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按朱氏曰。因初病利時。漫用藥止住。而病根不拔。舊於此時受邪者。臟氣即應時相感。而復病焉。此說不必。又按傷寒纘論曰。此條。世本尚有宜大承氣湯五字。衍文也。故去之。詳未盡之邪。可以留伏經年而發。必系寒邪。寒邪惟可備急丸溫下。不應大承氣寒下也。設屬熱邪。必無經年久伏之理。此說拘執。不可從。又按脈經下利篇所載諸條。出於本經之外者。今錄於左。曰。脈滑按之虛絕者。其人必下利。曰。下利而腹痛滿者。為寒實。當下之。曰。下利腹中堅者。當下之。曰。下利脈浮大者。虛也。以強下之故也。設脈浮革。因爾腸鳴。
按照朱氏的說法,因為剛開始生病腹瀉時,胡亂用藥止住,而病根沒有拔除,舊時在這個時候受到邪氣的人,臟氣就會即時相感應,而再次發病。這個說法不必採信。又按《傷寒纘論》說:這一條,世間流傳的版本還有「宜大承氣湯」五個字,是衍文,所以刪去。詳細來說,未盡的邪氣可以潛伏多年後發病,必定是寒邪。寒邪只可用備急丸溫下,不應該用大承氣湯寒下。假設是熱邪,必定沒有多年潛伏的道理。這個說法拘泥固執,不可聽從。又按《脈經·下利篇》所記載的諸條,出於本經之外的,現在錄在下面:說:脈滑而按之虛絕的,這個人必定下利。說:下利而腹痛脹滿的,是寒實,應當攻下。說:下利腹中堅硬的,應當攻下。說:下利脈浮大的,是虛證,是因為強行攻下的緣故。假如脈浮革,因而腸鳴。
原文
當溫之。(病可溫證中。亦有此條。有宜當歸四逆。湯字。又傷寒論不可下篇。有此條。)曰。夫風寒下(疑脫利字。)者。不可下之。下之後。心下堅痛。脈遲者。為寒。當溫之。脈沉緊。下之亦然。脈大浮弦。下之當已。又病可溫證曰。下利慾食者。就溫之。又曰。下利脈遲緊。為痛未欲止。當溫之。得冷者。滿而便腸垢。(此條。千金。載在下利中。)千金痢門。稍與脈經同。更有一條。曰。下利大孔痛者。當溫暖之。
應當溫之。(在「病可溫證」中,也有這一條,有「宜當歸四逆湯」字樣。又《傷寒論·不可下篇》有這一條。)說:凡是風寒下(疑脫「利」字)的,不可攻下。攻下之後,心下堅硬疼痛,脈遲的,是寒證,應當溫之。脈沉緊的,攻下也是這樣。脈大浮弦的,攻下應當病癒。又「病可溫證」說:下利而想吃東西的,就溫之。又說:下利脈遲緊的,是疼痛尚未停止,應當溫之。得冷則脹滿而大便排出腸垢。(這一條,《千金》記載在「下利」中。)《千金》痢門,稍微與《脈經》相同。更有一條說:下利而肛門疼痛的,應當溫暖之。
原文
紫參湯方(本草。圖經引。甘草二兩。一升半。作半升。)氣利。訶黎勒散主之。
紫參湯方(《本草》的《圖經》引用:甘草二兩,一升半作半升)氣利,用訶黎勒散主治。
原文
〔趙〕治病有輕重。前言氣利惟通小便。此乃通大便。蓋氣結處。陰陽不同。舉此二者為例。六經皆得結。而為利各有陰陽也。訶黎。勒。有通有澀。通以下涎消宿食。破結氣。澀以固腸脫。佐以粥飲引腸胃。更補虛也。
〔趙〕治病有輕重。前面說氣利只通小便,這裡是通大便。因為氣結的地方,陰陽不同,舉這兩個為例。六經都可能結聚,而導致下利各有陰陽。訶黎勒有通有澀,通用以去除涎液、消除宿食、破除結氣,澀用以固澀腸胃脫滑。佐以粥飲引導腸胃,更能補虛。
原文
聖惠方曰。夫氣痢者。由表裡不足。腸胃虛弱。積冷之氣。客於腸間。臟腑不和。因虛則泄。故為氣痢也。訶黎勒散方
《聖惠方》說:所謂氣痢,是由於表裡不足,腸胃虛弱,積冷之氣停留於腸間,臟腑不和,因為虛弱而泄瀉,所以成為氣痢。訶黎勒散方
原文
本草。圖經云。訶黎勒主痢。本經不載。張仲景治氣痢。以訶黎勒十枚。麵裹焙。灰火中煨之。令面黃熟。去核。細研為末。和粥飲頓服。(云云)唐劉禹錫傳信方云。予曾苦赤白下。諸藥服遍。久不瘥。轉為白膿。令狐將軍傳此法。用訶黎勒三枚上好者。兩枚炮取皮。一枚生取皮。同末之。以沸漿水一兩合服之。淡水亦得。若空水痢。加一錢匕甘草末。若微有膿血。加二匕。若血多。加三匕。皆效。本草衍義曰。訶黎勒。氣虛人。亦宜緩緩煨熟少服。此物雖澀腸。而又泄氣。蓋其味苦澀。
《本草》的《圖經》說:訶黎勒主治痢疾,但《本經》沒有記載。張仲景治療氣痢,用訶黎勒十枚,用麵裹起來焙乾,在灰火中煨,等到麵皮黃熟,去掉核,細研成末,和粥飲一次服下。(等等)唐代劉禹錫《傳信方》說:我曾苦於赤白痢,各種藥都服遍了,長久不癒,轉為白膿。令狐將軍傳授這個方法:用訶黎勒三枚上好的,兩枚炮製取皮,一枚生用取皮,一起研末,用沸騰的漿水一兩合服。淡水也行。如果是單純水痢,加一錢匕甘草末;如果稍微有膿血,加二匕;如果血多,加三匕,都有效。《本草衍義》說:訶黎勒,氣虛的人,也適宜緩緩煨熟少量服用。這個藥雖然能澀腸,但又會泄氣,因為它的味道苦澀。
原文
(按程氏所引。文不同。又程氏引杜壬方。本出本草黃連條。云。杜壬治氣痢瀉。裡急後重。云云用黃連甘姜二味。又引劉禹錫傳信方。亦是本草所引。)
(按:程氏所引用的文字不同。又程氏引用的杜壬方,本來出自《本草》黃連條,說:杜壬治療氣痢泄瀉、裡急後重等等,用黃連、乾薑二味。又引用的劉禹錫《傳信方》,也是《本草》所引用的。)
原文
〔余述〕朱丹溪曰。仲景治痢。可溫者溫。可下者下。或解表。或利小便。或待其自已。區別易治難治不治之證。至為詳密。然猶與滯下袞同。立方命論。(出局方發揮。)蓋腸澼滯下。與濡瀉滑泄。其證與治。本自不同。仲景一以下利命之。並而為篇。然逐條尋究。判然而明矣。抑更有一義。蓋濡瀉滑泄。固宜溫固。然有內有宿積。而治宜疏刷者。腸澼滯下。固宜疏刷。然有陽虛氣陷。而治宜溫固者。然則學者宜審其脈證。而處其方劑。不須特以腸澼泄瀉為分別。仲景之合為一篇者。意或在於此歟。
〔余述〕朱丹溪說:仲景治療痢疾,可以溫的就溫,可以下的就下,或者解表,或者利小便,或者等待它自癒。區別易治、難治、不治的證候,極為詳密。然而仍然與滯下混同,制定方劑和理論。(出自《局方發揮》)因為腸澼滯下與濡瀉滑泄,其證候和治療本來不同。仲景一概以「下利」命名,合併為一篇。但是逐條探究,判然分明。而且還有一層意義:濡瀉滑泄固然適宜溫固,然而內有宿積而治療宜於疏刷的;腸澼滯下固然適宜疏刷,然而有陽虛氣陷而治療宜於溫固的。既然如此,學者應該審察其脈證,而處以方劑,不必特意以腸澼、泄瀉來分別。仲景把它們合為一篇,意思或許就在於此吧。
原文
(五十七難。大瘕泄者。裡急後重。數至圊而不能便。莖中痛。亦即滯下。而居五泄之一。其意與仲景一也。)附方千金翼。小承氣湯。
(五十七難:大瘕泄者,裡急後重,數次到廁所而不能排便,陰莖中疼痛,也就是滯下,屬於五泄之一,其用意與仲景相同。)附方《千金翼》小承氣湯。
原文
〔沈〕此燥屎內結。大便不通壅逆。胃邪上行。而噦數譫語。所以亦宜輕利和中。而滌熱開結也。外臺。黃芩湯。
〔沈〕這是燥屎內結,大便不通,壅塞上逆,胃邪上行,而導致噦逆、頻繁譫語。所以也適宜輕利和中,而滌除熱邪、開通結滯。《外臺》黃芩湯。
原文
按此黃連湯類方。亦治上熱下寒。以為乾嘔下利也。
按:這是黃連湯類方,也治上熱下寒,用來治療乾嘔下利。
原文
醫心方。範汪方。治傷寒五六日。嘔而利者。黃芩湯。(即本方)
《醫心方》範汪方:治療傷寒五六日,嘔吐而下利的,用黃芩湯。(即本方)
原文
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並治第十八(脈經。題曰癰腫腸癰金瘡浸淫脈證。似是。)
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並治第十八(《脈經》題為「癰腫腸癰金瘡浸淫脈證」,似是。)
原文
腸癰之為病。其身甲錯。(本草。圖經引云。張仲景治腹癰腹有膿者。薏苡仁附子敗醬湯。)
腸癰之為病,其身甲錯。(《本草·圖經》引云:張仲景治腹癰腹有膿者,薏苡仁附子敗醬湯。)
原文
按次條。其癰未至膿潰。故少腹腫痞。此條既經膿潰。故按之濡如腫狀。腹無積聚。次條。血猶瘀結。營鬱而衛阻。故時時發熱。復惡寒。病猶屬實。故其脈遲緊。此條。營分既無所郁。故身無熱。膿成則血燥。故脈數。要之此二條。其別在膿已成與未成之分。而不拘其部位。如前注家。以大小腸為辨者。殆失之迂矣。
按:下一條,其癰尚未到膿潰,所以少腹腫脹痞硬;這一條已經膿潰,所以按之柔軟如腫狀,腹中無積聚。下一條,血仍然瘀結,營氣鬱滯而衛氣阻礙,所以時時發熱,又惡寒,病仍屬實,所以其脈遲緊。這一條,營分已經沒有鬱滯,所以身體無發熱;膿成則血燥,所以脈數。總之這兩條,其區別在於膿已成與未成,而不拘於部位。如前面注家以大小腸來區分,恐怕失之迂腐了。
原文
又按三因方。舉此條云。久積陰冷所成也。故金匱用附子溫之。舉次條云。此以內結熱所成也。故金匱用大黃利之。亦不可從。
又按《三因方》舉此條說:是久積陰冷所成,所以《金匱》用附子溫之。舉次條說:這是由內結熱所成,所以《金匱》用大黃利之。也不可聽從。
原文
大黃牡丹湯方(兒琰曰。上條。宜從巢源。刪去小便自調四字。而如淋上。補小便數三字。於理始順。)
大黃牡丹湯方(兒琰說:上一條,宜從《巢源》刪去「小便自調」四字,而在「如淋」上補「小便數」三字,於理才順。)
原文
按癰腫之病。不論外內諸證。其初起也。乘其未潰。而奪之。其既成也。扶正氣以外托。故葶藶大棗瀉肺湯。肺癰逐毒之治也。桔梗湯。肺癰排膿之治也。大黃牡丹湯。腸癰逐毒之治也。薏苡附子敗醬散。腸癰排膿之治也。蓋瘍醫之方。皆莫不自此二端變化。亦即仲景之法則也。
按:癰腫之病,不論外內諸證,其初起時,趁其尚未潰破而攻奪之;其已成時,扶助正氣以向外托出。所以葶藶大棗瀉肺湯是肺癰逐毒的治法,桔梗湯是肺癰排膿的治法,大黃牡丹湯是腸癰逐毒的治法,薏苡附子敗醬散是腸癰排膿的治法。大概瘍醫的方劑,沒有不是從這兩個方面變化而來的,也就是仲景的法則。
原文
又按方後所謂有膿者。其膿稍萌之義。與前條之全就腐潰者不同矣。
又按:方後所說的「有膿」,是指膿剛剛萌發的意思,與前一條完全腐潰的不同。
原文
於本方。以梅核仁。代桃仁。用冬瓜仁。加犀角。(按奇效梅仁散原方。)問曰。寸口脈浮微而澀。
於本方,用梅核仁代替桃仁,用冬瓜仁,加犀角。(按:《奇效》梅仁散原方。)問曰:寸口脈浮微而澀。
原文
〔鑑〕脈微。氣奪也。脈澀。血奪也。故曰。法當亡血汗出也。設無亡血汗出等病。則必身有瘡。被刀斧所傷亡血也。按不汗者一句。宜云設不亡血若汗出者。今特舉不汗。而不云不亡血者。蓋省文也。金鑑為是。又瘡。古作創。即金瘡之義也。其從疒者。繫於六朝俗字。浸淫瘡。黃連粉主之。
〔鑑〕脈微是氣奪,脈澀是血奪。所以說,按理應當是失血或汗出。假如沒有失血或汗出等病,則必定身體有瘡,被刀斧所傷而失血。按「不汗者」一句,應當說「設不亡血若汗出者」(假如沒有失血或汗出)。現在只列舉「不汗」,而不說「不亡血」,是省文。《金鑑》的說法正確。又「瘡」古作「創」,即金瘡的意思。其從「疒」的,是六朝俗字。浸淫瘡,用黃連粉主治。
原文
醫心方。極要方。療身上瘡。瘡汁所著處即成瘡。名曰浸淫。癢不止方。
《醫心方》極要方:治療身上瘡,瘡汁所沾之處即成瘡,名曰浸淫,癢不止方。
原文
黃連(一兩) 黃柏(一兩) 蘆茹(一兩) 礬石(一兩) 甘草(一兩) 生胡(一兩)
黃連(一兩)、黃柏(一兩)、蘆茹(一兩)、礬石(一兩)、甘草(一兩)、生胡(一兩)
原文
上搗甘草以上為散。胡粉於槍子中著。熬令黃。和之為散。欲傳藥。先以苦參汁以洗。故帛拭乾。即著藥。不過三四度即瘥。
以上搗甘草以上為散。胡粉於槍子中著,熬令黃,和之為散。想要敷藥,先用苦參汁洗,用舊帛拭乾,即敷藥。不過三四次即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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