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杜仲 桂心(各三兩) 甘草 澤瀉 牛膝 乾薑(各一兩) 白朮 茯苓(各四兩)
杜仲、桂心(各三兩),甘草、澤瀉、牛膝、乾薑(各一兩),白朮、茯苓(各四兩)。
原文
上八味。治下篩為粗散。一服三方寸匕。酒一升。煮五六沸。去滓。頓服日再。
以上八味藥,搗碎篩過製成粗散。每次服用三方寸匕,用酒一升,煮五六沸,去掉藥渣,一次服完,每日兩次。
原文
千金翼。溫腎湯 主腰脊膝腳。浮腫不隨。(出腳氣。)茯苓 乾薑 澤瀉(各二兩) 桂心(三兩)
《千金翼方》中的溫腎湯,主治腰脊、膝腳浮腫、行動不便(出自腳氣病)。茯苓、乾薑、澤瀉(各二兩),桂心(三兩)。
以上四味藥,切碎,用水六升,煮取二升,分三次服用。
原文
又治腎間有水氣。腰脊疼痛。腹背拘急絞痛方。本方。去甘草。加澤瀉。
又一方治療腎間有水氣,腰脊疼痛,腹背拘急絞痛。本方(即前方)去掉甘草,加入澤瀉。
原文
三因。茯苓白朮湯。治冒暑毒。加以著濕。或汗未乾即浴。皆成暑濕。本方。加桂心。各一兩。
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中的茯苓白朮湯,治療冒犯暑毒,又加上濕氣,或者汗未乾就洗澡,都形成暑濕。本方加入桂心,各一兩。
原文
又除濕湯。治冒雨著濕。鬱於經絡。血溢作衄。或脾不和。濕著經絡。血流入胃。胃滿吐血。
又除濕湯,治療冒雨受濕,濕氣鬱結在經絡,導致血溢而鼻衄;或者脾氣不和,濕氣滯留經絡,血液流入胃中,胃滿吐血。
即本方,如果頭痛,加川芎二錢。最善於止浴室中發生的鼻衄。
原文
腎死臟。浮之堅。按之亂如轉丸。益下入尺中者死。(益。千金。作溢。)
腎的死臟脈象:輕取時脈堅硬,重按則脈亂如轉動的彈丸,並且向下延伸進入尺部(寸口脈的尺部)的,為死證。(「益」,《千金要方》作「溢」。)
原文
〔尤〕腎脈本石。浮之堅。則不石而外鼓。按之亂如轉丸。是變石之體。而為躁動。真陽將搏躍而出矣。益下入尺。言按之至尺澤。而脈猶大動也。尺下脈宜伏。今反動。真氣不固。而將外越。反其封蟄之常。故死。
〔尤〕腎脈本石。浮之堅。則不石而外鼓。按之亂如轉丸。是變石之體。而為躁動。真陽將搏躍而出矣。益下入尺。言按之至尺澤。而脈猶大動也。尺下脈宜伏。今反動。真氣不固。而將外越。反其封蟄之常。故死。
原文
〔程〕以上真臟。與內經互有異同。然得非常之脈。必為非常之病。若未病者必病進。已病者必死。總之脈無胃氣。現於三部中。脈象形容不一也。
〔程〕以上真臟。與內經互有異同。然得非常之脈。必為非常之病。若未病者必病進。已病者必死。總之脈無胃氣。現於三部中。脈象形容不一也。
原文
問曰。三焦竭部。上焦竭善噫。何謂也。師曰。上焦受中焦。氣未和。不能消穀。故能噫耳。下焦竭。即遺溺失便。其氣不和。不能自禁制。不須治。久則愈。
問:三焦虛竭,各不歸其部,上焦虛竭則多噫氣,這是什麼意思?老師說:上焦接受中焦的氣,如果中焦氣不和,不能消化穀物,所以會噫氣。下焦虛竭,就會遺尿或大便失禁,因為其氣不和,不能自我約束控制,不需要治療,時間久了自然會好。
原文
〔鑑〕三焦竭部者。謂三焦因虛竭。而不各歸其部。不相為用也。
〔鑑〕三焦竭部,是指三焦因為虛弱衰竭,而各自不能歸於其本位,彼此不能互相為用。
原文
〔尤〕上焦在胃上口。其治在膻中。而受氣於中焦。今胃未和。不能消穀。則上焦所受者。非精微之氣。而為陳滯之氣矣。故為噫。噫。噯食氣也。下焦在膀胱上口。其治在臍下。故其氣乏竭。即遺溺失便。
〔尤〕上焦在胃的上口,其功能在膻中,並且接受中焦的氣。現在胃氣不和,不能消化穀物,那麼上焦所接受的就不是精微的氣,而是陳腐積滯的氣,所以會噫氣。噫,就是噯出食物氣味。下焦在膀胱的上口,其功能在臍下,所以下焦氣虛衰竭,就會遺尿或大便失禁。
原文
〔程〕內經曰。膀胱不約為遺尿。下經曰。虛則遺尿。其氣不和。則溲便不約。故遺失而不能自禁制。不須治之。久則正氣復。而自愈。
〔程〕《內經》說:膀胱不約束就會遺尿。《下經》說:虛則遺尿。其氣不和,則小便大便不能約束,所以遺失而不能自我控制。不需要治療,時間久了正氣恢復,自然會好。
原文
案尤云。上焦氣未和。不能約束禁制。亦令遺溺失便。所謂上虛不能制下者也。云不須治者。謂不須治其下焦。俟上焦氣和。久相自愈。金鑑云。不須治久則愈。在善噫可也。若遺溺失便。未有不治能愈者。恐是錯簡。二說並有理。然不如程之穩妥。故姑仍之。
按尤氏說:上焦氣未和,不能約束控制,也會導致遺尿失便,這就是所謂的上虛不能控制下。說不需要治療,是指不需要治療下焦,等上焦氣和,時間久了自然會好。《金鑑》說:『不須治久則愈』,對於善噫來說是可以的,如果是遺尿失便,沒有不治療就能好的,恐怕是錯簡。兩種說法都有道理,但不如程氏的解釋穩妥,所以姑且依從程氏。
原文
師曰。熱在上焦者。因咳為肺痿。熱在中焦者。為堅。熱在下焦者。則尿血。亦令淋秘不通。大腸有寒者。多鶩溏。有熱者。便腸垢。小腸有寒者。其人下重便血。有熱者必痔。
老師說:熱在上焦的,會因咳嗽而成為肺痿;熱在中焦的,會成為大便堅硬;熱在下焦的,則會尿血,也會導致小便淋瀝或秘結不通。大腸有寒的,多為鶩溏(水糞雜下);有熱的,會排出腸垢。小腸有寒的,病人會感到下重(腹中重墜)而便血;有熱的,必定會生痔瘡。
原文
〔尤〕熱在上焦者肺受之。肺喜清肅。而惡煩熱。肺熱則咳。咳久則肺傷而痿也。熱在中焦者。脾胃受之。脾胃者。所以化水穀。而行陰陽者也。胃熱則實而硬。脾熱則燥而閟。皆為堅也。下焦有熱者。大小腸膀胱受之。小腸為心之腑。熱則尿血。膀胱為腎之腑。熱則癃閟不通也。鶩溏如鶩之後。水糞雜下。大腸有寒。故泌別不職。其有熱者。則腸中之垢。被迫而下也。下重。謂腹中重。而下墜。小腸有寒者。能腐而不能化。故下重。陽不化則陰下溜。故便血。其有熱者。則下注廣腸。而為痔。痔。熱疾也。
〔尤〕熱在上焦的,肺受之。肺喜清肅而惡煩熱,肺熱則咳,咳久則肺傷而痿。熱在中焦的,脾胃受之。脾胃是用來消化水穀、運行陰陽的。胃熱則實而硬,脾熱則燥而閉,都成為堅硬。下焦有熱的,大小腸膀胱受之。小腸為心之腑,熱則尿血;膀胱為腎之腑,熱則癃閉不通。鶩溏如同鴨糞,水糞雜下,大腸有寒,所以泌別功能失職。其有熱的,則腸中的垢膩被逼迫而下。下重,是指腹中重而下墜。小腸有寒的,能腐熟不能消化,所以下重;陽氣不化則陰氣下流,所以便血。其有熱的,則熱下注於廣腸而成為痔瘡。痔,是熱病。
原文
〔徐〕直腸者。大腸之頭也。門為肛。小腸有熱。則大腸傳導其熱而氣結於肛門。故痔。
〔徐〕直腸,是大腸的頭部,其門為肛門。小腸有熱,則大腸傳導其熱,氣結於肛門,所以生痔瘡。
原文
案為堅。沈及金鑑。為腹脹堅滿。不可從也。腸垢。巢源云。腸垢者。腸間津汁垢膩也。由熱痢蘊積。腸間虛滑。所以因下痢而便腸垢也。下重者。後重也。傷寒論。四逆散泄利下重。下利篇。熱利下重。白頭翁湯主之。劉熙釋名云。泄利下重。而赤白曰䐭。是也。
按:『為堅』,沈氏及《金鑑》解釋為腹脹堅滿,不可遵從。腸垢,巢元方《諸病源候論》說:腸垢,是腸間津液垢膩,由熱痢蘊積,腸間虛滑,所以因下痢而排出腸垢。下重,就是後重。《傷寒論》中四逆散治療泄利下重;《下利篇》中熱利下重,用白頭翁湯主治。劉熙《釋名》說:泄利下重,而赤白者稱為䐭,就是這樣。
原文
問曰。病有積。有聚。有䅽氣。何謂也。師曰。積者。臟病也。終不移。聚者。腑病也。發作有時。輾轉痛移。為可治。䅽氣者。脅下痛。按之則愈復發。為䅽氣。諸積大法。脈來細而附骨者。乃積也。寸口積在胸中。微出寸口。積在喉中。關上積在臍六。上關上。積在心下。微下關。積在少腹。尺中。積在氣衝。脈出左。積在左。脈出右。積在右。脈兩出。積在中央。各以其部處之。
問:疾病有積、有聚、有䅽氣,這是什麼意思?老師說:積,是臟病,始終不移動;聚,是腑病,發作有一定時間,疼痛輾轉移動,可以治療;䅽氣,是脅下疼痛,按壓則好轉,但會復發,這就是䅽氣。診斷各種積的大法:脈來細而沉至骨,就是積。寸口部脈沉細,積在胸中;脈微出寸口,積在喉中;關部脈沉細,積在臍六;關上(關部之上)脈沉細,積在心下;關下(關部之下)脈沉細,積在少腹;尺部脈沉細,積在氣衝。脈出現於左手的,積在左邊;出現於右手的,積在右邊;兩手脈都出現的,積在中央。各依其部位來處理。
原文
(䅽。千金。作谷。則愈之下。更有愈字。寸口積之口下。有結字。關上下。有結字。尺中下同。魏䅽作谷。云穀之為字。本如此。若夫谷。乃惡木也。後人改為⿱𣪊水。遂並谷。亦改為㯏。又訛為䅽。皆誤筆也。案通雅云。䅽。即谷乃𥡛也。山海經。百𣖫生。荀子。五䅽蕃。是也。。諸積大法以下。徐沈尤。別提為一條。)
(「䅽」,《千金要方》作「谷」。在「則愈」之下,更有「愈」字。「寸口積」的「口」下,有「結」字。「關上」下,有「結」字。「尺中」下同。魏氏將「䅽」作「谷」,說「穀」字本來如此。至於「谷」,是惡木,後人改為「⿱𣪊水」,於是連「谷」也改為「㯏」,又訛變為「䅽」,都是筆誤。按《通雅》說:「䅽」就是「谷」,乃「𥡛」字。《山海經》有「百𣖫生」,《荀子》有「五䅽蕃」,就是這樣。……「諸積大法」以下,徐彬、沈明宗、尤怡另外提出作為一條。)
原文
〔徐〕積。跡也。病氣之屬陰者也。臟屬陰。兩陰相得故不移。不移者。有專痛之處。而無遷改也。聚則如市中之物。偶聚而已。病之屬陽者也。腑屬陽。故相比陽。則非如陰之凝。故寒氣感則發。否則已。所謂有時也。既無定著。則痛無常處。故曰輾轉痛移。其根不深。故比積為可治。若䅽氣。䅽者。谷也。乃食氣也。
〔徐〕積,是跡象,屬於陰性的病氣。臟屬陰,兩陰相合所以不移。不移,是指有固定的疼痛部位,沒有變化。聚,就像市集上的物品,偶然聚集而已,屬於陽性的病氣。腑屬陽,所以相比於陽,就不像陰那樣凝結,所以寒氣觸發就發作,否則就停止,這就是所謂的「有時」。既然沒有固定位置,那麼疼痛就沒有固定處所,所以說輾轉痛移。它的根不深,所以比積容易治療。至於䅽氣,䅽就是穀,是食氣。
原文
(案三因。立䅽氣門載宿食論治。當並考。)食傷太陰。敦阜之氣。抑遏肝氣。故痛在脅下痛。不由臟腑。故按之則氣行而愈。然病氣雖輕。按之不能絕其病原。故復發。中氣強。不治自愈。
(按: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設立䅽氣門,記載宿食的論治,應當一併參考。)食傷太陰,敦阜之氣(土氣)抑遏肝氣,所以疼痛在脅下。不屬於臟腑本身,所以按壓則氣行而好轉。但病氣雖輕,按壓不能斷絕其病根,所以會復發。中氣強盛,不治療也會自愈。
原文
〔尤〕諸積。該氣血痰食而言。脈來細而附骨。謂細。而沉之至。諸積皆陰故也。又積而不移之處。其氣血榮衛。不復上行而外達。則其脈為之沉。細而不起。故歷舉其脈出之所。以決其受積之處。而復益之曰。脈兩出。積在中央。以中央有積。其氣不能分布左右。故脈之見於兩手者。俱沉細而不起也。各以其部處之。謂各隨其積所在之處。而分治之耳。
〔尤〕各種積,包括氣、血、痰、食而言。脈來細而附骨,是指脈細而沉到極點,因為各種積都屬於陰。而且積聚不移動的地方,其氣血營衛不再上行外達,所以脈象變得沉細而不起。因此逐一列舉脈出現的部位,來判斷受積的部位,又補充說:脈兩手都出現,積在中央,因為中央有積,其氣不能分布左右,所以脈象在兩手都表現為沉細而不起。各以其部處之,是指各隨其積所在之處,而分別治療。
原文
五十五難曰。積者。陰氣也。聚者。陽氣也。故陰沉而伏。陽浮而動。氣之所積。名曰積。氣之所聚。名曰聚。故積者五臟所生。聚者六腑所成也。積者。陰氣也。其始發有常處。其痛不離其部。上下有所終始。左右有所窮處。聚者。陽氣也。其始發無根本。上下無所留止。其痛無常處。謂之聚。故以是別知積聚。
《難經·五十五難》說:積,是陰氣;聚,是陽氣。所以陰氣沉伏,陽氣浮動。氣所積聚的叫做積,氣所聚會的叫做聚。所以積是五臟所生,聚是六腑所成。積是陰氣,它開始發作有固定部位,疼痛不離開那個部位,上下有始終,左右有邊界。聚是陽氣,它開始發作沒有根基,上下沒有停留,疼痛沒有固定部位,叫做聚。所以用這個來區別積和聚。
原文
邵氏明醫指掌參補云。痞塊多在皮裡膜外。並不系腸胃間。而醫者往往以峻劑下之。安能使此塊入腸胃。從大便而出哉。吾見病未必去。而元氣已耗。經年累月。遂至不治者多矣。歷代醫家。皆曰在左為死血。在右為食積。在中為痰飲。蓋以左屬肝。肝藏血。右屬脾。脾化谷。而痰飲。則結聚於中焦也。殊不知肝脾雖左右之分。而實無界限之隔。非謂肝偏於左。而無與於右。脾偏於右。而無與於左。在左為死血。而在右獨無死血乎。在中為痰飲。而左右獨無痰飲乎。但在左在右在中。皆因虛之所在。而入之耳。不可以死血痰飲食積分之也。然當診之以察其病。弦滑為痰。芤澀為血。沉實為食。三脈並見。則當兼治也。
邵氏《明醫指掌參補》說:痞塊大多在皮裡膜外,並不繫於腸胃之間。而醫者往往用峻猛的藥劑攻下,怎能讓這個塊進入腸胃,從大便排出呢?我看見病未必去除,而元氣已經耗損,經年累月,以至於不治的很多。歷代醫家都說:在左邊的是死血,在右邊的是食積,在中間的是痰飲。這是因為左邊屬肝,肝藏血;右邊屬脾,脾化穀;而痰飲則結聚於中焦。殊不知肝脾雖然有左右的分別,但實際上沒有界限的隔閡。並不是說肝偏於左就與右無關,脾偏於右就與左無關。在左邊的是死血,難道在右邊就沒有死血嗎?在中間的是痰飲,難道左右就沒有痰飲嗎?只是在左、在右、在中,都是因為虛之所在而侵入罷了。不可以死死地分為死血、痰飲、食積。然而應當診脈來觀察病情:弦滑是痰,芤澀是血,沉實是食。三種脈象同時出現,則應當兼顧治療。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