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左手寸口。心小腸脈所出。左關。肝膽脈所出。左尺。腎膀胱脈所出。(命門與腎脈通)右手寸口。肺大腸脈所出。右關。脾胃脈所出。右尺命門(心包絡手心主)三焦脈所出。白話提出修訂左手寸口的位置,是心臟與小腸脈氣所出的地方;左手關部,是肝臟與膽腑脈氣所出的地方;左手尺部,是腎臟與膀胱脈氣所出的地方(命門與腎脈相通)。右手寸口的位置,是肺臟與大腸脈氣所出的地方;右手關部,是脾臟與胃腑脈氣所出的地方;右手尺部,是命門(心包絡、手心主)與三焦脈氣所出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