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問曰:溫病,汗出輒復熱,而脈躁疾,不為汗衰,狂言,不能食,病名為何?對曰:名曰陰陽交,交者,死。人所以汗出者,生於穀,穀生於精。
問:溫病發汗後隨即又發熱,脈象躁動急促,病情不因出汗而減輕,出現胡言亂語,不能進食,這是什麼病?答:叫做陰陽交。陰陽交,是死證。人之所以能出汗,來自於食物的水谷之氣,水谷之氣化生為精氣。
原文
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,是邪卻而精勝。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。熱者,邪氣也。汗者,精氣也。今汗出而輒復熱者,邪勝也。不能食者,精無俾也。汗而熱留者,壽可立而傾也。
現在邪氣與正氣在骨肉間掙扎,如果能出汗的,是邪氣退卻而精氣取勝。精氣取勝就應當能進食而不會再發熱。發熱是邪氣所致,出汗是精氣所為。現在出汗後又馬上發熱的,是邪氣取勝。不能進食是因為精氣無所資助。出汗後發熱仍然不退的,生命危在旦夕。
原文
夫汗出而脈尚躁盛者,死。此今脈不與汗相應,此不勝其病也。狂言者,是失志,失志者,死。有三死,不見一生,雖愈必死。
出汗後脈象仍然躁動急促的,是死證。這是因為現在的脈象與出汗的症狀不相應,這是正氣不能戰勝病邪的表現。胡言亂語是神志失常的表現,神志失常是死證。有三種死證,看不到一線生機,即使暫時好轉也必然死亡。
原文
熱病,已得汗,而脈尚躁盛,此陽脈之極也,死。其得汗而脈靜者,生也。
熱病,已經出了汗,但脈象仍然躁動急促,這是陽脈到了極點,是死證。如果出汗後脈象平靜的,就能存活。
原文
熱病,脈尚躁盛,而不得汗者,此陽脈之極也。死。脈躁盛得汗者,生也。
熱病,脈象仍然躁動急促,卻無法出汗的,這是陽脈到了極點。是死證。脈象躁動急促但能出汗的,就能存活。
原文
熱病,已得汗,而脈尚躁,喘且復熱,勿膚刺,喘甚者,死。熱病,陰陽交者,死。熱病,煩已而汗,脈當靜。
熱病,已經出了汗,但脈象仍然躁動,氣喘且再次發熱,不要用針刺皮膚的方法治療,氣喘嚴重的,是死證。熱病屬於陰陽交的,是死證。熱病,煩躁已止而出汗,脈象應當轉為平靜。
原文
太陽病,脈反躁盛者,是陰陽交,死。復得汗,脈靜者,生。
太陽病,脈象反而躁動急促的,是陰陽交,是死證。再次出汗後脈象平靜的,就能存活。
原文
熱病,陰陽交者,熱煩身躁,太陰寸口脈兩冲尚躁盛,是陰陽交,死。得汗脈靜者,生。
熱病屬於陰陽交的,身體發熱煩躁,太陰寸口脈兩手仍然躁動盛實,這是陰陽交,是死證。出汗後脈象平靜的,就能存活。
原文
熱病,陽進陰退,頭獨汗出,死。陰進陽退,腰以下至足汗出,亦死。陰陽俱進,汗出已,熱如故,亦死。
熱病,陽氣進而陰氣退,只有頭部出汗的,是死證。陰氣進而陽氣退,腰以下到腳都出汗的,也是死證。陰陽都進,汗出後仍然發熱的,也是死證。
原文
陰陽俱退,汗出已,寒慄不止,鼻口氣冷,亦死。(上熱病,陰陽交部。)
陰陽都退,汗出後寒戰不止,鼻息口氣冰冷的,也是死證。(以上是熱病陰陽交部分。)
原文
熱病,所謂並陰者,熱病已得汗,因得泄,是謂並陰,故治。(治一作活)
熱病,所謂並陰,是熱病已經出汗,隨即腹瀉,這叫做並陰,所以可以治療。(治也寫作活)
原文
熱病,所謂並陽者,熱病已得汗,脈尚躁盛,大熱,汗之,雖不汗出,若衄,是謂並陽,故治。上熱病並陰陽部。少陰病,惡寒,蜷而利,手足逆者,不治。少陰病,下利止而眩,時時自冒者,死。少陰病,其人吐利,躁逆者,死。
熱病,所謂並陽,是熱病已經出汗,脈象仍然躁動盛實,高熱,再發汗,雖然沒有出汗,如果流鼻血,這叫做並陽,所以可以治療。以上是熱病並陰陽部分。少陰病,畏寒,蜷臥而腹瀉,手足冰冷的,無法治療。少陰病,腹瀉停止但頭暈,時常自己昏冒的,是死證。少陰病,病人嘔吐腹瀉,躁動呃逆的,是死證。
原文
少陰病,四逆,惡寒而蜷,其脈不至,其人不煩而躁者,死。少陰病六、七日,其人息高者,死。
少陰病,四肢冰冷,畏寒而蜷臥,脈象摸不到,病人不心煩但躁動的,是死證。少陰病六七天,病人呼吸淺表不能接續的,是死證。
原文
少陰病,脈微細沉,但欲臥,汗出不煩,自欲吐,五、六日自利,復煩躁,不得臥寐者,死。
少陰病,脈象微細沉伏,只想躺著,出汗不心煩,自己想嘔吐,五六天後腹瀉,又煩躁,不能躺下睡覺的,是死證。
原文
少陰病,下利,若利止、惡寒而蜷,手足溫者,可治。
少陰病,腹瀉,如果腹瀉停止、畏寒而蜷臥,手足溫暖的,可以治療。
原文
少陰病,惡寒而蜷,時時自煩,欲去其衣被者,可治。
少陰病,畏寒而蜷臥,時常自己心煩,想要除去衣被的,可以治療。
原文
少陰病,下利止,厥逆無脈,干,煩(一本作乾嘔)。服湯藥,其脈暴出者,死。微細者,生。上少陰部。
少陰病,腹瀉停止,四肢冰冷摸不到脈,嘴唇乾燥,心煩。用湯藥治療後,脈象突然暴出的,是死證。脈象微細的,就能存活。以上是少陰部分。
原文
傷寒六、七日,其脈微,手足厥,煩躁,灸其厥陰,厥不還者,死。傷寒,下利,厥逆,躁不能臥者,死。傷寒,發熱,下利至厥不止者,死。
傷寒六七天,脈象微弱,手足冰冷,煩躁,用艾灸灸厥陰穴,如果冰冷不退的,是死證。傷寒,腹瀉,四肢冰冷,躁動不能躺下的,是死證。傷寒,發熱,腹瀉到四肢冰冷不止的,是死證。
原文
傷寒,厥逆,六、七日不利,便發熱而利者,生。其人汗出,利不止者,死。但有陰無陽故也。
傷寒,四肢冰冷,六七天不大便,突然發熱而且腹瀉的,能存活。病人出汗,腹瀉不止的,是死證。這是因為只有陰而沒有陽的緣故。
原文
傷寒五、六日,不結胸,腹濡,脈虛復厥者,不可下,下之,亡血,死。
傷寒五六天,胸部不硬滿,腹部柔軟,脈象虛弱又四肢冰冷的,不能用下法,用下法就會耗損血液,是死證。
原文
傷寒,發熱而厥,七日,下利者,為難治。上厥逆部。
傷寒,發熱但四肢冰冷,第七天腹瀉的,很難治療。以上是厥逆部分。
原文
熱病,不知所痛,不能自收,口乾,陽熱甚,陰頗有寒者,熱在髓,死不治。
熱病,不知道疼痛,不能自己控制,口乾,陽熱很盛,陰有些寒的,熱在骨髓,是死證不能治療。
原文
熱病在腎,令人渴,口乾,舌焦黃赤,晝夜欲飲不止,腹大而脹,尚不厭飲,目無精光,死不治。
熱病在腎,使人口渴,口乾,舌頭焦黃發紅,晝夜不停地想喝水,腹部大而且脹滿,還不厭煩喝水,眼睛沒有神采,是死證不能治療。
原文
脾傷,即中風,陰陽氣別離,陰不從陽,故以三分,候其死生。
脾受損傷,就會中風,陰陽之氣分離,陰不從陽,所以用三分法,來判斷生死。
原文
傷寒,咳逆上氣,其脈散者,死。謂其人形損故也。
傷寒,咳嗽呃逆氣上逆,脈象散的,是死證。這是因為病人形體損耗的緣故。
傷寒,腹瀉,一天十多次,病人脈象反而實的,是死證。
原文
病者脅下素有痞,而不在臍旁,痛引少腹,入陰挾陰筋,此為臟結,死。夫實則譫語,虛則鄭聲。鄭聲者,重語是也。直視、譫語、喘滿者,死。若下利者,亦死。結胸證悉具,而躁者,死。吐舌下卷者,死。唾如膠者,難解。舌頭四邊,徐有津液,此為欲解。病者至經,上唇有色,脈自和,為欲解。色急者,未解。上陰陽竭盡部。
病人脅下向來有痞塊,但不在肚臍旁邊,疼痛牵引到少腹,進入陰部並夾著陰筋,這是臟結,是死證。實證就會譫語,虛證就會鄭聲。鄭聲,就是說話重複。眼睛直視、譫語、氣喘胸滿的,是死證。如果腹瀉的,也是死證。結胸證全部具備,而且躁動的,是死證。舌頭吐出而且向下卷縮的,是死證。唾液像膠一樣黏稠的,難以化解。舌頭四邊,慢慢有津液的,這是將要康復的表現。病人到了經期,上唇有顏色,脈象自然平和,是將要康復。顏色急促的,仍然未康復。以上是陰陽竭盡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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