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匱玉函要略述義

水氣病脈證並治第十四

水氣病脈證並治第十四(1)

水氣病脈證並治第十四21
原文
論七首 脈證五條 方九首(按此數目。並有訛。當考。)
白話
論述七篇,脈證五條,方劑九首(按:這個數目都有錯誤,應當考證。)
原文
師曰。病有風水。有皮水。(脈經。其腹如鼓下。注曰。如鼓。一作如故不滿。癰膿。輯義誤寫作癰腫。諸本皆作膿字。)
白話
老師說:病有風水,有皮水。(《脈經》說:其腹如鼓下。注說:如鼓。一作如故不滿。癰膿。《輯義》誤寫作癰腫,各版本都作膿字。)
原文
按風水。亦外證胕腫。其不言者。蓋系省文(醫通。以為脫文。似非。)金鑑。以從上腫從下腫。辨風水皮水。恐失拘執。
白話
按:風水,也有外證胕腫。它不說的,大概是省文(《醫通》認為是脫文,似乎不對。)《金鑑》以從上腫、從下腫來辨別風水、皮水,恐怕過於拘泥。
原文
(輯義。胕。程讀為跗。程。當作鑑。)又皮水。其腹如鼓云云。宜從巢源。及脈經注。改正為順。正水。徵以水熱穴論。水脹篇。則此證亦必腹滿。今不言者。亦系省文。金鑑言胸滿自喘者。非是。要之風水皮水。以表邪有無為辨。正水石水。以喘不喘為別。其他證候。皆宜類推也。
白話
(《輯義》:胕,程讀為跗。程,應當作鑑。)又皮水,其腹如鼓等等,應當依照《巢源》及《脈經》注,改正為順。正水,參考《水熱穴論》《水脹篇》,則此證也必定腹滿,現在不說的,也是省文。《金鑑》說胸滿自喘的,不對。總之,風水、皮水以表邪有無來辨別,正水、石水以喘與不喘來區別。其他證候,都應當類推。
原文
(醫通引經。是大奇論。水熱穴論。評熱病論。陰陽別論。然錯綜顛倒。頗加改易。學者宜考原文。)
白話
(《醫通》引用經文,是《大奇論》《水熱穴論》《評熱病論》《陰陽別論》,但錯綜顛倒,多有改易,學者應當考證原文。)
原文
又按內經之風水。為腎虛招風。以為水氣。遂變正水者。仲景之風水。指邪水專鬱於表者而言。其證稍異。又正水。蓋水腫之正證。水熱穴論曰。故水病。下為胕腫大腹。上為喘呼不得臥者。標本俱病。故肺為喘呼。腎為水腫。肺為逆不得臥。分為相輸俱受者。水氣之所留也。水脹篇曰。水始起也。目窠上微腫。如新臥起之狀。其頸脈動。時咳。陰股間寒。足脛瘇。腹乃大。其水已成矣。以手按其腹。隨手而起。如裹水之狀。此其候也。俱是正水之謂耳。雞峰普濟方曰。病腫者。皮膚緊急腫滿。無文沒指。若目下微腫。如臥蠶之狀。及足脛皆腫。小便不利。其人喘急。脈沉大而疾。此由脾腎虛弱。腎虛水不能蓄。水氣揚溢。脾胃虛則不能制水。水氣流散於經絡。
白話
又按:《內經》中的風水,是腎虛招風,化為水氣,於是變為正水。仲景的風水,是指邪水專一鬱結在表而言,其證稍有不同。又正水,大概是水腫的正證。《水熱穴論》說:所以水病,下部為胕腫大腹,上部為喘呼不得臥,是標本俱病。所以肺為喘呼,腎為水腫,肺為逆不得臥,分為相互輸布而俱受病,是水氣所停留之處。《水脹篇》說:水開始起時,目窠上微腫,如新臥起的樣子,其頸脈動,時咳,陰股間寒,足脛腫,腹乃大,水已成矣。以手按其腹,隨手而起,如裹水之狀,這就是其證候。這都是正水的說法。《雞峰普濟方》說:病腫者,皮膚緊急腫滿,無文沒指。若目下微腫,如臥蠶之狀,及足脛皆腫,小便不利,其人喘急,脈沉大而疾。這是由於脾腎虛弱,腎虛水不能蓄,水氣揚溢,脾胃虛則不能制水,水氣流散於經絡。
原文
經絡水病。故能腫滿。謂之正水。此說甚核。足以相徵矣。至石水。則考之巢源。其水沉凝不行。亦不上泛。殆近水鼓者也。雞峰方。又以為腹脹如鼓。按之堅硬。腹中時痛。謂之石水。繞臍堅硬。腹不痛者。謂之鼓氣。是以痛不痛為別。恐非確論。又有治石水。用防己椒目葶藶大黃丸治驗。文繁不錄。宜閱。
白話
經絡水病,所以能腫滿,謂之正水。此說很核實,足以相互印證。至於石水,則考之《巢源》,其水沉凝不行,也不上泛,幾乎近似水鼓。《雞峰方》又以為腹脹如鼓,按之堅硬,腹中時痛,謂之石水;繞臍堅硬,腹不痛者,謂之鼓氣。這是以痛不痛為區別,恐怕不是確論。又有治石水,用防己椒目葶藶大黃丸的治療驗案,文繁不錄,應當閱讀。
原文
(巢源。又有毛水候。亦是皮水。又有大腹水腫候。亦即正水。並宜相參。又三因。皮水。據巢源。處以五皮散。)
白話
(《巢源》又有毛水候,也是皮水。又有大腹水腫候,也就是正水。都應當互相參考。又《三因》中皮水,依據《巢源》,處以五皮散。)
原文
脈浮而洪。浮則為風。(相擊。徐。沈。朱。作相系。非。惡風以下八字。聖濟總錄引。作惡風者為風水。)
白話
脈浮而洪,浮則為風。(相擊,徐、沈、朱作相系,不對。惡風以下八個字,《聖濟總錄》引作「惡風者為風水」。)
原文
按此條。風強氣強二證。是客。風氣相擊證。是主。宜分別看。汗出乃愈。專屬風水而言。不統前二證。趙氏曰。風者。外感之風也。氣者。營衛之氣也。所謂氣強者。衛因熱則怫鬱。停而不行。氣水同類。氣停則水生。所聚之液血。皆化水也。程氏曰。氣者。水氣也。形盛於外。為氣強。內經曰。津液充郭。其魄獨居。即氣強之意也。魏氏曰。氣者水氣。即濕邪也。濕邪挾風邪。作熱於表也。尤氏曰。風。天之氣。氣。人之氣。是皆失其和者也。風氣相搏。風強則氣從風。而侵淫肌體。故為癮𤺋。氣強則風從氣。而鼓湧水液。故為水。風氣並強。兩相搏擊。而水液從之。則為風水。汗之則風去而水行。故曰汗出乃愈。尤注與金鑑相發。最為穩貼。
白話
按:此條中,風強、氣強二證是客,風氣相擊證是主,應當分別看待。汗出乃愈,專屬於風水而言,不統括前二證。趙氏說:風者,外感之風也;氣者,營衛之氣也。所謂氣強,是衛因熱則怫鬱,停而不行。氣水同類,氣停則水生,所聚之液血皆化水也。程氏說:氣者,水氣也,形盛於外,為氣強。《內經》說:津液充郭,其魄獨居,就是氣強的意思。魏氏說:氣者水氣,即濕邪也。濕邪挾風邪,作熱於表也。尤氏說:風,天之氣;氣,人之氣;是皆失其和者也。風氣相搏,風強則氣從風,而侵淫肌體,故為癮疹;氣強則風從氣,而鼓湧水液,故為水。風氣並強,兩相搏擊,而水液從之,則為風水。汗之則風去而水行,故曰汗出乃愈。尤注與《金鑑》相互發明,最為穩妥貼切。
原文
(身癢。多屬表虛。特桂麻各半湯證。以不得小汗出身癢。即是表郁。豈此條之類乎。)
白話
(身癢,多屬表虛。但桂麻各半湯證,以不得小汗出身癢,即是表鬱,豈是此條之類嗎?)
原文
平脈法曰。脈浮而大。浮為風虛。大為氣強。風氣相搏。必成隱疹。身體為癢。癢者名泄風。久久為痂癩。林億等注。眉少發稀。身有干瘡。而腥臭也。
白話
《平脈法》說:脈浮而大,浮為風虛,大為氣強。風氣相搏,必成隱疹,身體為癢。癢者名泄風,久久為痂癩。林億等注:眉少髮稀,身有乾瘡,而腥臭也。
原文
寸口脈沉滑者。中有水氣。(擁上。諸本。有微字。輯義偶脫。)
白話
寸口脈沉滑者,中有水氣。(擁上,各版本有微字,《輯義》偶脫。)
原文
按靈樞論疾診尺篇。視人之目窠上。微癰如新臥起狀。其頸脈動。時咳。按其手足上。窅而不起者。風水膚脹也。此本條所原。先兄曰。擁。臃同。腫起也。太陽病。脈浮而緊。
白話
按《靈樞·論疾診尺篇》:視人之目窠上,微癰如新臥起狀,其頸脈動,時咳,按其手足上,窅而不起者,風水膚脹也。此為本條所原。先兄說:擁,與臃同,腫起也。太陽病,脈浮而緊。
原文
按身腫而冷。狀如周痹。程氏屬之黃汗。恐佳。痛在骨節。亦是黃汗。尤說為是。
白話
按:身腫而冷,狀如周痹。程氏歸屬於黃汗,恐怕更好。痛在骨節,也是黃汗。尤氏的說法是對的。
原文
趺陽脈當伏。今反緊。(寒字。句。疝瘕。宜接腹中痛讀。)趺陽脈當伏。今反數。
白話
趺陽脈應當伏,現在反緊。(寒字句,疝瘕,應當接腹中痛讀。)趺陽脈應當伏,現在反數。
原文
〔徐〕此二條。言水病人別有宿病。人各不同。當從趺陽脈。與其舊疾見證別之。〔尤〕趺陽雖系胃脈。而出於陰部。故其脈當伏。今反緊者。以其腹中宿有寒疾故也。寒則宜溫。而反下之。陽氣重傷。即胸滿短氣。其反數者。以其胃中有熱故也。熱則當消穀而小便數。今反不利。則水液日積。故欲作水。夫陰氣傷者。水為熱蓄而不行。陽氣竭者。水與寒積而不下。仲景並舉二端。以見水病之原有如此也。
白話
〔徐〕這兩條說水病人別有宿病,人各不同。應當從趺陽脈與其舊疾見證來區別。〔尤〕趺陽雖係胃脈,而出於陰部,故其脈當伏。今反緊者,以其腹中宿有寒疾故也。寒則宜溫,而反下之,陽氣重傷,即胸滿短氣。其反數者,以其胃中有熱故也。熱則當消穀而小便數,今反不利,則水液日積,故欲作水。夫陰氣傷者,水為熱蓄而不行;陽氣竭者,水與寒積而不下。仲景並舉二端,以見水病之原有如此也。
原文
按諸家以趺陽脈伏為病脈。尤氏特以為平脈。而其注義亦暢。仍表出之。更推尤意。此欲作水一句。總括二條。亦頂胸滿氣短來。或曰。此二條。前條是客。不過舉其有寒者。以為照對。實無干水病。後條是主。示水之因熱生者。此說亦有理。姑附存之。
白話
按:諸家以趺陽脈伏為病脈,尤氏特以為平脈,而其注義亦暢,仍表出之。更推尤意,此「欲作水」一句總括二條,亦頂胸滿氣短來。或曰:此二條,前條是客,不過舉其有寒者,以為照對,實無干水病;後條是主,示水之因熱生者。此說亦有理,姑附存之。
原文
又按趺陽平脈。貴沉實不貴浮露。故尤氏以伏為平脈。辨脈法曰。趺陽脈遲而緩。胃氣如經也。其意一也。但後條有寒水相搏。趺陽脈伏語。義相矛盾。當考。又辨脈法曰。趺陽脈微而緊。緊則為寒。微則為虛。微緊相搏。則為短氣。夫水病人。目下有臥蠶。
白話
又按:趺陽平脈,貴沉實不貴浮露,故尤氏以伏為平脈。《辨脈法》曰:趺陽脈遲而緩,胃氣如經也。其意一也。但後條有「寒水相搏,趺陽脈伏」之語,義相矛盾,當考。又《辨脈法》曰:趺陽脈微而緊,緊則為寒,微則為虛,微緊相搏,則為短氣。夫水病人,目下有臥蠶。
原文
按靈樞。無目下微腫如蠶之文。趙氏錯引。蓋目下如臥蠶者。色黃晶腫。如新臥起者。眼胞上龐然虛浮。其證自異。方書中。或有曰有若臥蠶才起之狀者。謬矣。師曰。寸口脈沉而遲。
白話
按:《靈樞》無目下微腫如蠶之文,趙氏錯引。蓋目下如臥蠶者,色黃晶腫;如新臥起者,眼胞上龐然虛浮,其證自異。方書中,或有曰有若臥蠶才起之狀者,謬矣。師曰:寸口脈沉而遲。
原文
或曰。推他文例。趺陽脈伏一句。疑衍存考。
白話
或曰:推他文例,「趺陽脈伏」一句,疑衍,存考。