胃中的津液水飲外溢到皮膚肌肉,不能滋潤喉舌,所以出現消渴,這並非真正的消渴。
原文
千金云。凡水病之初。先兩目下腫起。如老蠶色。挾頸脈動。股里冷。脛中滿。按之沒指。腹內轉側有聲。此其候也。
《千金方》說:凡是水病初起,先兩眼瞼下腫起,像老蠶的顏色,頸旁脈搏跳動,大腿內側冷,小腿中脹滿,按壓凹陷沒指,腹內轉側有聲響,這就是它的證候。
患水病腹脹大,小便不利,其脈沉絕的,是有水邪,可以攻下。
原文
(案此條。原本接上條。今據程本金鑑。另分為一條。)
(按此條,原本接續上一條,現在根據程本和《金鑑》,另分為一條。)
原文
〔鑑〕腹者。至陰。脾也。故病水必腹大也。水蓄於內。故小便不利也。其脈沉絕。即伏脈也。脈伏腹大。小便不利。里水已成。故可下之。十棗神祐之類。酌而用之可也。
〔鑑〕腹部是至陰,屬脾。所以患水病必定腹大。水蓄積在內,所以小便不利。其脈沉絕,就是伏脈。脈伏腹大,小便不利,裡水已成,所以可以攻下。十棗湯、神祐丸之類,斟酌使用即可。
原文
〔尤〕其脈沉絕。水氣瘀壅而不行。脈道被遏而不出。其勢亦太甚矣。故必下其水。以通其脈。〔徐〕水病可下。惟此一條。沉絕二字妙。
〔尤〕其脈沉絕,水氣瘀積壅塞而不運行,脈道被遏止而不顯現,其勢也非常嚴重了。所以必須攻下其水,以通其脈。〔徐〕水病可攻下,只有這一條。「沉絕」二字用得巧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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