脈經

卷七

病可灸證第十一

卷七/病可灸證第十一9
原文
燒針令其汗,針處被寒,核起而赤者,必發賁豚。
白話
用燒過的針刺使病人出汗,針刺部位受寒,出現像核一樣隆起且發紅的,必定會引發奔豚病。
原文
氣從少腹上撞者,灸其核上一壯(一本作各一壯),與桂枝加桂湯。
白話
氣從下腹部向上衝撞的,在隆起的核上灸一壯(另一說法為各灸一壯),並給予桂枝加桂湯。
原文
少陰病,得之一、二日,口中和,其背惡寒者,當灸之。
白話
少陰病,患病一兩天,口中不苦不燥,背部感覺怕冷的,應當用灸法。
原文
少陰病,其人吐利,手足不逆,反發熱,不死。脈不至者,灸其少陰七壯。
白話
少陰病,病人嘔吐腹瀉,手足不冰冷,反而發熱的,不會死亡。如果脈搏摸不到的,灸少陰經的穴位七壯。
原文
少陰病,下利,脈微澀者,即嘔汗出,必數更衣,反少,當溫其上,灸之(一云灸厥陰可五十壯)。
白話
少陰病,腹瀉,脈搏微弱而澀的,隨即嘔吐出汗,必定多次想上廁所,但排泄量反而很少,應當溫煦其上部,用灸法(另一說法說灸厥陰經可灸五十壯)。
原文
諸下利,皆可灸足大都五壯(一云七壯),商丘、陰陵泉皆三壯。
白話
各種腹瀉,都可以灸足部的大都穴五壯(另一說法為七壯),商丘穴、陰陵泉穴各灸三壯。
原文
下利,手足厥,無脈,灸之不溫,反微喘者,死。少陰負趺陽者,為順也。
白話
腹瀉,手足冰冷,沒有脈搏,用灸法後身體不轉溫,反而出現輕微氣喘的,是死證。少陰脈弱於趺陽脈的,是順證。
原文
傷寒六、七日,其脈微,手足厥,煩躁,灸其厥陰,厥不還者,死。
白話
傷寒病六七天,病人脈搏微弱,手足冰冷,煩躁不安,灸他的厥陰經穴位,如果手足冰冷沒有恢復溫暖的,就會死亡。
原文
傷寒,脈促,手足厥逆,可灸之,為可灸少陰,厥陰主逆。
白話
傷寒病,脈搏急促,手足冰冷,可以用灸法,這是因為可以灸少陰經和厥陰經來主治手足逆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